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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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思“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十余年矣,与同道学友往复切磋亦有年,然未尝属为文。《政治儒学》出,于王道政治语焉未详,海内问王道政治者日众,遂假甲申春杭州“当代儒学国际会议”撰文赴会之机,将王道政治之大略笔于纸,以总答海内所问也。前此与周北辰及友人详论王道政治之谈话亦整理出,列于后,欲详知王道政治者可择而读也。盘山叟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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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是王道而不是民主,这是中国文化回应西方文化挑战的应有之义。但是,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出现了偏差,即中国所有的政治思潮都把民主作为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自由主义标榜西式的“真正民主”自不用说,社会主义追求的是区别于“资本主义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连以弘扬中国文化为己任的新儒家,也把民主作为应由儒家内圣心性之学开出的“新外王”。环顾当今中国的思想界,中国人已经丧失了独立思考政治问题的能力;也即是说,中国人已经不能按照自己文化(中国文化)的内在理路来思考当今中国政治发展的问题了。这是当今中国思想界的最大悲剧!鉴于此,在思考当今中国的政治问题时,必须回到中国文化的内在理路来确立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不能追随西方的政治潮流而舍己从人。这里所谓“中国文化的内在理路”就是“王道政治”,“王道政治”就是当今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
一、何谓“王道政治”
王道政治的核心内涵是政治权力的“三重合法性”,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是决定政治统治是否合法的根本性问题。公羊家言“参通天地人为王”,又言“王道通三”,即是言政治权力必须同时具有“天地人”三重合法性才能合法。“天”的合法性是指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因为中国文化中的“天”是具有隐性人格的主宰意志之“天”与具有超越神圣特征的自然义理之“天”;“地”的合法性是指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因为历史文化产生于特定的地理空间;“人”的合法性是指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因为人心向背与民意认同直接决定人们是否自愿服从政治权力或政治权威。《中庸》言“王天下有三重”:所谓“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是指超越神圣的合法性;所谓“考诸三王而不缪,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是指历史文化的合法性;所谓“本诸身,征诸庶民”,是指人心民意的合法性。按照王道政治,统治的权威来自天道、历史与民意的认同,也可以说,王道政治代表了天道、历史与民意,能够最大限度地把统治的权力变成统治的权利,把国民的服从变为应尽的义务。如果政治权力不同时具有“三重合法性”,其统治的权威就要打许多折扣,得不到国民的全部忠诚和完全认同,因而就容易出现统治权威的合法性危机,政治秩序就会经常处在动乱崩溃的边沿。因此,儒家的王道政治就是要全面而完整地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建构起一个长期稳定合谐的政治秩序,用中国的来说,就是要建立一个合情合理合法合道的长治久安的政治秩序。
按照中国的政治术语,王道政治解决的是“政道”问题,而不是“治道”问题。所谓“政道”,就是“政治权力的合法性”,而“治道”则是合法的政治权力具体落实与运作的制度性安排,或者说方法与艺术。因此,“政道”高于并先于“治道”,“政道”是“治道”实现的目的和存在的基础,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是一切政治制度、方法、程序和艺术的目的和基础,离开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一切政治制度、政治方法、政治程序和政治艺术都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在当今中国,政治上面临的最大问题和最紧迫的问题就是政治权力或者说政治秩序合法性的问题,即“政道”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其它属于“治道”层面的政治问题也无从解决。因此,当代儒家的使命就是为当今中国的政治发展建立全面而完整的合法性,用王道政治的“三重合法性”奠定中国政治秩序合法性的基础,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近百年来政治秩序合法性崩溃而留下的“合法性缺位”问题。
