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mark] 原告:任盈盈小姐。她在“九阴真经原本全文(慎练)”一文中指出让大家练习他的习作!结果我有走火入魔的前兆!强烈要求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诗昆币:1元。 (另:嘱咐昆兄快开诗昆法院!让我们的诗昆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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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诗昆币:1元?为了这个你就要成立一 法院,如果别人打你一拳,难道你还要成立一个军队去打仗吗?
真聪明!你怎么才反映过来呀!以您的意思是咱们再开一个派出所!怎么样!哈哈·!
我那帖子明明卖的100诗元,你没买就看了,算不算以权谋私呀~~~
不是吧!我怎么成小人了!强烈要求法官!出庭!听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