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昆论坛【诗昆文苑】【北固亭】 → 北風- 哀肖志軍李麗雲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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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風- 哀肖志軍李麗雲而作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李汝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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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功勋会员 帖子:3204 积分:9234 威望:0 精华:10 注册:2005/6/5 15:23:51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2/8 15:52:50 [显示全部帖子]

也说“拒签致孕妇死亡”

 

近来网上炒得最汹的有两件事,一是华南虎照事件,二是拒签事件。第一件事除了陕西林业部门一下子转不过面子之外,是非对错可谓一目了然,所以我在一首《感时》中写道:“陕西老虎下年画”。拒签事件,可就不这么容易说得清。当时从电视新闻上看过之后,虽然当时法律顾问似乎说过,医院是无过错方,当时民警和院领导事先就介入了。但是,我说,事情没有这么容易说得清,果不其然,家属后来说要起诉医院,据说: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的王良斌律师与李旭光夫妇见面,并在他们住宿的展龙宾馆内,当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为他们无偿提供代理。这是一个公益诉讼。李旭光夫妇表示,不排除与医院调解协商的可能,要看对方是否有诚意。李母称医院方面请家属做尸检,但他们不同意。我女儿是不抢救才死的,做什么尸检!他们准备起诉医院和肖志军。

我本身是医务工作者,对从医的甘苦自是深知其中三味。先说两件事,去年,儿子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老师和朋友都建议他填报医学院,说你父亲是医师,以后可以子承父业,我说,坚决不填报医学院校,我这一辈子不好再作选择,但不能让后代重新选择这门心理身体负担都是——愁重如山担不起——的职业。另一件事,2001年,我们也面临一例医疗纠纷,当时一产妇麻药高敏中毒,呼吸心跳都已经停止,产妇可以说是进入了临床死亡,但是常识告诉我,胎儿还有救,因为胎儿耐受缺氧气的能力远远大于出生了的“人”,于是我果断决定把胎儿取出来,一边跟家属“说明白”,当时有同事说,这样恐怕会让家属误会,会认为我们是手术失误导致产妇死亡,我说管不了这么多了,救得一命是一命,有事我个人承担,当时我该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胎儿被救,但是后来家属果然不理解,并据此闹,他们甚至根本就不肯通过司法途径,不肯做医疗鉴定,就是来几十个上百个人闹。后来医院只好协商花钱了事,对方提出新生儿的扶养问题,还强辞夺理地说,你不让她生下来,我们就不找你——这是什么逻辑?我让她得了生命,还成了我的过错?——后来医院和同事也对我这种做法持不同意见。当别人问我,以后碰到这种事情时,你会如何做?我说,我会做相同的选择!

我现在只想说:医院难办,医师难当。

就拒签事来说,做手术医院也要受到指责——我没同意,谁叫你手术?后果当然由你们负责!

不做手术也会受到指责——什么救死扶伤,冷血动物,职业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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