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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流血的仕途——古时作官何其难(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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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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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一)
  
  且说吕不韦接到嬴政的来信,心中虽疑虑恐惧,神态间却依然保持镇定。只是在晚宴之上,他的目光显得格外慈祥,不舍地流恋在每个家人的脸上。
  
  宴席散去,吕不韦特地留下最疼爱的两个孙子,和他们戏耍了好一会,这才让人送回。两个孙儿离开之后,吕不韦的面容便再无一丝暖意。
  
  吕不韦有宠姬卫氏,年轻貌美,妙解歌舞,向来最得吕不韦欢心。卫氏见吕不韦面容阴沉,知道他一定有了什么烦恼。哄老爷子开心,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任她使尽千般风情,抛出万种伎俩,吕不韦始终毫无反应,只是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卫氏无奈,只得悻悻回房睡去,便宜周公了。
  
  吕不韦独自呆着,心绪空前狂野。
  
  嬴政绝情的来信,等于宣判了他吕不韦在政治上的死刑。
  
  然而,他吕不韦对秦国可是立了不世奇功的。他曾是权势独握的大秦相国,令六国在他脚下匍匐称臣;他曾是高高在上的秦王仲父,让太后在他身下婉转呻吟。迁入蜀地,这是流放罪犯才有的待遇,他怎能接受这样的耻辱!他必须保全自己的尊严,拒绝加诸于他的侮辱。
  
  是的,他至少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吕不韦披衣而起,立于庭院之中。凝望天空,天空真高。聆听周遭,周遭好静。嗯,这是五月的一天,一切都是五月该有的味道。
  
  五月,唐璜结束了他的初恋,而桂花的花期尚早。
  
  阶下积露,夜凉如水。吕不韦伫立良久,然后叫醒家僮,命令备下热水,他要沐浴。
  
  家僮们对这个传说中的老爷子,一向敬如天神。虽说在深更半夜还要沐浴的要求着实有些古怪,却也不敢多言语,只能乖乖照办。热水备妥,家僮又小心问道,要不要唤醒卫氏,为老爷侍浴?吕不韦摇摇头,不用,都下去,老夫欲静处,任何人不得打扰。
  
  吕不韦泡在热汤之中,尽力伸展四肢,感受着自己的身体。以前,都由宠姬给他洗澡,他根本用不着自己动手伺候自己。而现在,他缓缓抚摩全身,象是检阅,又象是道别。他端详着自己,骇异于自己那丑陋的、类人而非人的形状。他的身体,早已不再饱满,肥胖了,松弛了。
  
  多年来,他一直很少生病,然而衰老却无法抗拒。尤其是退休以来,他衰老得很快很快。外观旁览,尚似全人,解衣一卧,肢体不复相关。
  
  作为男人,他的情欲尚存,身体却已不堪运使。每次情动,如持新雨伞,硬要将那物撑起,真当罪过相。每当此时,他便悲凉地意识到,他已永不再年轻。
  
  青春消逝的声音,就是慢慢阳痿的声音。
  
  吕不韦沐浴完毕,穿上最舒适的熏香衣物。而在这些衣物的庇护之下,他的威严和伟岸,看上去依旧不容侵犯。他取出早已藏好的鸩酒,嘴角牵动,苦涩笑道,有些酒,必须一人独饮。有些路,必须一人独行。
  
  当年,嫪毐谋反被擒之后,一心只求速死。吕不韦和嫪毐不同,他一向鄙视嫪毐的下贱质地和小家子气,他就算要死,也一定要死得游刃有余。
  
  金黄的酒液,慢慢倾注在金爵之中。吕不韦的手,稳定而平静。而他举止之间,更是闲适优雅,雍容有度,象是在款待最尊贵的客人。今晚,他就是自己最尊贵的客人。
  
  既然死亡不可避免,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它的降临?
  
