第一章 關於詩詞格律的一些概念
第一節 韻
韻是詩詞格律的基本要素之一。詩人在詩詞中用韻,叫做押韻。從《詩經》到後代的詩詞,差不多沒有不押韻的。民歌也沒有不押韻的。在北方戲曲中,韻又叫轍。押韻叫合轍。
一首詩有沒有韻,是一般人都覺察得出來的。至於要說明甚麽是韻,那卻不太簡單。但是。今天我們有了漢語拚音字母,對於韻的概念還是容易說明的。
詩詞中所謂韻,大致等於漢語拚音中所謂韻母。大家知道,一個漢字用拚音字母拚起來,一般都有聲母,有韻母。例如“公”字拚成gōng,其中g是聲母,ōng是韻母。聲母總是在前面的,韻母總是在後面的。我們再看“東”dōng,“同”tóng,“隆”lóng,“宗”zōng,“聰”cōng等,它們的韻母都是ong,所以它們是同韻字。
凡是同韻的字都可以押韻。所謂押韻,就是把同韻的兩個或更多的字放在同一位置上。一般總是把韻放在句尾,所以又叫“韻腳”。試看下面的一個例子:
書湖陰先生壁
[宋]王安石
茅檐常掃凈無苔(tái),
花木成蹊手自栽(zāi)
一水護田將綠遶,
兩山排闥送青來(lái)。
這裏“苔”、“栽”和“來”押韻,因為它們的韻母都是ai。“遶”(繞)字不押韻,因為“遶”字拚起來是rào,它的韻母是ao,跟“苔”、“栽”、“來”不是同韻字。依照詩律,像這樣的四句詩,第三句是不押韻的。
在拚音中,a、e、o的前面可能還有i,u、ü,如ia,ua,uai,iao,ian,uan,üan,iang,uang,ie,üe,iong,ueng等,這種i,u,ü叫做韻頭,不同韻頭的字也算是同韻字,也可以押韻。例如:
四時田園雜興
[宋]范成大
晝出耘田夜績麻(má),
村莊兒女各當家(jiā)。
童孫未解供耕織,
也傍桑陰學種瓜(guā)。
“麻”、“家”、“瓜”的韻母是,韻母雖不完全相同,但它們是同韻字,押起韻來是同樣諧和的。
押韻的目的是為了聲韻的諧和。同類的樂音在同一位置上的重復,這就構成了聲音回環的美。
但是,為甚麽當我們讀古人的詩的時候,常常覺得它們的韻並不十分諧和,甚至很不諧和呢?這是因為時代不同的緣故。語言發展了,語音起了變化,我們拿現代的語音去讀它們,自然不能完全適合了,例如:
山行
[唐]杜牧
遠上寒山石徑斜(xié),
白雲深處有人家(jiā)
停車坐愛楓林晚,
霜葉紅於二月花(huā)。
xié和jiā,huā不是同韻字,但是,唐代“斜”字讀siá(s讀濁音),和現代上海“斜”字的讀音一樣。因此,在當時是諧和的。又如:
江南曲
[唐]李益
嫁得瞿塘賈,
朝朝誤妾期(qī)。
早知潮有信,
嫁與弄潮兒(ér)。
在這首詩裏,“期”和“兒”是押韻的;按今天普通話去讀,qī和ér就不能算押韻了。如果按照上海的白話音念“兒”字,念像ní音(這個音正是接近古音的),那就諧和了。今天我們當然不可能(也不必要)按照古音去讀古人的詩;不過我們應該明白這個道理。纔不至於懷疑古人所押的韻是不諧和的。
古人押韻是依照韻書的。古人所謂“官韻”,就是朝廷頒布的韻書。這種韻書,在唐代,和口語還是基本上一致是;依照韻書押韻,也是比較合理的。宋代以後,語音變化較大,詩人們仍舊依照韻書來押韻,那就變為不合理的了。今天我們如果寫舊詩,自然不一定要依照韻書來押韻。不過,當我們讀古人的詩的時候。卻又應該知道古人的詩韻。在第二章裏。我們還要回到這個問題上來講。
第二節 四聲
四聲,這裏指的是古代漢語的四積聲調。我們要知道四聲,必須先知道聲調是怎樣構成的。所以這裏先從聲調談起。
聲調,這是漢語(以及某些其他語言)的特點。語音的高低、升降、長短構成了漢語的聲調,而高低、升降則是主要的因素。拿普通話的聲調來說,共月四個聲調:陰平聲是一個高平調(不升不降叫平);陽平聲是一個中升調(不高不低叫中);上聲是一個低升調(有時是低平調);去聲是一個高降調。
古代漢語也有四個聲調,但是和今天普通話的聲調種類不完全一樣。古代的四聲是:
(1)平聲。這個聲調到後代分化為陰平和陽平。
(2)上聲。這個聲調到後代有一部分變為去聲。
(3)去聲。這個聲調到後代仍是去聲。
(4)入聲。這個聲調是一個短促的調子。現代江浙、福建、廣東、廣西、江西等處都還保存著入聲。北方也有不少地方(如山西、內蒙古)保存著入聲。湖南的入聲不是短促的了,但也保存著入聲這一個調類。北方的大部分和西南的大部分的口語裏,入聲已經消失了。北方的入聲字,有的變為陰平,有的變為陽平,有的變為上聲,有的變為去聲。就普通話來說,入聲字變為去聲的最多。其次是陽平;變為上聲的最少。西南方言(從湖北到雲南)的入聲字一律變成了陽平。
古代的四聲高低升降的形狀是怎樣的。現在不能詳細知道了。依照傳統的說法。平聲應該是一個中平調,上聲應該是一個升調,去聲應該是一個降調,入聲應該是一個短調。《康熙字典》前面載有一首歌訣,名為《分四聲法》:
