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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流血的仕途——古时作官何其难(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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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八十九部分
  (上)
  
  作通了郑国的思想工作,拿到了郑国的乞鞫状,郑国营救路线图只能算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在继续我们的叙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秦国司法体系的运转情况。
  
  秦国最高常设司法机关,名为廷尉,其长官亦被称作廷尉,即李斯目前所担任的官职。廷尉的主要职责有两个:一是负责审理秦王交办的案件;二是负责审办各地移送上报的案件,或审核平决各郡的重大疑难案件。由此可以看出,廷尉亲自审案的时候不会太多,在通常情况下,案件大都由当地地方政府自行审理判决,只有当遇到死刑或重大疑难案件时,这才须上报廷尉,由廷尉做出最终的审核裁决。当然,我们也不难理解,廷尉虽然是秦国名义上的最高司法机关,然而,最高审判权和最终裁决权始终还是掌握在秦王嬴政手中。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比如嫪毐谋反一案,嬴政便是跳过廷尉这一级机构,直接指派时任客卿的李斯主审,并自始至终亲自监控。
  
  在秦国,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案子分为两类:一类叫做官纠,即由国家官吏代表官府对犯罪者提起控告诉讼,类似现代的公诉;另一类叫做民告,即由当事人直接向官府控告呈诉,类似现代的自诉。具体到郑国的案子,则是由咸阳地方政府提起公诉。而秦国的传统,地方政府不另设专门的司法机构,行政机关与司法职能合而为一,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因此,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便是咸阳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史腾。
  
  所以,营救郑国路线图的第二个步骤,便是要找内史腾办理案件移交,将郑国一案从内史转到廷尉,从地方政府移交到朝廷。
  
  内史腾见李斯来访,忙笑脸相迎,口中说道:“原来是客卿大人,有失远迎,恕罪恕罪。”李斯还礼道:“蒙大王不弃,授李斯为廷尉,内史怕是一时忘了吧,哈哈。”李斯做了七年客卿,内史腾也叫了他七年的客卿大人,早习惯了,也难怪一时改不过口来。内史腾尴尬笑道,对,对,廷尉大人,恭喜大人高升。
  
  李斯时间紧迫,也不客套,开门见山说了来意。内史腾听完,神情颇显怪异。
  
  内史,相当于是咸阳市长,权力固然显赫,但同时也是一个容易受气的职位,不好当得很。理论上,咸阳地界内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无不在内史腾的管辖之下。然而,咸阳是都城,聚集了秦国政坛所有的高官,且不用说嬴政了,单论三公九卿,都是他惹不起的主,动不动就要对他的工作指手划脚,给他下绊添堵。这不,他虽然是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但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却无不是照着宗室的意思在办。他本以为郑国的案子算是结了,明儿个往刑场上一送,剑那么一砍,脑袋往城门上那么一挂,得,齐活。而在宗室那边,他也可以因此落个人情讨个好什么的。谁知道,斜刺里突然杀出个李斯来,要找他提人。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八十九部分
  (下)
  
  对于李斯的横空杀出,内史腾无疑是反感的,打心眼里抗拒,不肯交人。内史腾也在政坛历练多年,知道李斯和宗室处于对立之势,郑国的案子,分明是李斯要和宗室角力,不关他什么事。他最好的选择当然是置身事外,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他又不得不夹在当中。
  
  如果不能两头都讨好,那至少也要做到两边都不得罪。内史腾于是问道:“廷尉要重审郑国之案?” 李斯点点头。内史腾道:“廷尉可知……”,说着却欲言又止。李斯了解内史腾的处境,于是道:“内史不必顾虑。内史依国法转交郑国之案,李斯以国法重审郑国之案,谅旁人也无话可说。”
  
  内史腾再问道:“以廷尉之见,郑国之案判错了吗?” 李斯点点头。内史腾紧张起来,按秦国法律,一旦错判,他这个主审官都要承担相应的罪名和惩罚,而这些罪名和惩罚,宗室是不会出面为他揽下来的,他只能给宗室当一回替罪羊。内史腾小心问道:“敢问错在何处?” 李斯答道:“量刑过轻。”
  
  内史腾心安了许多。错判有三种:凡判决案件量刑不当者,属“失刑”罪;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者,为“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减轻案情,使罪犯逍遥法外者,为“纵囚”罪。李斯说他量刑过轻,则只会追究他的失刑之罪,罚钱了事,不至于影响仕途。内史腾于是转交郑国,同时心中也忍不住好奇,李斯终于要和宗室正面较量了,到底谁胜谁负,他不能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谁胜谁负,必然会有一场好戏。
  
  过了内史腾这一关,接下来,便是要获得嬴政的批准。因为郑国之案一直由宗室经办,嬴政在决定之前,自然先来和宗室通气。
  
  宗室听到李斯请求召集杂治,改判郑国车裂,诛其三族,也是吃了一惊,不知道李斯到底在弄啥花头。他们本来以为李斯和郑国是一伙的,会要求为郑国减刑。他们也正这么期待着,他们就等着李斯犯这个错误。郑国身为韩国间谍,危害秦国的国家利益,罪在必死,在这个大是大非的案子上,只要李斯胆敢要求为郑国减刑,他们报复的机会就来了,可以借此大做文章,扳倒李斯。然而,李斯不但不要求为郑国减刑,反而要求对郑国施以更重的刑罚,这步棋大大出乎了他们意料,让他们看不大懂。难道,李斯是要通过车裂郑国,来抢他们宗室的功劳?又或者,李斯作为新任廷尉,要通过这个必胜的铁案来展示一下他的威风?
  
  宗室吃不准李斯的用意,却又无奈李斯的请求皆在廷尉的职责范围之内,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况且,只要郑国还是死罪,无非多了轻重之分,便不算驳了他们宗室的面子。宗室没有表示异议,嬴政于是下诏,应廷尉李斯之请,召集杂治,重审郑国之案。
  
  咸阳宫内,法庭舌战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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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部分
  
  营救郑国路线图终于来到了最后关头。杂治已然召集,成败在此一举。
  
  李斯环顾宫殿,但见秦国政坛的重量级人物几乎悉数到齐,数十位在寻常百姓看来遥不可及的高官显贵、王国精英,共聚一殿之内,组成了强大的陪审团阵容。
  
  杂治会审,为廷议的一种。秦国素有廷议的传统,每逢国家大事,必召集最高决策层,共同商议,官员们各抒己见,争执辩论,由秦王最终决断,某种程度上,已有了民主集中制的雏形。
  
  李斯自七年前拜为客卿,已是多次参与廷议。今天的杂治尚未开始,但眼前这一张张或陌生或熟悉的面孔,却让李斯分外感慨。七年以来,旧官去,新官来,秦国政坛的当权者,已是换了好几茬。吕不韦当政之时,当权者几乎全是吕派。等到嫪毐崛起,半数以上都换成了嫪派。如今宗室见重,当权者又以秦人居多。只有嬴政安坐秦王宝座,变得更成熟、更威严、更凛然不可犯。
  