王道政治不仅要为政治权力提供“三重合法性”,还要使“三重合法性”在“政道”上相互制衡。就当今中国的政治发展而言,不仅要解决中国近代以来政治秩序合法性危机与合法性缺位问题,还要解决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制衡问题,即解决政治权力的“政道制衡”问题。我们知道,在西方民主制度中,有所谓“三权分离”的制衡问题,但依儒家王道政治的理路,“三权分离”属于“治道制衡”而非“政道制衡”,在“政道”上,即在合法性问题上,西方民主制度的合法性建立在“人民主权”上,而“人民主权”是唯一的、最高的、绝对的、排他的、不可让渡的权力,因而在政治上是不可制衡的权力。而儒家的王道政治则与此不同,认为制衡不仅适用于“治道”,也适用于“政道”,即制衡不仅适用于政治权力的制度安排与具体运作,也适用于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法理构成与根本内涵。在王道政治看来,“三重合法性”中任何一重合法性独大都会出现问题,都会带来政治的偏颇与弊端,如超越合法性一重独大,就会压抑正当的人性与民意,西方中世纪基督教的神权政治与当代伊斯兰极端原教旨的神权政治就是明证;反之,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也会否定政治中超越神圣的价值而极端世俗化与人欲化,西方当今的民主政治就是明证。因此,在合法性问题上的最佳解决方案就是“政道制衡”(“合法性制衡”),使每一重合法性都不能独大而侵害排斥其他的合法性,从而使每一重合法性都能在相互制衡中达到各住自位实现自身又不侵害其他合法性的“中和”状态。
王道政治之所以能提出“合法性制衡”的主张,根源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中国人受《春秋经》与《易经》的影响,没有非此即彼的直线理性思维方式,而是在多维的结构中来看世界,因而能从“三才”的多维结构中来看合法性问题,认为合法性是多重的。而民主政治中的“人民主权”概念则是西方直线理性思维的产物,相当于希腊哲学传统中的“最高存在”概念,不可能有多重性。另外,“人民主权”概念是近代西方政治在解决合法性问题时对中世纪“上帝主权”的反动,在中世纪基督教世界,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上帝,上帝是世俗政治权力的最高合法性渊源,是唯一、绝对、自足的排他本体,因而源自上帝的合法性也具有唯一、最高、绝对、自足、排他的特性。“人民主权”概念与“上帝主权”概念只是内容不同,在形式上,亦即在构成合法性的思维方式上则完全相同,都出自偏至绝对的思维方式,因而都不可能承认多重合法性。实际上,“人民主权”就是“上帝主权”的世俗表达,“人民”在现代西方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就是“上帝”在西方中世纪神权政治中的地位。正是因为这一原因,民主政治在解决合法性问题时只能是“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而排斥其他的合法性,不可能想象出多重合法性同时并存。
二、王道政治的理想模型与历史形态
王道政治是儒家以三代圣王之治为历史原型建构起来以解决“政道”问题的理想模型,因此,王道政治既有历史的真实又非完全真实的历史,既有理想的成分又非完全虚构的理想,而是在历史中形成根据历史建构起来的理想。这与民主政治有很大的区别,民主政治在解决合法性问题时,其理论依据是“社会契约说”,“社会契约说”是用理性或者说概念来虚构国家的起源,从而用理性或概念来建构国家的合法性,来解决“政道”问题。可以说,民主政治的合法性缺乏历史的真实,是纯粹理性和概念虚构的产物。其理想亦是历史之外或者说超历史的理想,而非历史之中依据历史建立起来的理想。
王道政治是依历史真实建立起来的理想模型,决定王道政治具有两大特征:首先,王道政治是历史的真实,即意味着王道政治能够在历史中落实,非如民主是一种不能落实的“玄虚”(见法儒 Loais Rougier 《民主的玄虚》);其次,王道政治是理想的模型,即意味着王道政治在历史现实中只能是逐渐而有限的落实,完全落实王道政治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故在中国历史中王道政治只是在某种程度某些方面的有限落实,中国历史的政治形态离王道政治还有很大的距离。
