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同情帅哥,可惜爱莫能助:(
也呼吁一下:给我一个坛主吧给我一个坛主吧,我会爱死你们的
一个月后,如果发帖能超过30帖,且无不良记录,就可以申请了。
下面引用由梦楼在 2004/12/06 06:47am 发表的内容:
非常同情帅哥,可惜爱莫能助:(
也呼吁一下:给我一个坛主吧给我一个坛主吧,我会爱死你们的
附议~~~~~~~
我说大哥们。。。
俺上网要翻过1座大山。趟过2条大河。越过3个丘林。还要走上4公里的泥路才到城里上个小网。看在上帝的份儿上给我个认证会员吧。。。
我将生生世世记住你们对我的好的。爱你们10万年。。。
愿上帝和我与你们同在。阿门。。。。
版主的聘任:
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和充裕的上网时间,并愿意为会员提供热情服务者,由论坛管理人员推荐,可聘任为论坛版主。
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和充裕的上网时间,并愿意为会员提供热情服务者,均可提出申请,经论坛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后,可聘任为论坛版主。
原则上新上任的版主应是对论坛状况有所了解熟悉及做出一定贡献者,分版面的版主需回发帖50帖以上、总版主需回发帖300帖以上方可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