  宫殿雄伟依旧,而那些曾在这宫殿之内指点江山、风云一时的权贵们,如今安在?蔡泽、成峤、樊於期、嫪毐、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吕不韦、茅焦诸人,李斯曾经的朋友或敌人,昔日同殿为臣,暗斗明争,现在却已是物故的物故,逃亡的逃亡,罢免的罢免,杀头的杀头,飘逝的飘逝,流放的流放。而眼前这些志得意满的得势者,谁又知道,数年之后,他们是否还有机会出现在这宫殿之内,继续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七年了,在卿级别以上的大臣里,李斯是为数不多的保全者。七年了,他不仅屹立不倒,而且地位稳中有升。李斯经营仕途的秘诀,自然让许多同僚倍感兴趣。面对同僚的请教,李斯总是三缄其口,只有在两个儿子面前,才会偶尔谈及自己在仕途上的经验和教训。在李斯看来,他能取得今天的成功,固然有许多因素,譬如他的才华智慧,他的勤奋努力;譬如他的镇静和忍耐,不拘泥于一时得失。曾经有多次机会摆在他的眼前,只要他同意投靠吕不韦或者嫪毐,富贵权势唾手可得。他忍住了,是的,他忍住了,他忍受着那些才华远不及他的攀附者爬到了他的头上。他抵住了诱惑,耐住了寂寞。然而,这些都只能算是谋事在人而已,成事最终在天。嬴政就是李斯的天。他让嬴政在少年时代就感觉到了他的一片赤诚忠心,嬴政欣赏他,信任他。嬴政也许并不会爱上他这个人,但一定会爱上他身上的利用价值。李斯要做的,首先是保值,然后是增值。
  以前,先后有吕不韦和嫪毐两大权臣在前面遮挡,低调的李斯并不引人注目。如今时转势移,嫪毐车裂,吕不韦失势,李斯的角色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不再是客卿李斯,而是实权在握的廷尉,是外客集团的领袖。他不能再躲在别人身后,而是必须挺身而出,站在第一排,直面政坛的风雨变幻。无论是福是祸,他都首当其冲,无可推委。
  权力之路,有如河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李斯深知,他的地位并不稳定,甚至依然脆弱得很。没有人能保证,逐客令会不会再次重演。江湖未静,李斯就必须搏斗下去。他必须尽一切力量,捍卫他的地位,不仅为了现在,更是为了未来。
  未来,就在不远的未来,必将迎来一个空前乃至绝后的辉煌时代。收服六国,一统天下,将在嬴政身上变为现实。他必须在这场伟大的统一之战来临之时,让自己始终站在嬴政的身边。可以预见,在统一之战中,将有无数值得期待的精彩,无数激动人心的大事件,无数血火悲欢,无数沉降动荡。做一个旁观者远远不够,他要和嬴政一起,亲历其中,亲手推动,在时光之碑上刻下谁也抹不去的笔迹。人啊,人,一生直如一饷,真的不长。那些不朽,那些传奇,那些可遇而不可求,如断桥上那颗闪亮流星,如臂弯间那个花样女子,一旦错过,下次再见,将是千年。心在常温下破碎,血流如注也无人可医,无人可惜。
  一想到这些,李斯禁不住热血沸腾。宦官登上高阶,扯着嗓子喊道:大王到。殿内顿时安静下来。嬴政出场,众人行礼。嬴政坐定,扫视一番,将目光定在李斯身上,廷尉,你可以开始了。李斯恭敬起身,道,是。
  廷议的大场面,李斯非但不怵,反而如鱼得水般的兴奋。他本就是为大场面而生。今天的咸阳宫殿,便是他的表演场。在这个舞台上,他是主角。未来,在更大的舞台上,他依然要领衔主演,不容谁来和他抢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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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一部分
  (上)
  
  案件卷宗,在那时的秦国被称为“爰书”,列席杂治的诸公,人手一份,高高地堆在案头。在这数十位秦国政坛高层中间,大部分人对郑国一案虽说听过,却并不了解。面前的爰书,有的会随手翻翻,有的根本就懒得看。他们大都认为,今天的杂治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郑国究竟是车裂还是枭首,就象鱼是红烧还是清蒸一样,在他们看来,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他们内心甚至暗暗责怪李斯多事,在一个区区水工的死法上如此大费周章,至于吗?有这时间,饮饮小酒,听听小曲,赏赏歌舞,戏戏美人,比啥不强啊。然而,尽管他们认定今日杂治之无意义,但无奈碍于嬴政在场,嬴政都没有觉得无聊,他们也就不得不正襟危坐,摆出一脸庄重之色。
  
  李斯心知,今天陪审团虽然人数众多,但大都只是带了耳朵过来的,他真正要对付的,便只有几位宗室重臣,尤其是两位相国——昌平君和昌文君。李斯凝神片刻,然后用他特有的宽厚音色说道:“郑国为韩国作间,来秦献修关中水渠之计,实欲罢劳我秦,息秦伐韩之意,其罪已载入爰书之中。” 说完转向郑国,厉声问道:“郑国,汝可服罪?”
  
  郑国答道:“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李斯道:“汝只须回答是否服罪。”
  
  郑国倔强地重复答道:“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这时,昌平君不耐烦地插话道:“郑国为韩国作间,内史已详尽审过,证据确凿,不容辩驳。倘廷尉纠缠于此,徒然耽误大王和在座诸公的时间,本相以为不可。廷尉何以要推倒原判,改为车裂郑国,诛其三族,凭据何在?法理何在?此乃大王所愿闻也,亦在座诸公所愿闻也。请廷尉速速切入正题。”
  
  李斯正色道:“多谢相国提醒。臣之所以请求杂治,在于郑国其人虽微贱渺小,而其案却事关重大,不可不洞幽抉隐,全面深究,然后处之以法。臣观爰书之内,只记有郑国为间之始。至于郑国在修建关中水渠的十年之间,如何为韩谋利,如何祸秦殃民,爰书中却少有记载。诸君不妨试问,一个做间之人,其行为当是怎样?毫无疑问,必然借修建水渠之机,蓄意舍易就难,避近取远,拖延工期,消耗民力;加以骚扰地方,于水渠所经之处,肆意毁民宅,坏良田,增百姓之怨。如此种种行径,倘若舍而不究,则其罪不足以尽明,其恶不足以尽彰;倘若不究而杀,是为有罪不治,有恶不惩,则法力不足以尽穷,法威不足以尽显。”
  
  嬴政道:“廷尉言论虽好,只是关中路遥,来往取证,费时费日。诸卿各有事务在身,不能久等。寡人既已召集杂治,今日必要结案。”
  
  李斯不慌不忙说道:“臣请传唤人证。”
  
  郑国的案子,李斯既然已经以廷尉的身份接了下来,就绝不能失败。早在他和蒙恬一起翻检法典之时,便已同期派人远赴关中水渠,带回了重要的人证物证,以备今日之用。
  
  李斯传来的人证,多为郑国的老部下。十年来,他们和郑国同吃同住,朝夕相处,友情深厚非寻常能比,见郑国惨状,皆是伤感流涕。而在这些人证的口中,郑国不但不象个间谍,反而称得上是一个模范官吏,既精水利又懂管理,爱惜民夫,体恤下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怕危险,亲力亲为,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总之,能用来夸赞官吏的溢美之词,一个也没拉下。
  
  李斯每听完一人的证言,均摇头冷笑不止,吩咐拖出去,并讥讽道,世上哪里有如此没有专业精神的间谍,显是伪证。
  
  陪审诸人听了人证之言,也都来了兴致,感觉今日必将有一出好戏可看,没算白来。李斯明明是要加重郑国的刑罚,传来的证人,其证言却又偏偏对郑国十分有利。李斯到底是愚蠢地搬石头砸自己脚,还是别有深远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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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一部分
  (下)
  
  昌平君、昌文君见苗头不对,李斯分明是在诱导混淆,骗取陪审团对郑国的好感和同情,奔着为郑国减刑而去。二人交换眼色,昌文君起而诘难道:“大奸如善,大伪如真。此正是郑国奸猾之处,非如此勤勉以掩众人耳目,其罪又何待今日才被发现?诸君不可不察。”
  
  李斯道:“相国明见,李斯佩服。”又问郑国道:“好你个郑国,不想你机心竟如此之深,幸得相国明察。汝可服罪?”
  