平聲平道莫低昂,
上聲高呼猛烈強,
去聲分明哀遠道,
入聲短促急收藏。
這種敘述是不夠科學的,但是它也這我們知道了古代四聲的大概。
四聲和韻的關係是很密切的。在韻書中。不同聲調的字不能算是同韻。在詩詞中。不同聲調的字一般不能押韻。
甚麽字歸甚麽聲調,在韻書中是很清楚的。在今天還保存著入聲的漢語方言裏。某字屬某聲也還相當清楚。我們特別應該注意的是一字兩讀的情況。有時候,一個字有兩種意義(往往詞性也不同),同時也有兩種讀音。例如“為”字,用作動詞的時候解作“做”,就讀平聲(陽平);用作介詞的時候解作“因為”,“為了”,就讀去聲。在古代漢語裏。這種情況比現代漢語多得多。現在試舉一些例子:
騎,平聲,動詞,騎馬;去聲,名詞,騎兵。
思,平聲,動詞,思念;去聲,名詞,思想,情懷。
譽,平聲,動詞,稱贊;去聲,名詞,名譽。
汚,平聲,形容詞,汚穢;去聲,動詞,弄臟。
數,上聲,動詞,計算;去聲,名詞,數目,命運;入聲(讀如朔),形容詞,頻繁。
教,去聲。名詞,教化,教育;平聲,動詞,使,讓。
令,去聲,名詞,命令;平聲,動詞,使,讓。
禁,去聲,名詞,禁令,宮禁;平聲,動詞,堪,經得起。
殺,入聲,及物動詞,殺戮;去聲(讀如曬),不及物動詞,衰落。
有些字,本來是讀平聲的,後來變為去聲,但是意義詞性都不變。“望”、“嘆”,“看”都屬於這一類。“望”和“嘆”在唐詩中已經有讀去聲的了,“看”字直到近代律詩中,往往也還讀平聲(讀如刊)。在現代漢語裏,除“看守”的看讀平聲以外,“看”字總是讀去聲了。也有比較復雜的情況:如“過”字用作動詞時有平去兩讀,至於用作名詞,解作過失時,就衹有去聲一讀了。
辨別四聲,是辨別平仄的基礎。下一節我們就討論平仄問題。
第三節 平仄
知道了甚麽是四聲,平仄就好懂了。平仄是詩詞格律的一個術語:詩人們把四聲分為平仄兩大類,平就是平聲,仄就是上去入三聲。仄,按字義解釋,就是不平的意思。
憑甚麽來分平仄兩大類呢?因為平聲是沒有升降的,較長的,而其他三聲是有升降的(入聲也可能是微升或微降),較短的,這樣,它們就形成了兩大類型。如果讓這兩類聲調在詩詞中交錯著,那就能使聲調多樣化,而不至於單調。古人所謂“聲調鏗鏘”[1],雖然有許多講究,但是平仄諧和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
平仄在詩詞中又是怎樣交錯著的呢?我們可以概括為兩句話:
(1)平仄在本句中是交替的;
(2)平仄在對句中是對立的。
這種平仄規則在律詩中表現得特別明顯。
例如毛主席《長征》詩的第五、六兩句:
金沙水拍雲崖暖,
大渡橋橫鐵索寒。
這兩句詩的平仄是: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就本句來說,每兩個字一個節奏。平起句平平後面跟著的是仄仄,仄仄後面跟著的是平平,最後一個又是仄。仄起句仄仄後面跟著的是平平,平平後面跟著的是仄仄,最後一個又是平。這就是交替。就對句來說,“金沙”對“大渡”,是平平對仄仄,“水拍”對“橋橫”,是仄仄對平平,“雲崖”對“鐵索”,是平平對仄仄,“暖”對“寒”,是仄對平。這就是對立。
關於詩詞的平仄規則,下文還要詳細討論。現在先談一談我們怎樣辨別平仄。
如果你的方言裏是有入聲的(譬如說,你是江浙人或山西人、湖南人、華南人),那麽,問題就很容易解決。在那些有入聲的方言裏,聲調不止四個,不但平聲分陰陽,連上聲、去聲、入聲,往往也都分陰陽。像廣州入聲還分為三類。這都好辦:衹消把它們合併起來就是了,例如把陰平、陽平合併為平聲,把陰上、陽上、陰去、陽去、陰入、陽入合併為仄聲,就是了。問題在於你要先弄清楚自己方言裏有幾個聲調。這就要找一位懂得聲調的朋友幫助一下。如果你在語文課上已經學過本地聲調和普通話聲調的對應規律,已經弄清楚了自己方言裏的聲調,就更好了。
如果你是湖北、四川、雲南、貴州和廣西北部的人,那麽,入聲字在你的方言裏都歸了陽平。這樣,遇到陽平字就應該特別注意,其中有一部分在古代是屬于入聲字的。至於哪些字屬入聲,哪些字屬陽平,就衹好查字典或韻書了。
如果你是北方人,那麽,辨別平仄的方法又跟湖北等處稍有不同。古代入聲字既然在普通話裏多數變了去聲,去聲也是仄聲;又有一部分變了上聲,上聲也是仄聲。因此,由入變去和由入變上的字都不妨礙我們辨別平仄;衹有由入變平(陰平、陽平)纔造成了辨別平仄的困難。我們遇著詩律上規定用仄聲的地方,而詩人用了一個在今天讀來是平聲的字,引起了我們的懷疑,可以查字典或韻書來解決。
注意,凡韻尾是-n或-ng的字,不會是入聲字。如果說湖北、四川、雲南、貴州和廣西北部來說,ai,ei,ao,ou等韻基本上也沒有入聲字。