在中国历史中,王道政治具体落实为君主制,但中国的君主制,在理念上是仁慈无为的君主制,故依王道政治,承认中国君主制的有限合法性,即只承认君主制在“仁政”“德治”前提下的合法性,离王了“仁政”“德治”,君主制就不能合法。依前面所言,制度是属于“治道”范畴,“政道”是理想模型,虽产生于历史但可以超越具体的历史而具有永恒价值,“治道”则是在具体的历史阶段实现“政道”的工具或手段,故王道政治“政道”不变而“治道”可变。就中国具体的政治形态而言,君主制属“治道”范畴,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曾是唯一而自然的选择,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是中国历史上合法的政治形态,但是,君主制并不是永久的不变的选择,一旦历史条件发生变化,实现“政道”(三重合法性)的“治道”(君主制)就会发生变化。因此,王道政治的“治道形态”只是在特定的历史中借特定的制度来表现自己,其基本义理所蕴含的创造力(“政道”上的三重合法性及其制衡)则可以超越君主制而重新建构出能实现其合法性的其他制度。人类曾有过的制度固然可以成为实现“王道政治”的“治道安排”,如君主制、民主制、贵族制等,如果人类已有的制度不足以充分实现“王道政治”所蕴含的合法性,则可以充分发挥人类创制的想象力综合各种制度的优点另创一新制,以此新制充分实现王道政治所蕴涵的三重合法性。孔子综合三代创制的智慧正是我们今天在重建王道政治时必须学习的智慧,古代圣贤已经为我们确立了王道政治永恒不变的“政道”标准,我们今天的责任就是为了实现“王道”在“治道”上创立新制度。这不仅是现代儒家的历史使命,也是每一个关心中国政治发展的国民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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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政治在合法性上存在的问题
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一书中认为,由于冷战结束,民主政治成为人类政治的最后一种统治形式,构成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已经完成。现代人类政治出现的问题只是未能实现或未能充分实现民主原则带来的问题,人类的政治形态和原则不可能再有发展。因此,人类的历史已经终结,人类的政治不再有希望。福山的话真实吗?站在西方文化的立场上,囿于民主政治自身的理路,再加上西方中心论的傲慢,福山自然看不到其他文化所蕴含的政治形态和政治原则。但依中国文化所蕴含的政治形态和政治原则,福山的话是错误的,因为民主政治本身就存在严重问题,并且民主政治不是人类“共法”,只是西方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民主政治不再有发展并不意味人类政治不再有发展,因而民主政治不是人类政治的最后一种统治形式,人类历史并没有终结。按照中国文化的看法,历史是“未济”,人类政治肯定会发展,不过人类政治的发展不囿于民主,而是在民主之外或之上来发展,这就是中国文化所揭橥的王道政治,因而王道政治是人类历史的新希望。 春秋网http://bbs.cqzg.cn
要理解王道政治的价值,必须先了解民主政治的弊病。民主政治最大的弊病,是“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由于“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带来民主政治的极端世俗化、平庸化、人欲化与平面化。“民意合法性”是合法性的一种,在解决“政道”问题时本有其应有的价值,但由于“一重独大”,排斥了其他的合法性,得不到其他合法性的制衡,因而膨胀不受约束,带来了许多政治上的问题。比如,“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排斥了“神圣合法性”,使政治权力在“政道”层面上得不到神圣价值的制衡,就算“治道”层面权力制衡的“三权分离”制度如何精巧,也只是服务于世俗民意与欲望的工具。在民主制度下,由于没有“政道”上的制衡,神圣价值不能通过所谓宪政的制度性安排进入政治,只能通过个人的信仰与社会的诉求进入政治。也就是说,在“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治道”安排下,神圣价值进入政治没有制度性的保障,因而没有必然性。这就使民主政治在制度层面得不到超越神圣价值的制约,完全以世俗的民意为中心。由于世俗的民意深深植根于人类世俗的欲望,民主政治的“治道”安排就成了实现人的世俗欲望最精妙的工具。 春秋网http://bbs.cqzg.cn
在民主制度下,“民意合法性”中的所谓“民意”,主要由人的欲望与利益构成,由于“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不受神圣合法性的制约,当民主国家选民的利益与人类的利益冲突时(人类的利益就是神圣合法性),民主国家的制度安排决定民主国家只能选择与人类利益冲突的选民利益,因为民主国家的合法性来自选民的民意认同。如果民主国家选择了人类的利益,就意味着民主国家得不到选民民意的认同,从而丧失了合法性。一旦丧失了合法性,民主国家的统治权威就会降低,政治权力就会瘫痪。所以,民主国家的政治选择永远以一国选民的欲望利益为归依。比如,美国政府拒不加入保护人类环保利益的“京都协议书”,就是出于国内民意的压力(其实是钢铁、化工、汽车等工业主的压力和大部分美国人不愿降压生活水平的压力)。道理很简单:美国政府是民意产生的,民意只考虑自己当下的一己利益,而不考虑自己不能享有的人类长远利益。