  郑国还是那句话:“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郑国之所以从头到尾只念叨这句,乃是出于李斯的授意。李斯叮嘱过他,甭管别人问他什么,只需拿这句作答即可。就算是问他贵庚几许,年入几何,婚房大小,downtown还是远郊? martini摇还是搅?又或者是问他曼玉还是子怡,学苏还是学米,纳什还是科比,九歌还是夜曲, 他也要一律回答“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余下事宜,自有李斯为他代劳。
  
  昌平君冷笑道:“郑国为韩国作间,早有定论,廷尉又何须一问再问?本相听闻廷尉和郑国曾有故交,莫非想回护不成?”
  
  李斯答道:“相国言重了。李斯与郑国有旧不假,然李斯蒙大王错信,忝为廷尉,主掌刑辟,自知法之所在,毋论人情。想当年,郑国临去关中,曾对李斯说过,他必须贪污。当时李斯大惑不解。如今想来,不由恍然,原来他是为韩国作间。由此可见,其人早有预谋,十年以来,所贪必然甚巨。今郑国已归案在审,家资藉没。臣请御史大夫公布查抄所得之郑国家产。”
  
  郑国身为关中水渠总指挥,统领着十多万民夫,支配着巨万的资金,只要稍微动一下下手脚,譬如虚报损耗,偷工减料,便可以绿肥红瘦,富得冒油。这样的诱惑,有几人能够抵挡?更何况是一个以破坏为己任的间谍!众人都支着耳朵,准备听到一个天文数字。然而,御史大夫隗状的报告却让他们大失所望。郑国的家产居然少得可怜,除了法定的俸禄,再无其它进项。
  
  趁众人意外之时,李斯再道:“纵观郑国十年来的所作所为,李斯不由想到,如不是他作间在先,实在能称得上是忠正良臣。大秦举国,官吏过万,如郑国这般特杰出者,不可多得也。”
  
  昌文君神色越发不快。宗室在逐客令上已经输给了李斯一次,倘若连郑国这样的铁案都再被李斯翻过来,宗室的威信恐怕将就此一落千丈。从开审到现在,李斯处处在将审判往为郑国减刑的路子上引,而且从众人的反应来看,李斯的策略已取得了相当的效果。今天的杂治还是尽早结束为妙,不能再让李斯表演下去。两害相权择其轻,宁愿李斯赢这场官司,也绝不能让他翻案。昌文君于是起身,对嬴政道:“礼者禁于已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今郑国为韩国作间,已既成事实,没有假设,没有如果。臣以为无须再议,便依照廷尉所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即可。”
  
  昌文君言毕,稀稀拉拉有几人附和响应。李斯接住昌文君话茬,道:“禀大王,臣以为,此案尚有诸多不白之处……”
  
  嬴政打断李斯,道:“车裂郑国,诛其三族,这不正是廷尉的初衷?相国既顺了廷尉之意,廷尉所望已遂,又尚有何话可说?”
  
  李斯道:“臣无话,郑国或有话。”
  
  嬴政望着郑国,道,有话说来。
  
  郑国无助地看着李斯。你想叫我说什么?我又能说什么呢?难道还是重复那一句不成?李斯给了郑国一个肯定的眼神。郑国硬着头皮,道:“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一再的重复终于产生了效果。嬴政开口道:“汝翻来覆去只这一句,寡人倒想听听,汝所谓渠成利秦,利在何处?”
  
  听到嬴政的问话,李斯暗自长舒一口气,借着宽大袖幅的掩护,狠狠握了握拳头,自语道,郑国的命大概可以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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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二部分
  (上)
  
  郑国是一个水利工程专家,其演讲技巧自然不能和李斯同日而语。尽管如此,郑国方一开口,立时满座俱惊。
  
  郑国并不需要演讲技巧,他只是用数据来说话。他给嬴政算了一笔帐:关中水渠建成之后,可以将四万多顷的不毛之地改造成肥沃良田,每亩田的产量能够达到一钟。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仅仅靠关中水渠,就可以解决秦国三分之一人口的吃饭问题,或者,解决一支60万大军越境作战的军粮问题。(注。)
  
  在座诸人不是水利专家,而是政治家,他们比郑国本人更能明白这些数字对于秦国的战略意义,一时间群情激奋,窃窃私语起来。
  
  嬴政犹然不信,道:“果能如此,抑或是汝虚报邀功?”
  
  郑国道,臣乃待死之身,焉敢虚言。于是将四万多顷良田分解到关中各郡,此郡能得几许,彼郡能得几许。又历数各郡人口、地形、气候、土质,条分缕析,言之凿凿,不由得人不信。要知道,这其中的许多数据和资料,是郑国用两条腿一步步跑出来的,在官方报表上根本了解不到。
  
  随着演说的进行,郑国其人也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一个刚刚还萎靡不振的死囚犯,忽然间变得神采焕发,脸上有光。那是科学之光,信仰之光。纵然是至高无上的秦王,也不能夺去他作为一个科学家的信心和尊严。郑国滔滔不绝,最后作出结论:“臣为韩延数岁之命,为秦建万代之功。”
  
  听完郑国所言,嬴政喟然长叹,问道:“以诸卿之见,郑国当如何区处?”
  
  众人寻思嬴政的口气,似乎已有了赦免郑国的意思,不然何以会有此一问。的确,如此大的现实利益摆在面前,即便是君王,也不免动心。但是,众人又知道,按照秦法,郑国只有死路一条。法律的权威不容置疑,正是秦国的立国之本。做臣子的,只能谨奉法令,不能越雷池半步。唯一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只有秦王嬴政。如果贸然建议赦免郑国,那就是在建议破坏法律,动摇国本,谁敢承担这样的罪名?况且,宗室这边的态度也不明朗,犯不着自己抢先表态。于是,嬴政虽然问话,却无人回答。嬴政无奈之下,只能点将,指名李斯,命他发表意见。
  
  李斯也不推辞,长身应道:“臣不改初衷,以为当车裂郑国,诛其三族。” 一语既出,嬴政变色,宗室诧异。李斯继续说道:“郑国主修关中水渠,前后十年,奔波终日,无夜安枕,惟恐水渠不能早日竣工,不能早日为秦之利。其心险恶,是以臣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郑国初为韩作间,而入秦以来,不念故国,只知有秦,所行无不利秦。韩见郑国之背叛,悔之已晚,恨不能早杀之。敌国愿杀之人,大秦也当杀之,阿敌国之好。是以臣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郑国理水沟洫,胆敢变泽卤为良田,富我关中,安我百姓,其心狠毒,是以臣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郑国胆敢令关中成沃野,强盛我秦,使秦有吞并诸侯、一统天下之资,助大王为天下之主,其心叵测,是以臣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
  
  李斯一气道来,其声如金石交鸣,其势如磅礴雷霆。话音已落,宫殿之内,死寂一片,无人应答。宗室诸人皆神色沮丧,若有所失。再无别的声响,只有郑国的隐约抽泣。那时的科学家通常都得不到应有的承认,比较郁闷。郑国何曾有过什么知己,何曾有人给过他如此高的赞誉。李斯今天的一席话,怎不让他感激涕零: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李斯也。
  