  天空黑得深沉,不见光亮,无有云彩。吕不韦晃动着手中的金爵,凝眸于酒液荡起的涟漪,仿佛已先行醉去。
  
  哦,鸩,你这如孔雀般美丽的鸟儿,栖于深山幽谷,飞于云天之上。单看你那五彩的羽毛,飞翔的曼妙,又有谁会相信,你竟能如此的致命,用你那华丽的羽毛,只需轻轻划过,便能把消愁的美酒变为夺魂的毒药?也罢,也罢。醉是暂时的死,死是永恒的醉。再没有比你更好的调酒师了,我正需要来上一杯你调治的美酒。来,鸩,我敬你,为你的美丽,为你的飞翔。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二)
  
  酒液滑入喉中,馥郁芳香,端的佳酿。吕不韦一边遥想着酒液在肠胃间的穿行,一边快速回顾起自己的一生。嗯喔,那是精彩的一生,辉煌的一生,几乎征服了全世界,俯视过所有人。
  
  吕不韦,我跟你说,你是上天选择过的,你是上天赐福过的。贫贱凡庸的生活,你一天也未曾经历过。命运以温柔的手臂拥抱着你,让你成为人上之人,沉浸于高处的风光和寒冷。你当知足,衷心地感谢,微笑着告别。
  
  噫,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然而,你于秦国功勋卓著,最终却落得这样的下场,不得善终。也许你心中余怒未消,以为自己理应得到更为体面的死亡。但是,用你那生意人的头脑再仔细想想!你的那些投资,那些功勋,都是已经沉没的成本。作为一个理性之人,在决策之时,不该将这些沉没成本计算在内。 总之,过去已是过去,何必再愠怒感伤。泰坦尼克号葬身海底,而罗丝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噫,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毒酒终归也是酒。两杯下肚,吕不韦兴致渐高,思维之力越发健旺。
  
  他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时节,他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一只手拿着糖果,另一只手被父亲牵着,走城串乡。哦,那些纯粹的快乐,恍在眼前,却又如几万年般遥远。
  
  他想到了自己的家人。他已经到了末路,不能再连累他们。而在目前的局势之下,他的死,对他们未尝不是好事。嬴政顾忌的只是他一人而已,他死之后,嬴政就算不宽恕他们,至少也不会再赶尽杀绝。
  
  他想到了三千宾客。自从他失势以来,他便明显地感到,这三千宾客越来越难以控制。他是他们的主人,却也是他们的工具。他们不允许他无所作为,他们更不会允许他坐以待毙。如果他们知悉了嬴政的来信,难保他们不挟持他出走六国,从而成为秦国的叛臣;或者强迫他和当年的商鞅一样,造反作难,结果被株连三族。而这两种结果,都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也好,猢狲催树倒,树倒猢狲散。
  他想到了自己未尽的政治理想。很遗憾,他熬不到统一中国的那一天了。如今的舞台,属于嬴政和李斯。然而,天下归一的种子,毕竟是由他亲手撒下。在未来那秋天的田野上,想必是一片丰收景象——整齐排列的金黄谷堆,有人听钟晚祷,有人弯腰拾穗。
  
  这是他第一次品尝死亡的滋味,虽然经验欠缺,但他仍然决定选择和解。他回忆着生命中那些美妙的片段,作最后的挽留。而最为美妙的片段,却又总和一个名叫赵姬的女人有关。
  
  一阵熟悉的思念,仿佛随身携带的行李,被吕不韦悄然打开。
  
  赵姬,有多少个夜晚,这样的时间段,我们彼此厮守,不愿睡去。两双眼睛,甜蜜的凝望,温暖的投降。那时,你是我最重要的阵地,最坚强的堡垒。而我,一个愚蠢的士兵,以为要赢得无上的荣誉,就必须先将这所有放弃。而后来,你心中的火车重新开走,我却连卧轨的机会也化为乌有。
  
  然而,你我都无法否认,那是一次太刻骨的路过,那是一场太奢侈的挥霍。
  
  你的离去,依然在持续,从春日到冬季,从花开到雪雨。我知道,从前再也不能回去。然而,我思念着你。
  
  我强迫自己去相信会有奇迹。我必须相信你我的再遇,我必须相信针对彼此的老去。我必须相信,当你回来时,会轻轻地对我说一句:“哦,原来你一直在这里。”
  
  亲爱的,我累了,倦了,我已无力再去祈祷,奇迹也永不会发生。我将睡去,把这人世间空旷地留交给你。
  
  是谁,在十年后为你打开家门?是谁,在入睡前和你共一盏灯?
  