美国的民主制在“政道”上缺乏神圣合法性的制约,在制度安排上又非常精巧地维护美国选民的当下利益,所以美国的民主制永远是非常精妙地维护美国民意(其实是欲望利益)的工具。究其原因,最深刻的根源则是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在“政道”上缺乏神圣合法性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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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还有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民主政治缺乏道德。在民主的制度安排下,政治权威或者说政府合法性的产生取决于“形式的民意”而非“实质的民意”。也就是说,政治权威或政府合法性的产生取决于民意的数量,而不取决于民意的质量,即不取决于民意的道德内容。就算民意违背人类道德,只要在选民数量上达到法定产生政府的人数,所产生的政治权威或政府仍然合法。这就是为什么民主选举会产生法西斯极权政治与霸权政治的原因。所以,民主政治是“数人头”的政治,“政道”上“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决定“治道”上政府的产生来源于民意的数量而不考虑民意是否道德。不道德的民意可以产生合法的政治权威或政府,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在“政道”上(合法性问题上)民意得不到神圣合法性(人类普遍道德)的制约,从而决定在“治道”上政府的统治权威由“形式的民意”产生。从民主政治产生之日起,人类道德就退出了政治权威产生的过程。这不能不说是民主政治存在的严重问题。究其历史文化的原因,则产生于西方近代以来的政教分离,而在西方文化中“教”就代表着道德,政教分离就意味着“教”(道德)退出了政治领域。
“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不仅决定民主政治在政治权威产生过程中无道德,还决定民主政治在运作过程中无理想,这是因为民意是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渊源,而民意最主要由欲望与利益的诉求构成。我们知道,对“民”而言,考虑得最多的是自己当下的切身利益,用中国的话来说,就是油盐材米酱醋茶,所以西儒卡尔·弗里德利希(Carl J · Friedrich)把民主政治定义为“普通人的政治”。民主作为“普通人的政治”并无可厚非,因为民众的欲望利益本身就具有正当性,因而建立在欲望利益上的民意自古以来就构成了政治权力合法性的重要内容。但是,近代以来,西方历史文化发生了逆变,出现了政教分离,政治权力的合法性由神转向了人,人成了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渊源,将神圣的价值排斥在政治合法性之外。由于西方人的理性思维方式不允许多重合法性同时并存,在“政道”上就出现了“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倾向,从而使整个政治过程都围绕着人的欲望利益(所谓民意)来运作。这样,政治中就没有了伟大的道德与崇高的理想,就只剩下赤裸裸裸的欲望而不再有未来的希望与生命的激情。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走向平庸化、人欲化,政府变成了公司,政治领袖变成了董事经理,政治统治变成了合同契约,一切都可以用金钱利益来衡量,昔日政治中的理想追求与崇高人格已不再可能。西方有论者认为法西斯极权政治的兴起与民主政治不能提供道德理想的平庸性格有关,而极权政治恰恰能够在政治中提供道德理想。今天看来极权政治提供的只是一种虚幻的道德理想,但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带来的政治平庸与无理想则是不争的事实。
由于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在民主制度下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这是因为生态问题涉及的是“神圣合法性”,用中国儒家的话说是“天道合法性”,“天道”与“民意”有时会冲突,因“民意”产生于“人欲”,要解决“天道”与“民意”的冲突,根本之道就是克制“人欲”。但在“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民主制度下,“民意”就是世俗政治中的“神意”,具有唯一、绝对、至高、神圣的合法性,因此,作为“民意”基础的“人欲”也就具有了唯一、绝对、至高、神圣的合法性,只能尽力去满足,哪里可能去克制?如果去克制“人欲”,就意味着违背“民意”,因而在政治上就不合法。当“民意”违背“天道”时,即当“人欲”与“生态”冲突时,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只能是某些层面和某种程度的技术性解决,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主政治的天平永远倾向于“人欲”一边。