  李斯这是典型的正话反说,而这种技巧,在很多年以后,他又用过一回,只是那回没有成功而已。
  
  嬴政自然知道李斯是在正话反说。他嘴角牵动了一下,别闹了,费曼先生。嬴政扫视阶下,决心已定,于是说道:“人不贵无过,贵能改过,郑国初为韩作间,然入秦以来,却能不枉错任,为秦谋利。先王立法,非以刑罚为乐,为安定百姓、取利国家也。今倘杀郑国,不过举手之劳,一时之快,有何益哉!杀郑国为小,兴关中水渠为大。昔日管仲射齐桓公,几死,齐桓公终恕而用之,卒成霸业。今郑国虽有大逆在前,寡人念其治水有功,人才难得,特赦之,使续修关中水渠,为万世利。”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二部分
  (下)
  
  嬴政金口既开,一切无可更改。郑国于是重返关中,继续修渠。后来,那条水渠便以他的名字命名,称为郑国渠。对于郑国渠在历史上发挥的重大作用,司马迁曾在《史记》中给予了高度评价:“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卒并诸侯。”而通过一首当时传唱的民谣,更可以看出普通百姓对郑国的衷心感激。其谣曰:“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其后。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
  
  郑国渠造福了亿万平民,帮助秦统一了天下,而其在历史上的影响,远不仅如此。当今人缅怀汉唐盛世之时,也不应忘记,这两大王朝的都城长安,正位于因郑国渠而繁荣富庶的关中平原之上。如今,郑国渠早已荒废,难觅当年风姿,在今陕西泾阳县,尚保存有其渠首遗址,
  
  在当时秦国官吏的眼里,郑国最终被嬴政赦免,是郑国的胜利,更是李斯的胜利。这标志着李斯地位的巩固,标志着外客在经过一场驱逐风波之后,重新成为秦国政坛上的重要力量。而杂治一战过后,李斯的威望更是达到了空前的巅峰,用卡夫卡的话来说,就是到了第二天要为之追悔的程度。
  
  嬴政十年这一年,实在是漫长的一年,在这一年,有太多太多的大事件发生。先是太后赵姬因嫪毐一案而被软禁,继而有二十七人为之死谏,复有茅焦为之再谏,赵姬终得重返咸阳,母子团圆。茅焦被拜为上卿,却旋即挂冠而去。吕不韦失势,被放归封国河南。然后是郑国间谍案发,嬴政颁布逐客令,很快又废除之。李斯晋升廷尉,在仕途上更进一步。
  
  终于到了嬴政十年的年末,李斯送走郑国,回首这一年来的沧桑巨变,也是感慨万千,恍如梦中。年关已近,李斯心想,这回总算可以歇一口气了。
  
  殊不知,这一年并不肯就此平静地在日历上被一翻而过。在魏国都城大梁通往咸阳的路上,有一人正葛衣竹杖,踏雪而来……
  
  
  (注:郑国渠到底产生了多大的效益,挺让我困惑。史记云,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古时候的计量单位的换算,让我头晕得很,查了一晚上,还是茫然不解,直想撞墙。《中国古代著名水利工程》一书说:“秦国的40000余顷,约合今天的28000余顷。”历史学者葛剑雄在《秦汉统一的地理基础》一书中,说道: “郑国渠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只要看它的灌溉面积和成效就可以了。四万余顷田亩产一钟(即六斛四斗),总产量约260万斛(石);以秦汉时每人每年平均需用粮18石计,这些粮食大约能供养14.44万人。”有人又反驳葛剑雄道:“然而刚才又和老马算了下,发现原来也是一搞笑BUG。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1顷土地等于100亩田,换而言之,4万顷也就是400万亩。1亩产量是六斛四斗,总产量,就是六斛四斗乘以400万,应该是2600万斛(石)才对。葛剑雄竟然少计了一位数,成了260万斛(石)。(或者,他一心认定了1顷等于10亩?-_\) 换而言之,郑国渠每年的粮食产出,其实是葛剑雄计算数字的十倍,可以供养大约144.4万人。按照范文澜老先生的战国人口推算,战国末年秦国人口大约500万上下,一个郑国渠,就可以解决三分之一强。再加上灌溉300万亩的都江堰和各处散田,这样就对上了。”网上还有说法,“据有关历史专家研究,郑国渠灌溉的115万亩良田,按照每亩产600斤粮食计算,就能够供应秦国60万军队作战。”
  我没有搞懂,文中虚写,乃勉强为之。即便是文中的虚写,我也觉得大有问题。请读者存疑,望高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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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三部分
  (上)
  
  上回说到,在魏国都城大梁通往咸阳的路上,有一人正葛衣竹杖,踏雪而来。
  来者究竟何许人也?他为何而来,为何要来?他的到来将对李斯和秦国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的答案,在这人到达咸阳之后便会自然揭晓。而现在的情形是,由于此人是唱戏的骑马——步踱,是以他在路上还很需要花段时间,我们也不能老等着他不是。所以,让我们把视线继续停留在咸阳城内,看看在这段时间之内,秦国又有什么新的政治动向。
  
  且说通过谏逐客、救郑国,李斯在秦国政坛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其身已善,是该兼济天下的时候了。统一天下,是战国时代每一位杰出政治家的终极梦想,无疑也是李斯的终极梦想。
  
  王尔德曾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个是梦想的破灭,另一个是梦想的实现。后者之悲,更甚前者。这句俏皮话很漂亮,然而却是在妖言惑众,大为欠揍。照王氏的说法,对梦想采取任何行动都是愚蠢的、不理智的。则我们到底该如何对待自己的梦想?难道象古希腊爱利亚学派那样,因为认定运动是荒谬的、是不存在的、不可能的,于是作茧自缚,坐而嚼蛆?第欧根尼面对爱利亚学派的那些振振有辞之辈,一言不发,只是平静地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而天也没有塌下来,宇宙也没有崩溃。阿甘是对的,run , forest , run 。别回头,回头便将变成盐柱。一直跑下去,到了该停下来的时候,你自然就会象是得到了神启,无可指责地停将下来。所以,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夸父追日,万世流芳。(what is my point ? damned. Totally lost .就这么在生活中横冲直撞,象一杆懒得瞄准的枪。)
  
  李斯是行动者,在李斯看来,实现梦想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面见嬴政,进言道,大王你好,臣请先取韩以恐他国。韩遣郑国来秦作间,罪过昭然,今兴兵讨伐,师出有名,顺理成章,东方五国也无话可说。统一天下,先易后难,自今日始,自韩国始。今一举并吞韩国,五国定然大恐,必争相割地贿秦,以求边疆安宁。五国自弱而秦愈强,当斯时也,秦师东出,渐次灭亡之,天下归一,大王独尊。
  
  统一天下,何尝不是嬴政的梦想!然而,面对李斯的建议,二十三岁的嬴政,却表现出了异常的冷静。对普通人来说,许多时候的冷静其实是伪冷静,说白了就是忍气吞声,继续装孙子。然而,嬴政的冷静,却是帝王的冷静,猎人的冷静。
  
  即位以来,尤其是最近三年,先后肃清国内几大异己集团,嬴政的政治天赋已经展现无遗,而更可怕的是,嬴政还在学习,还在成长,其心术谋略究竟将达到怎样的高度,让人不敢估量。如今的秦国,朝政、军队、司法大权都牢牢地控制在嬴政手里,内政趋向平稳,官僚队伍也都效忠于他,再也没有嫪毐和吕不韦这样的重臣权臣,他的权力和威严,已经无人可以动摇。国内矛盾得到了解决,接下来,自然便要放眼国际了。李斯的建议,可谓来得正是时候。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三部分
  (下)
  
  统一天下,这是嬴政和李斯的共识,但将韩国作为第一个牺牲品,嬴政却别有顾虑。嬴政回答李斯道,统一天下,安定苍生,此先王之夙愿,寡人不敢辞也。廷尉以为当先取韩国,寡人却以为,韩国不宜先取。韩事秦三十余年,名为诸侯,无异郡县。以秦之强,攻韩之弱,旦夕可下。廷尉当知,灭韩与灭周室不同。周室早已名存实亡,虽然灭之,诸侯皆以为事不关己,不以为意。然韩国一灭,诸侯必有唇亡齿寒之感,震恐之下,同仇敌忾,燕赵齐楚四国为一,合而攻秦,秦将奈何?
  