  我将睡去。亲爱的,别哭,也别怕,很快就会过去的。或许在多年之后,你偶然经过我的坟茔,如仍有意,请为我歌上这样一曲: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注。)
  
  而我,也将在地下感到满足,觉出欣慰。
  
  注:《诗经•唐风•葛生》,是一首妻子悼念丈夫的诗。吕不韦就是改不了YY的毛病,呵呵。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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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三)
  
  深宅大院,门户洞开,夜风贯穿,吹卷帘幕。
  
  吕不韦再饮一杯,忽觉腹中一阵剧痛。他无言苦笑,毒终于发作了。
  
  疼痛从腹中蔓延,向全身扩散。他的身体渐渐沉重,似往地底坠去。死神正在步步逼近,听,那不容阻挡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咚咚……
  
  刹那间,吕不韦寒毛倒竖。他原以为自己已然堪透生死,有能力平静地走入永寂。然而,当他真切地意识到,死神的镰刀即将割入他的咽喉,他却不由自主地慌乱起来。这就真的要死了吗?这一死,就永不再复生了吗?从此诀别万物,腐朽为烂泥,化解为乌有?
  
  屈原作天问,意在为天地溯本穷源。而吕不韦畏惧的是,天地的终点会在哪里?
  
  天地究竟有多辽阔?时间究竟有多长寿?人类又到底会存活多久?如果有一天人类消亡,宇宙是否便从此陷入死寂?人类的存在,在时间的长河里,是否短暂得可以忽略不计?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人类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在人类灭亡之后,在所有的生物都毁灭之后,要再过多久,宇宙中才会再次诞生生命?而在诞生的生命之中,会不会再进化出类似于人类的智能物种?他们是否也会和人类一样可怜?时常地笑,也时常地哭,时常对骂,也时常互殴?他们是否也贪得无厌,喜欢无休止地占有?他们是否也追求虚无的名,争抢实在的利,喜欢伤害别人,也喜欢伤害自己?他们是否也和人类一样悲哀?就如同罗素概括过的那样,人类所有的行为,其实只有两桩,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让别人也这么干。而曹三又以为,罗素的这段话,再恰当不过地诠释了易经的易?彼人类和此人类之间的空白,究竟会持续多长?而这段时间之内,宇宙中又会发生些什么?宇宙有知觉吗?如果有的话,他会期待着生命的出现,从而让自己被认识吗?他在乎自己被认识吗?他需要自己被认识吗?而,而……如果连宇宙和时间也都终结了,这世界还剩下些什么?
  
  吕不韦不敢再想下去。他心脏狂跳,浑身发冷,甚至连毒发的剧痛也顾不上感受。他觉得自己被遗弃了,他成了孤儿,独自面临此在的死亡和未来的无限。
  
  Nobody cares nobody,固然是天地之常理。然而,他可是吕不韦呀!他曾征服过世界,站在权力的巅峰,让千万人在他面前瑟瑟发抖。只要他一声令下,可以铲平一座山,可以填平一条河。难道,堂堂吕不韦的死亡,也就不过如此而已?
  
  祝福孩子,祝福老者,祝福男人和女人,祝福已经死去的和即将诞生的。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谁的都不是。地球是圆的,所以,别以为站在珠峰高头就有资格扯开破嗓子狂喊“我站在世界之巅”这类狗屁不通的胡话。瞎得意个什么劲,在地球那头的人看来,你就在他们屁股底下,低微至尘埃。难道你还不明白?地球圆,是圆得有道理的。推而广之,地球转,也是转得有讲究的。
  
  大地耻笑着每一个踩踏它的家伙,它说:去你妈的。它在你的脚下大声地咒骂你。天空,哦,是的,天空,威严地罩在每个混蛋和非混蛋的头上,天空不说话,不是不能,而是不屑。天空,无可比拟的沉默。
  
