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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点真实事件大家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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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点真实事件大家评评  发帖心情 Post By:2005/12/20 14:07:41 [只看该作者]

转自:百渡贴吧!!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四名警察酒后无理将一名出租车司机活活打死
  2005年11月27日晚公安民警冯俭、沈小朋、王晓丹等4人与社会人员酒后驾警车
送王晓丹(女)回家时与停在路旁一辆出租司机发生口角,几名民警大打出手,
将司机打倒在地后又把司机拖上警车轮班欧打,将司机打昏后仍到几里地郊外的
方晓屯,然后回到市内,冯等人感觉不放心又驾警车回去看望,发现被欧打司机
已经死亡。冯等人将尸体抬上警车拉到距现场几十公里以外的抚顺县拉古乡长山
村。当地公安28日发现被害尸体,经侦查30日将此案破获。
死者叫桑宝和,男 现年53岁,住抚顺市新抚区永安台街,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辽
D9855的出租车。
这是抚顺市公安局续2005年3月13日涉及40余名民警偷车、销脏车、购脏车大案
以后的又一件大恶丑事件,可见抚顺公安队伍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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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5/12/20 14:10:12 [只看该作者]

3名警察伙同4名社会流氓打死出租车司机~“骇人听闻”

现在凶手已经全部抓获移交检察院,因为其中涉及警务人员犯案,影响执法人员形象及人民公仆形象(其中1名见习警察拥有双硕士学位)鉴于种种前提,加之被告凶手方面积极走动关系,使出浑身解数,力图脱罪减罪,一个世上没有任何亲人的小女孩怎么来对抗3名警务人员背后强大的亲友团,关系网,各位可想而知~~目前的案件进展已经趋势与“过失致死”可见即将冤屈不得昭雪,凶手中1人已经可以“取保候审”试问天理何在,希望大家能伸出声援之手,给执法部门些压力,只希望他们能问心无愧给此案件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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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商广河 性别:男 年龄:52 职业:出租车司机
致死原因:
内脏: 七根肋骨折断 肾脏破裂 脾脏破裂
肺脏因折断肋骨插入大量积血
头部:遭受重击导致颅内出血
这是我朋友父亲的验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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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案件是听辽宁省抚顺市的刑警官员们很简单地讲述的。
七个凶手,分别是:正规警察王某(女) 见习警察冯某(男);沈某(男)和四个待业人员王等(男)七人均为25上下的年轻人。

案件的起因是:王某(女)请沈;冯二人喝酒,酒后打车,正逢朋友父亲,因打车价格或是其他原因(没有讲清)发生口角,便打起来,试问一个干瘦小老头对3个年轻警察,会是撕打吗?是被打吧!

过后,朋友父亲开车离去,三人觉得不解气,便打电话招人,四个社会待业人员开一白色面包车应招而来,七人上车后便追朋友父亲的出租车。在抚顺市五金大厦斜对面的轻工厅拦下,(正规警察王某,据某官员说,她饮酒过度,昏睡状态)穷凶极恶的6人把朋友父亲从出租车上拖下来进行殴打,并且把他往出租车上拖,想更进一步的行凶!朋友父亲极力呼救,但因其中二人身着制服,就算此时是下班高峰期的5:45左右,也没人上前搭救,众人都认为这是警察执行公务!!!

拖上车后,如何进行殴打,如何禽兽不如,如何人性,良知的泯灭……官员们说在车上没有目击证人,所以不能肯定谁打重打轻(但这是定罪的重要环节)而后,满载罪恶的白色面包车开自抚顺县拉古把已死亡的朋友父亲丢弃路边,并且把他身上包括:身份证;车证等所有身份证明搜走,开车离去,隔天如同没事般高兴上班
以上是官员们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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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父亲是80多斤的矮瘦小老头,平日下午5点左右上班,早晨7左右下班,朋友只有在她父亲下班,自己上班的这一点点交错时间里亲子交流,父女俩就这样在没有母亲(朋友母亲已经去世)的日子里相依为命,珍惜每一天。但,这样的小小幸福,被7个刽子手变态无情地扼杀!!而其中包括了三个警察,官员们一直强调是2个见习警察,不是正规警察,两者是有区别的。有区别吗?我们老百姓只看制服,哪里知道其中的弯弯拐拐,屎与粪有多大的区别呢?当屎被排出,掉入茅坑,它势必成粪!见习警察在学校里便穿制服了!

朋友父亲的面部除鼻子外全部青紫,淤血浮肿,双手手背严青紫重肿起!试问,平常人会想到踩着对方的双手进行殴打吗?这是方便击打头部的正规方法吧!3警察很会活学活用,把对付犯罪的一套用在对付老百姓身上……如果我们的人身安全是这一帮讲究屎粪之别的人来保护,何来安全之理呢?