  嬴政又道,燕,小国也,不足为虑,然赵、齐、楚,皆万乘大国,尤其赵国,与我秦相抗多年,屡败屡战,最为寡人深忧。寡人以为,欲取天下,必先取赵国。灭韩,天下震恐而已。灭赵,则天下丧胆也。以趁胜之师,伐丧胆之国,有如海纳百川,风卷残云,天下垂手可定也。
  
  嬴政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然而,李斯可不是应声虫,唯嬴政马首是瞻。灭了韩国,其余五国到底是因为害怕而争相讨好秦国,还是因为恐惧而联合起来讨伐秦国,谁也不能确定。李斯于是说道,大王所虑高远,然赵国强盛,取之非一日之功。以臣之见,可张扬灭韩之议,使天下皆知。不发一兵一卒,而有试探五国之效。观五国之动静,因而应之。五国自谋保全,则灭韩可以。五国欲救韩,则已知其向背,首谋之国,迎头击之,从谋之国,分而化之,则舍韩而灭五国可以。
  
  今天的美国,便时常采用此一策略,往往由国内的某个议员发难,抛出个凶狠的构想,比如说制裁某国,攻打某国,试探国际社会的反应,看看有多少人站在自己这边,又有多少人站在对方那边,然后定其行止。万一公愤太大,也还可以议员辞职,丢车保帅。
  
  李斯言毕,嬴政称善。于是,很快,秦国将要进攻韩国,不是为了占地,而是为了赤裸裸地吞并。这则消息,和那个要来的人擦身而过,背道而驰,来到了韩国,也来到了燕赵齐楚魏五国。那么,这则事先大肆张扬的灭韩计划,会不会引爆出一场天下大战,还是仅仅放一个哑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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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四部分
  
  嬴政十年的岁末,咸阳街头,出现了一个葛衣竹杖之人。他看了看这座西方的都城,轻轻地叹了口气,终于到了。
  
  这人已是年逾花甲,须发尽白,然而却目光锐利,气度辽阔,丝毫无垂暮气象。
  
  通常,当男人沉醉于一个女人之时,总会想象那女子在遇见自己之前的模样,更为年轻时的模样。而女人则恰恰相反,当她们爱恋上一个男人之时,往往忍不住会去幻想那男子老去之后的模样。然而,无情的却是,如何变老是一门深奥的学问,需要运气,也需要实力。总之,没有几个男人能够优雅而光荣地老去。而眼前这位老者,却让人有一种冲动,如果非老不可的话,就要老得象他这样。
  
  老者昂首阔步,穿行天地,如鱼在水。其势有如刀锋,切割人群,不可阻拦。适逢蒙恬打马而过。蒙恬的坐骑,乃是匈奴进贡的汗血宝马,天下名骑,而这畜生似已通灵,能感人意,行至老者跟前之时,忽然长嘶人立而起,仿佛为老者的力场所惊惧。蒙恬大惊,又见老者面容特异,连忙下马,恭敬地问其姓名。
  
  老者恍如未闻,自顾而行。蒙恬低头碎步紧随,固请。老者叹道,世外之人,早已无姓无名。
  
  蒙恬再问。老者这才开始正眼打量蒙恬,许久,目中渐有暖色,于是嘟哝出两个含糊的字——尉缭。(注。)
  
  蒙恬的从人都在纳闷,尉缭?没听过这么号人。然而,蒙恬却是如遭雷击,面色大变,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尉缭!传说中的尉缭!
  
  在蒙恬刚开始发蒙认字的时候,便在祖父蒙骜的督导下,无数次地读过一部名叫《尉缭子》的兵书。要知道,先秦之时,写一部书不容易,读一部书也不容易。尤其是兵书,寻常人更是难得读到。蒙恬乃是将门之后,资源的占有自非普通人家子弟可比。《尉缭子》其书残缺,仅得一十二篇,尽管如此,蒙骜对这十二残篇的推崇,更在著名的《孙子》之上。而蒙骜对《尉缭子》的推重,自然也影响到了年幼的蒙恬。蒙恬曾问过祖父蒙骜,如此之牛的尉缭,如今安在?然而,对这个神秘的尉缭,蒙骜也是只见其书,未闻其人,于是答道,尉缭想来当是前代的某个世外高人,怕是早已物化多年,无缘得见了。这个回答,曾让蒙恬唏嘘良久,恨不能与尉缭同世相处,一睹斯人神采。
  
  今日何日兮,竟能得遇尉缭,活生生的尉缭。偶像就在眼前,蒙恬内心一阵前所未有的激动。曾几何时,蒙恬每读《尉缭子》,心慕手追,想见其为人。今日一见,果然没有失望。尉缭其人,一如其书,冷峻肃穆,睿智犀利。
  
  一贯潇洒的蒙恬,居然也变得有些紧张不安,面对自己儿时的偶像,他连话都说得有点结巴。蒙恬道,小子蒙恬,乃秦国故将军蒙骜之孙,先生的忠实FANS。得见先生,实乃三生之幸。
  
  尉缭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道,原来是蒙骜之孙。蒙骜,亦良将也。
  
  蒙恬的从人听不下去了。蒙骜何许人也,曾打得六国闻风丧胆的秦国三军统帅,到了这个老头口中,仅给了个“亦良将也”的评价,而且听起来还显得那么勉强和不情愿。蒙恬的从人围着尉缭,准备殴打这个狂妄之极、不知死活的老头。蒙恬大怒,呵斥制止从人,道,先生乃当世神人,虽百万雄师,视之直如蚧蚁,何况尔等蛮夫!速退,毋使吾受辱。
  
  从人惶恐而退。尉缭颔首,对蒙恬的应对表示满意。
  
  蒙恬又道,此间非畅谈之地。万望先生辱临敝居,许小子端茶送水,服侍左右,就教请益。
  
  尉缭摆了摆手,算是应允。蒙恬大喜,忙将坐骑让予尉缭。尉缭大笑,拍了拍汗血宝马,汗血宝马乖巧地屈膝跪下,尉缭从容而上。从人皆瞠目结舌,汗血宝马性子暴烈,非蒙恬不能驾驭,今日居然甘愿为一陌生老者俯首帖耳,不亦怪哉!蒙恬斥道,看什么看,还不火速回府,通知上下,开门扫阶,准备迎接贵客。
  
  从人先行而去。蒙恬为尉缭牵马,缓缓后行。路人中不乏知道蒙恬的背景来历者,见此情形,皆惊叹不已。蒙恬,将军蒙骜之孙,将军蒙武之子,不为权贵顿首,不为王侯折腰,何以竟会对一葛衣老者如此恭敬,卑身下之?看蒙恬一脸兴奋,能为尉缭牵马开道,只以为乐,不以为苦。而尉缭也坦然受之,看不出半点受宠若惊的样子,反倒象是自己给了蒙恬天大的面子,屈尊枉驾走这一趟。
  
  列位看官或许也有同问,这尉缭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尉缭子》又是怎样的一部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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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五部分
  (上)
  
  尉缭,男,魏国大梁人氏。
  
  关于尉缭的个人资料,能提供的就只有这么多,因此,对那些有意和尉缭相亲的女士们,只能在此说声抱歉了。好在,尉缭留下了一部《尉缭子》,而通过这部书,也多少可以遥想其为人。
  