这是因为在民主制度下,民意合法性得不到神圣合法性(“天道合法性”)的制衡与约束,在“政道”上独尊独大,主宰整个政治领域,“天道合法性”(生态价值)只有在“民意”(“人欲”)的认可下才有价值,因而才能进入政治领域。实际上,西方民主政治之所以在“治道”的层面可以技术性地解决某些生态问题,正是为了更长久地更高质量地满足“人欲”实现“民意”,而不是为了服从“天道”,更不是在“政道”上实现“天道的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绿党在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中始终不能胜出的根本原因。因为绿党代表的是“天道合法性”,民主政治代表的是“民意合法性”,并且“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在“民意”唯一、绝对、至高、神圣不可侵犯的制度安排中,绿党代表“天道合法性”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绿党要在政治中完全胜出,只有改变民主政治在“政道”上“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弊端,用“神圣合法性”(“天道合法性”)来制衡约束“民意合法性”。但是,这在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中根本不可能,因为民主政治在其诞生之日起,就按唯一、最高、绝对、排他、世俗、独大的“民意一重合法性”来进行“治道”的制度安排,因而没有在“治道”的制度安排上为其他合法性留有多少余地。因此,绿党要想在西方的政治中完全实现“生态的价值”,在“政道”与“治道”中都体现出“天道的合法性”,除非西方的民主政治从根本上改弦更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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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非西方国家建立民主政治的过程中,“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排斥“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在统治渊源上截断了政治与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传承,得不到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认同。虽然民主政治在民意上可以得到本国民众的认可,但在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上没有渊源,因而仍不能完全合法。“民意的合法性”只是一国国民此时此地的民意认同,而“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则是历史上千百年来无数国民民意的认同。国家是一有机体,政治也是一有机体,政治不能与传统割裂,否则国家的生命就会断灭,就会出现政治上的历史虚无主义。国家是过去的国家,是现在的国家,也是将来的国家,现在国家的使命是将古代国家延续来的生命传至将来的国家。国家不是国民理性选择与民意产生的结果,而是历史延续与传承的结果。国家的这一有机体性质决定国家在解决合法性问题时,政治权威必须获得历史文化的认同、必须延续过去国家的生命才能合法。在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中,建立民主制度没有“历史文化合法性”的问题,因为民主政治本身就是西方历史文化的产物,在西方历史文化中有其深厚的根基。但在非西方国家,由于民主政治确立的合法性只有民意一重,没有将历史文化作为合法性的一个组成部分,已经建立的民主政治就算民意认同,而历史文化也不认同。这种移植过来的西式民主在非西方国家的合法性上肯定要打许多折扣,其靠民意建立起来的合法性只能是一种非常脆弱的得不到本民族历史文化认同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民主政治并非如福山所说其基本原则已经完成,当今世界的政治问题只是去充分实现民主原则的问题。恰恰相反,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存在着严重问题,即民主政治在合法性问题上存在着致命的弊端,不克服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弊端,人类政治就不能臻于完善。因此,当今人类政治面临的问题并非如福山所说是充分实现民主原则的问题,而是改变民主的基本原则重新确立政治合法性的标准问题,这是人类政治的大根大本问题。具体说来,就是杨弃“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民主政治,建立多重合法性相互制衡的新型政治。这种多重合法性相互制衡的新型政治就是中国儒家所推崇的王道政治,所以我们说历史并没有终结,王道政治是人类历史与政治的希望。
王道政治是阳光下的政治——蒋庆先生就王道政治再答周北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