官员们的讲述中其实隐瞒了正规警察王某(据说还是防暴队的中队长)对于隐瞒原因就不得而知了……在向某官对这事讨个说法时,官,回答如下:“她只是参与,并且他饮酒过度,从头到尾只是昏睡,都不知情!”很可笑的答案!昏睡的好及时,不知情的好到位!

整个案子,公安机关的程序已经完结,应该进行下一程序,移交检察院,好尽快提起公诉,还朋友父亲一个公道,好对天下老百姓证明不是警匪一家,而是公安机关依法办事,不包庇任何人,是公正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强调屎粪之别的官员对朋友说,12月2日下午5:00就移交检察院!但是今天已是12月9日,案件还押在公安局!原因是似乎不是咱老百姓能过问的。

案子就这样被遥遥无期的压着……凶残的警察和歹徒们何时才能依法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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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女儿激动自述

我父亲商广河被警员王小丹等人杀害,造成死亡的后果,针对该事件,我代表受害的亲人朋友和我自己,请求公安部门给予妥善处理.

一`王小丹,沈小鹏,冯剑,做为为民执法的公安干警,身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及财产安全的职责,知法`懂法`执法.但知法犯法,懂法而违法,执法而杀人,天理不容.作为公安人员,在考核教育管理公安干警的问题中,是不是也存在着重大的问题呢???他们做为公安的代表,难道能推卸应负的责任吗?我认为不能!!!

二`我父亲之死,不是简单的"伤害致死"的定性.据调查:抚顺公安下属的王小丹等三名警察,在自己的私欲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召集社会流氓将我父亲殴打后,强行拽上他们开来的车牌为辽D22965的白色 面包车上,
然后对其殴打致死.先期抛尸到抚顺方晓地区,后经密谋认为易被发现,又移尸至抚顺县拉古乡.可见恶性之大,残忍之极.作案后转移现场,逃避法律制裁.上述认为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成立条件.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坚信中国法律的公正性,和老百姓相信的天理性.而且该案的主犯是谁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三`作为公安领导,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损害及损害程度置之不理.特别是开会布置下级:布控电话,封锁案情,压制新闻媒体,难道不知道没有不透风的墙吗?难道就不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吗?我作为被害人的家属希望在公安干警杀人案件发生后,通过一审给个公正的判决.否则我将通过媒体,上访等形式还个公道.

公安给的案件经过:
2005年11月27晚6时左右,辽宁省抚顺市反暴力第六中队队长王晓丹,警官张玉海,见习警察冯剑,社会闲散人员
石鹏,河泰峰,在抚顺6道街的洪兴泰满族风味喝酒.饭过后,冯剑送王晓丹回家在抚顺轻工厅附近过马路时,被害人商广河所驾驶的出租车刮碰到犯罪嫌疑人冯剑的小腿(并没有伤到)而引起矛盾,发生口角后踹了被害人所开的出租车车门,并留下了一个坑,被害人见自己所开的车门有损坏便上前理论.见习警察冯剑(身穿警棉大衣)便打电话召集见习警察沈晓鹏和社会闲散人员河泰峰.沈晓鹏驾驶着一辆车号为辽D22965的白色抚顺铝厂面包车,车内乘载着石鹏,河泰峰迅速赶到.两人下车与冯剑一同殴打被害人商广河.随后冯剑和石鹏强行将是商广河拉上面包车迅速驶向南方.面包车到达某网吧接出了张云鹏和李猛两人均为社会闲散人员,其6人在车上对商广河进行第三次殴打,晚11点左右车驶至抚顺方晓地区时,将被害人商广河踢出车外扔至一阴沟中,开车逃走.零晨左右,冯剑及石鹏,李猛又开车回到方晓探看,发现早已死亡,便当天连夜运尸,在凌晨2点左右到抚顺县拉古乡小儿岭一路边阴沟里弃尸.

犯罪嫌疑人情况:
王晓丹29岁汉族 抚顺市反暴力第六中队队长
冯剑26岁汉族 见习警察 双学士学位 在抚顺望花区光明街4委居住
沈晓鹏24岁汉族 见习警察 本科 在抚顺望花区光明街1委居住
石鹏25岁汉族 社会闲散人员 初中文化 在抚顺新抚区抚民街居住
河泰峰28岁鲜族 社会闲散人员 初中文化 在抚顺理石开发区居住
李猛22岁汉族 社会闲散人员 初中文化 在抚顺新抚区抚民街13委居住
张云鹏 ------------------------------------在逃

我衷心的希望各位网友帮助我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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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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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5/12/20 18:39:54 [只看该作者]

执法犯法,天理不容~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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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类!

家乡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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