  据《汉书•艺文志》,《尉缭子》被归为杂家,共二十九篇。今天能够看到的,只剩下五卷二十四篇了。《尉缭子》杂取法、儒、墨、道诸家思想而论兵,在先秦兵书中独具一格,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姑略述其可特异之处。
  
  最能体现尉缭兼合法、儒、墨、道之说的,是尉缭对战争的定义。“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又曰:“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又曰:“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皆战国谈兵者所不道。
  
  尉缭论治军,尤重明赏罚。“凡诛赏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此一观点尚算得上堂堂正正。然而,尉缭对诛杀的作用过分夸大,致有 “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立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 之论,怎么看都有点邪派武功、走火入魔的意思。
  
  尉缭象一个传教士,在他的书中,为他的读者(现在或未来的将军们)塑造了一个理想化神格化的将领形象。“夫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为将者一旦达到了这样的境界,自然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一人之兵,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惊。”
  
  宋元丰中,颁行武学,《尉缭子》与孙、吴二子,司马穰苴《兵法》,黄石公《三略》,吕望《六韬》,李卫公《问对》一起,号为《武经七书》,成为研习兵法的标准教材。实则,《尉缭子》不仅仅兵书而已,对政治和哲学也时有涉及。如“王国富民,霸国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仓府,是谓上溢而下漏,故患无所救。” 其洞察识见,犀利高远,非大师不能道也。又如“故曰:举贤用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政养劳,不祷祠而得福。故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事。圣人所贵,人事而已矣。”比起《国际歌》里所唱出的“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其行动主义者的思想,足足早出了两千多年。
  
  至于书中所言如何行军打仗、排兵布阵,皆属细枝末节,非所大者,不再一一列举。经此一番浮光掠影,或许有问,既然足本《尉缭子》有二十九篇,那为什么当时蒙恬只看到了十二残篇?这十二残篇又分别是哪些?
  
  我们有理由相信,蒙恬只看到了十二残篇,是因为当时尉缭的确也只写了十二篇。而这十二篇,应该分别是《尉缭子》卷一的天官、兵谈、制谈、战略、攻权五篇,卷二的守议、十二陵、武议、将理、原官五篇,卷三的治本、战权两篇。其余的十七篇,则是在尉缭到了秦国之后,专门针对秦国和嬴政的需要而补写的。补写部分包括卷三的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三篇,卷四的束伍令、经卒令、勒卒令、将令、踵军令五篇,卷五的兵教上、兵教下、兵令上、兵令下四篇。另外五篇如今失传,姑且不论。
  
  我们可以看到,补写部分都是军令。比较《孙子》等兵书来看,《尉缭子》中之所以会大量出现这种机械的、刚性的军令,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人向尉缭下定单约稿。毫无疑问,这个约稿者便是嬴政。这些军令,当是后来尉缭在担任秦国国尉时,主持编撰并向全秦军上下颁布的军规定令,后一并收录入《尉缭子》书中。(注1。)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五部分
  (下)
  
  从《尉缭子》一书,我们不难看出尉缭的超常智慧,以及其对秦军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并最终帮助秦国统一了天下。让人费解的是,尉缭这样的高手,他的故国魏国为什么不能留而用之?待我们翻阅魏国的历史,却又不禁释然。把高手赶到别的国家,一向是魏国的“优良”传统。曾几何时,战国七雄,魏国最强。遥想文侯当年,李悝变法了,强匡天下。威行四海,诸侯臣服。然而,前有商鞅,吴起,范睢,今又有尉缭,皆不世出之英才,只要魏国能留住其中一人,国运也许便会从此改写。可惜可叹的是,魏国却大方地将他们拱手让人,最终沦为鱼腩之国,也算是咎由自取了。(注2。)
  
  注1:《尉缭子》中最早写就的十二篇,在尉缭入秦后,根据形势需要,应该也做了相应的修改。比如在將理篇里道,“今夫系狱,小圄不下十数,中圄不下百数,大圄不下千数。十人联百人之事,百人联千人之事,千人联万人之事。所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识故人也。是农无不离其田业,贾无不离其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其官府。如此关联良民,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今良民十万,而联于囹圄,上不能省,臣以为危也。”当是针对秦国重狱任法的有感而发。治本篇云,“苍苍之天,莫知其极;霸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能明其世者,谓之天子。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无敌。此天子之事也。”也可视做对日后嬴政统一六国、开始行天子之事的提前的理论准备。
  
  注2:关于《尉缭子》,一直被许多大牌学者如钱穆等人怀疑为伪书然而,一九七二年四月,在山东临沂银雀山的一号、二号汉墓里,发现了一批战国时代的竹简,其中便有古书《尉缭子》,证实了《尉缭子》确为战国时代的著作。在出土文物的铁证面前,再权威的学者,也只能闭上他曾经颠倒黑白、广征博引的嘴。
  至于文中所言,尉缭先写了十二篇,入秦后又补写了其余的十七篇等等所云,乃是曹三的一相情愿的想象,未必是真。但这想象,自认为也算是建立的合理的基础上,却也未必是假,反正是被我给扯圆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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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六部分
  (上)
  
  蒙氏一门,在老天牌蒙骜死后,并没有衰败下去,反而更加显赫。蒙骜的两个儿子,蒙武为将军,蒙嘉为中庶子,皆身居要职,位高权重。而蒙氏第三代中,又出了蒙恬蒙毅兄弟俩,皆是龙凤之材,况且,此二小子和嬴政关系密切,甚得嬴政爱宠,虽然目前官位尚且卑下,日后造化却未可限量。
  
  除了王室嬴氏之外,秦国最显赫的家族就数蒙氏了,而且可以预料的是,这种显赫还将一直持续下去。这个时候,日后在中国炙手可热、呼风唤雨的李氏家族还没有壮大起来,此时的李氏,李由李瞻还没长成,全靠李斯一个人在撑门面,自然远远不能和蒙氏相提并论。
  
  对一般人来说,能够有幸成为蒙家的坐上客,或者能够得到邀请,到蒙家参加个派对什么的,就已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值得狠狠地对人夸耀。而这回,一个老者的来临,竟然由蒙恬亲自为其牵马开道,蒙武、蒙嘉、蒙毅都到门口恭候迎接,这样隆重的礼数,在蒙家是绝无先例的。尉缭十足名士派头,应对自如,好象是早已习惯了这种被人尊崇的待遇。
  
  蒙家将尉缭奉为上宾,一门精英,皆执弟子礼,向其求教兵法,尉缭却总是顾左右而言它,今天天气哈哈哈。
  
  蒙嘉看不惯尉缭的做派,私底下抱怨道,所谓客来三天,服侍主人。好个老朽之物,如此不识抬举。问而不答,留着又有何用?轰走得了。
  
  蒙恬反驳蒙嘉道,敢问叔父,尉缭凭什么有问必答?
  
  蒙恬虽然年纪还小,蒙嘉却已经对自己的这个侄子颇为忌惮。早在蒙骜还在世的时候,就曾当着两个儿子的面,对蒙恬大加赞叹道,汝二子不足道,日后光大我门者,必此小儿也。从此,蒙恬在蒙氏家族中便占有特殊的地位,一直被当作蒙氏家族的接班人,悉力栽培,他的意见,有时候连他父亲蒙武也不敢忽视。面对蒙恬的反问,蒙嘉也是一愣。是啊,凭什么呀?尉缭这老头,不贪色,不好酒,不爱财,在物质方面几无要求,从来蒙府到现在,最多也就是蹭了他蒙氏几顿饭而已,谈不上欠他蒙氏什么,他又不象别人,有求于他蒙氏,凭什么必须对他蒙氏必恭必敬,言听计从?
  