總之,入聲問題是辨別平仄的唯一障礙。這人障礙是查字典或韻書纔能消除的;但是,平仄的道理是很好懂的。而且,中國大約還有一半的地方是保留著入聲的,在那些地方的人們,辨別平仄更是沒有問題了。
第四節 對仗
詩詞中的對偶,叫做對仗。古代的儀仗隊是兩兩相對的,這是“對仗”這個術語的來歷。
對偶又是甚麽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竝列起來,例如“抗美援朝”,“抗美”與“援朝”形成對偶。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是兩句相對。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
對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仍以“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為例:“抗”、“援”、“保”、“衛”都是動詞相對,“美”、“朝”、“家”、“國”都是名詞相對。實際上,名詞對可以細分為若干類,同類名詞相對被認為是工整的對偶,簡稱“工對”。這裏“美”與“朝”都是專名,而且都是簡稱,所以是工對;“家”與“國”都是人的集體,所以也是工對。“保家衛國”對“抗美援朝”也算工對,因為句中自對工整了,兩句相對就不要求同樣工整了。
對偶是一種修辭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齊的美。漢語的特點特別適宜於對偶,因為漢語單音詞較多,即使是復音詞,其中詞素也有相當的獨立性,容易造成對偶,對偶既然是修辭手段,那麽,散文與詩都用得著它。例如《易經》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易·乾文言》)《詩經》說:“昔我往矣,揚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小雅·采薇》)這些對仗都是適應修辭的需要的。但是,律詩中的對仗還有它的規則,而不是像《詩經》那樣隨便的。這個規則是:
(1)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立的;
(2)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復[2]。
因此,像上面所舉《易經》和《詩經》是例子還不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上面所舉毛主席《長征》詩中的兩句:“金沙水拍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纔是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的。
對聯(對子)是從律詩演化出來的,所以也要適合上述的兩個標準。例如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所舉的一副對子:
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
山間竹筍,嘴尖破厚腹中空。
這裏上聯(出句)的字和下聯(對句)的字不相重復,而它們的平仄則是相對立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3]。
就修辭方面說,這副對子也是對得很工整的。“牆上”是名詞帶方位詞,所對的“山間”也是名詞帶方位詞。“根底”是名詞帶方位詞,[4]所對的“腹中”也是名詞帶方位詞。“頭”對“嘴”,“腳”對“皮”,都是名詞對名詞。“重”對“尖”,“輕”對“厚”,都是形容詞對形容詞。“頭重”對“腳輕”,“嘴尖”對“皮厚”,都是句中自對。這樣句中自對而又兩句相對,更顯得特別工整了。
關於詩詞的對仗,下文還要詳細討論,現在先談到這裏。
[2] 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復。例如“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出句第二字和對句第二字都是“我”字,那就是同一位置上的重復。
[4] “根底”原作“根柢”,是平行結構。寫作“根底”仍是平行結構。我們說是名詞帶方位詞,是因為這裏確是利用了“底”也可以作方位詞這一事實來構成對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