  蒙恬再道,尉缭,天下名士也,非世俗凡人。纵大父复生,不能以威夺之,不能以势凌之。今欲求其学,当诚心正意,事之无倦,或能终得其诲,也未可知。
  
  蒙恬侍奉尉缭越发恭谨,又以老子为喻,请尉缭续写其书,以传后世。
  
  当年,老子西游,欲遁世灭迹,为关令尹喜强留。关令尹喜知道老子这一去,将不复见于人间,如不能对其智慧进行抢救性挖掘,将是全人类全天下的损失,乃曰:“子将隐矣,强为我着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尉缭大笑,道,小子亦欲强我乎?老子隐可以。说完便欲拂袖而去,蒙恬苦苦挽留,从此绝了再让尉缭开口或动笔的心思。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六部分
  (下)
  
  花开两朵,各在一枝。且说嬴政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向天下放出了要兴兵灭亡韩国的消息。韩国接到消息,聚群臣共议,群臣莫不响震失色,以为这回真的是狼来了。
  
  当时,天下七国,韩国最弱。最弱也就罢了,偏偏其地理位置又和秦国紧邻。在秦国的卧榻之旁,酣睡是不指望了,只要每天能有觉睡,哪怕只是打个盹,韩国也就基本知足了。是以,多年来,韩国一直对秦国俯首称臣,象傍着大款的小蜜,对秦国小心逢迎,媚态丛生,惟恐哪天秦国一个不开心,就把自己给灭了。
  
  然而,秦国作为大款,对韩国这个小蜜不但不付包养费,反过来还经常性地掏韩国的腰包,调戏蚕食。接连发动几场大战,打得韩国花容失色,尊严扫地,彻底地绝了望。十三年前,蒙骜伐韩,取成皋、荥阳,初置三川郡。十一年前,王龁攻韩上党诸城,悉拔之,初置太原郡。七年前,蒙骜伐韩,再取十三城。韩国面对秦国的索取无度,也实在是没辙,这才饮鸩止渴,想出了派郑国到秦国作间谍,为秦国修建郑国渠,使其疲劳而无暇东伐的“馊主意”来。
  
  数年来,韩国饱经秦国欺负蹂躏,每战必败,战士被残杀,土地被占领,百姓被接管,早已是苟延残喘,气势低落,满朝上下,皆陷入一副末日将至的惨淡景色当中。如今,郑国事发,秦国扬言要灭韩国以为报复,韩国的那些重臣们,一时间也没了主意,纵有抵抗之心,何来抵抗之力?有的大臣,干脆主张向秦国纳地效玺,请为籓臣,以免生灵涂炭,黎民遭殃。
  
  当时韩国在位的是韩王安,二十有五,即位才两年,正年轻气盛。闻听有人建议投降,大发雷霆,愤慨言道,公等食韩俸禄,非一日也。今秦师将出,公等不能筹划应对之策,为寡人分忧,却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欲迎秦以自保,甚失寡人之望。百姓仰公等何为?国家养公等何用?
  
  韩王安回到后宫,向太后请安之时,面上犹有激愤之色。太后因问之,韩王安以实相告,又叹道,家贫思贤妻,国乱思良臣。今满朝文武,怯懦无能,无一人堪为寡人筹谋。祖宗数百年基业,莫非将丧于寡人之手?
  
  太后道,眼下便有一人,可匡社稷,能保宗庙,吾儿莫非忘了?
  
  韩王安大惊,急问乃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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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七部分
  (上)
  
  太后盯着韩王安,道,吾儿真不知欤?
  
  韩王安疑虑道,母后所指,莫非韩非?
  
  太后点头道,正是韩非。韩非之才,天下皆知,不待老妇多言。今何不起而用之,或能助我韩国渡过此劫。
  
  韩王安低头不语,神色怪异。当此国家存亡之际,韩非也许就是那根救命的稻草,韩王安却依然踌躇犹豫,不敢信用韩非。这其中的缘故,却要从韩非的身世说起。
  
  六十三年前的韩国,时为韩襄王十二年,太子婴病死。为了空出来的太子之位,公子咎、公子虮虱两兄弟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夺。公子虮虱名字取得晦气,运气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当时正在楚国做人质,人身不得自由,加上距离又远,很难左右朝中局势。原本在太子继承次序上排在公子虮虱之后的公子咎,当时则留在韩国国内,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巧使计谋,最终在这场政治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被立为太子。韩襄王卒,公子咎立,是为韩釐王。韩釐王在位二十三年,卒,子韩桓惠王立。韩桓惠王在位三十四年,卒,子韩王安立。
  
  再说公子虮虱,在韩釐王即位之后,对他仍小心提防,不许他返回韩国。公子虮虱也只能接受失败者的命运,最后在楚国郁郁而终。
  
  韩非,乃是公子虮虱之子(注),算起来,韩非是韩王安的叔父了。
  
  当年韩非之所以到楚国向荀子求学,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其父正在楚国为质。韩非作为公子虮虱的后裔,虽然能够留在韩国,却因为他父亲的缘故,一直遭到王室的猜忌。更何况韩非才华绝世,锋芒毕露,声望和智慧皆远胜于王室中任何一人,自然更让王室不能放心,不敢起用。
  
  韩王安登基时,其父韩釐王有遗言,汝为韩王,用人无所不可,惟不可用韩非。韩非之才,非你所能驾驭。不用,国弱而已。用之,恐国为之夺,不复为汝所有。切记切记。
  
  韩王安对韩非这个王叔也甚是忌惮,左右思想,终是不敢让韩非掌权,于是搬出韩釐王的遗言做挡箭牌,道,父王遗命在先,不可用韩非。孩儿不敢抗命。
  
  太后厉声道,先王在日,老妇数荐韩非,恨先王不能听。且拭目今日之韩国,连年割地献城,国土三去其二,名为诸侯,实如郡县。积弱而不思振作,不图光复,一味含辱苟全,为天下耻笑。韩非,国士无双,早能用之,韩何至于有今日?先王遗言,以汝年幼,畏韩非夺汝王位也。殊不知,当年先王夺公子虮虱之位,乃用术使诈,已是有亏在先。自先王至今,已传三世,六十余载,韩王之位,纵还于韩非,又有何恨?韩非,终为韩宗室也,血脉相连。秦国,韩世仇也,势不两立。老妇宁愿国柄传于韩非,也绝不能坐视韩国亡于暴秦。况且,老妇曾观韩非之上书,言辞激烈,义气耿介,一心以强韩为念,无有野心私欲。韩非,天下闻名,志气高洁,爱名甚于爱身,夺位之事,老妇知其不忍为也。国难临头,有贤者而不知用,韩亡必也。老妇当早死,不忍见汝为暴秦之囚也。
  
  经太后这么一激,韩王安也是血气上涌,道,母后之命,寡人敢不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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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七部分
  (下)
  
  于是,韩非终于再次出场。
  
  这一年,韩非已是四十四岁。十年前,他和李斯在兰陵分别,此后,两人际遇大异。原本弱势的李斯青云直上,仕途通坦,原本强势的韩非却江河日下,不能得志。
  
  韩非从兰陵回到韩国,心痛韩国之削弱,这十年来,没少给韩王上过谏书,韩王不能用,也不敢用。是以,韩非名为公子,却一直处于失业状态。如果他不是公子,他完全也可以象李斯那样,四处游说,干达诸侯,以他的才华,也许他已经是某个国家的丞相了,手掌大权,意气风发,又何至于象现在这样,在新郑城里虚度年华。然而,他却从不会埋怨自己的身份,他是根本以自己的身份为荣的。这也就注定,他只能继续困守在韩国,而他也甘心如此。不管怎样,他始终认为,韩国是他的国家,也许他已经丧失了对这个国家应有的权利,但他不能拒绝对这个国家应尽的义务。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韩王不作践韩非,韩国的当道大臣们,也乐得顺着韩王的意思,对韩非大加排挤。另一方面,韩非心高气傲,目空四海,为人又冷峻刻薄,极难相处。心中不喜之人,厌恶辄形于颜色。朝中之人,多恨之惧之,是以,韩非纵然蒙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却也没人愿意站出来为他呐喊说话。
  
  在排挤过韩非的韩国大臣当中,应该包括一个名叫张平的人。此人曾经先后担任过韩釐王、韩桓惠王的丞相,长达三十余年。此人史册上无多可书,生了个儿子却是鼎鼎大名。他的儿子,名叫张良。
  
  韩非满腹韬略,却无所用力,这才穷愁著书,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韩非作书,不为发表,只为自遣,故世莫能得见。李斯主管秦国的情报工作,眼线通天,却也是只打探到韩非在写书,具体写了些什么,就不能知道了。
  
  韩非虽然著书以自遣,然而心中苦痛,却并不曾因此而稍减。男儿生不成名身已老,猛回首,张望年少,曾记否,朱颜玉貌,心比天高,牛鬼蛇神何足道,乾坤挪移天地扫。今十年为期,余梦未了,只落得荒唐可笑。智者可卷愚者豪,世人见我轻鸿毛,抚今追昔,徒伤怀抱。算了,算了,莫思身外无穷事,且尽生前有限杯,你话接个套?然而,韩非说了,老子不搞,老子就是不搞。
  
  杜甫有诗自嘲:幽人志士莫怨嗟,自古材大难为用。同为不遇,韩非可没杜甫这般好的情调。十年蹉跎,几乎将骄傲的韩非逼入疯狂。在他看来,别人也就罢了,凡夫俗子的,浪费个千八百年,也不会对这世界产生半点影响。可他是韩非,他流着韩国王室的血,他长着当世最伟大的头脑,别说虚掷十年,就是虚掷十天,那也是人神共愤的噩耗。
  
  如今,机会终于来了,韩国在召唤他,等待着他挽狂澜于即倒。
  
  韩非也知道,这个机会,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秦国赐予他的,也可以说是李斯赐予他的。韩非向王宫而去,其时艳阳初开,竟仿佛有春 色的味道,让他不禁想起,十年之前的那个春天,他和李斯见了最后一面。那一夜,韩非和李斯痛醉而别,各奔前程,韩非持歌相赠:“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
  
  一语成谶,良有以也。
  
  (注:韩非之身世,史无明文,史记但云,“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文中以韩非为公子虮虱之子,乃从施觉怀先生所著《韩非评传》中对韩非身世之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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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一百九十八部分
  
  所谓歌不离口,拳不离手。又所谓,技一日不练不精,刀一日不磨不快。十多年来,韩非远离政治中心,荒废在野,虽有满腹理论,却并未经过实战考验。就这样一个久疏战阵的人,临时被抓来充当救火队员,真就能一举扭转局势吗?对此,韩王安也是将信将疑,然而事到如今,他已是病急乱投医,只能召见韩非,告以秦国的威胁,请求韩非给开个处方。
  
  韩非长远的忍耐,观察,思考,终于等到了今天。当下唾沫飞溅,作激愤之语。而韩非独有的口吃,更让他的愤怒听起来字字滴血。韩非厉声道(注1):“吾王之患,在内而不在外。今朝中执政,多为先王旧臣,久浸权势,尸位素餐,只知有家,不知有国。古人有言,妻子具则孝衰,爵禄厚则忠衰。试观诸大臣,忠者无有一人,过推于上,功归于己,只知以国养身,非甘以身奉国,皆后世江东张昭之属,可以同富贵,未可共患难。今四郊多垒,虎狼环伺,卿大夫不以为耻,反欲劝降于旧君,邀宠于新主。此等国贼,吾王当尽数诛之而不少惜。今不诛之而竟纵之,则吾韩已是自瓦解于内,何暇以秦国为忧? ”
  
  韩王安闻言不快。寡人明明挂的是外科的号,你韩非怎么倒给寡人看起内科来了?然而,他又知韩非和朝中大臣多有龃龉,心存委屈,趁机报复也在情理之中,于是说道,“叔父所言,毋宁太缓,寡人实不能待。今秦师将出,志在灭韩。且先救国家燃眉之急,敢问叔父可有退秦良策? ”
  
  韩非道,“两国相处,不恃其不我欺也,恃我不可欺也。今退秦虽易,然重臣不杀,则士不愿忠,民不可固,国弱不能复振,秦必退而复来,徒解一时之急,又有何益?”
  
  韩王安急道,“倘叔父有妙计,能退秦之兵,保全国境,寡人自当举国相托,惟叔父是听。望叔父莫辞。”
  
  韩非又怎么会辞呢?他正急于用世,这十年可把他给憋坏了。韩非大笑道,“吾王勿忧,欲退秦之兵,修书两封足也。”
  
  韩王安心道,好大的口气!然而,在他最走投无路之时,听到这样的豪语,虽然不敢尽信,但心里着实安慰。盛名之下无虚士,韩非终究是个靠谱的人,他这么笃定,应该不会是空口白话。然而,秦国的铁血雄师,真的靠两封书信就能摆平?难道,他韩非乃是李太白的前世不成?遥想当年,玄宗之朝,太白紫衣纱帽,前有杨国忠捧砚,后有高力士脱靴,高踞御榻之前,飘然如仙,醉书草草,番臣仓皇,屈膝折腰,从此年年进贡,岁岁来朝。(注2)
  
  韩王安于是问道,叔父修书两封,各欲送往何处?
  
  韩非道,一书报秦,一书报赵。
  
  韩王安道,叔父将以何为说?
  
  韩非道,臣先以书报秦。秦国扬言要灭亡韩国,其实只是意在试探,其心未定,其志未坚明也。所谓兵贵神贵速,倘秦果真决意灭韩,当不告而伐,出吾不意也。如今秦兵马不动,战报先行,乃是以无为有,意在观韩国及天下之应对。臣修书报秦,使其知韩存有利于秦,韩亡有利于诸侯。秦所畏者,不在韩也,在诸侯也。灭韩而利诸侯,臣知秦不能为也。
  
  韩非再道,臣次以书报赵。秦,天下之公敌。赵国力抗暴秦,隐约为天下之望。诸侯合纵,必以赵国为首。今臣再修书遗赵,请为合纵。赵国苦秦,也欲广结诸侯,共谋弱秦。如此,则合纵议起,秦复以函谷为忧,纵有意灭韩,分身无暇也。
  
  韩王安大喜,便请韩非修书。韩非也不推辞,手不停挥,须臾毕就。韩王安览书大悦,如贫得宝,如暗得灯,如饥得食,如旱得云,同时心中也暗暗后悔,后悔没有早点起用韩非。
  
  (注1:为行文方便,韩非所言,虽然多有停顿拖沓,姑仍以正常道白写出。)
  
  (注2:李白此一事迹,史册不载,见于冯梦龙《警世通言》卷九——李谪仙醉草吓蛮书。其事当为杜撰,然刻画入微,极状太白之神,番使之怖,长天朝志气,灭番国威风,读来每心胸大快,忘世俗之忧,起凌云之兴,径信之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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