  且不问他的死亡对秦国意味着什么,只问他的死亡对天地意味着什么。是的,他吕不韦即将死去,一段传奇即将终结。可是,为什么不见天地对此有丝毫表示?嘿,你们应该兆示出异常天象,来几道闪电,响数声霹雳,或者出现流星,降临灾异,或者山崩,或者海啸。表现出你们的惋惜,乃至是你们的愉悦。总之,发生些什么,至少让我知道你们并非毫不在乎。然而,举目望去,天空只是安静,阴沉,冷漠。喔,老天爷,哪怕给我来一阵毛毛雨也好,至少也是你的一份心意。我可是吕不韦呀。
  
  夜越发地深,室内一灯如豆,火光柔弱娇嫩。
  
  Somebody ,anybody?
  
  救救孩子,救救吕不韦。
  
  不——————————————————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四)
  
  (呵呵,向张艺谋学习,委屈吕不韦了。个人感觉,十面埋伏其实还不错,尤其是对情感的刻画,挺让人感触。关于子怡MM总不死,如果你曾看过第六感和闪灵,应该不会太过惊奇,甚至还会忍不住佩服人家张导的“妙笔”呢,哈哈。)
  
  吕不韦深陷大恐惧,他急切地想要抓住些什么,攀附些什么,和自己一起下沉,去到黑暗的深渊,结伴不归的旅程。
  
  被背叛的愤怒,被抛弃的不甘,因而在吕不韦的心中骤然复活,使他暂时忘却寒冷,忘却死神。我有抑郁气,从来未经吐。欲作大叹吁向天,穿天作孔恐天怒。然而,该是倾泻的时候了。此一去,将永不回返,何必还要虚伪地隐藏自己的真实感受,把一切都粉饰得温情脉脉?
  
  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吕不韦可不想也这样压抑自己。即使他不能逃脱死亡的亲吻,至少,在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有权利对自己真诚,无忌惮地释放内心。
  
  无所谓对错!不在乎因果!
  
  爆发吧,恨!言说吧,心!
  
  同为不平则鸣,吕不韦没有像泰门那样,惟恐天下不乱地诅咒雅典城内所有的人。(注1。)也没有像约伯那样,破口咒骂自己的不该出生。(注2。)吕不韦的诅咒,只针对着一个可怜的女人——赵姬。
  
  当吕不韦打开意识的闸门,他这才意识到,他对赵姬,竟是恨得如此深沉。
  
  我将在夜色中沉睡,四周空无一人。然而,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怎么不来见我最后一面?多少年来的你我之间,不再有偷情时的激情疯癫,也早无厮守时的温馨缠绵。我们纯乎是两个陌生人,隔着一千多公里的遥远,隔着这个狗娘养的人世间。我的亲爱的,当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你忘了那些誓言?你忘了那些誓言!潮犹有信,妇人无情。我早该想到,我早该知道。
  
  河南和咸阳基本没有时差,所以我想此时你应该已经睡下。脱去了繁缛的华服,卸去了厚重的脂粉。在你的呼吸中,只剩苍老的气息,再无青春的甜腻。昔日戏言身后事,如今都到眼前来。不用等到一千年之后,只要等你一觉醒来,这世界上就已经没有了我。你的第一个男人,你的吕郎,将永远离开你。这样的场景,可曾在你的梦中出现?即使出现,可能唤醒你那沉睡的心?
  
  赵姬,别人视你为太后,可在我眼中,你永远是邯郸那个被我豢养的贱婢。这由不得你。我可以原谅嫪毐,丫本来就是一种马。我可以原谅茅焦,长得帅并不是他的错。我可以原谅嬴政,作为帝王,他有权利铲除大患,让自己感觉安心。可我无法原谅你,你一直都是有选择的。然而,你总是用下半身思考,你的淫欲也总是不能餍足。而我,却只能忍受你,纵容你,旁观你。
  
  是怎样恶意的造物,将美丽的容颜和蛇蝎的心脏,同时放在你一人的身上?是我成就了你,是我成就了你们一家。你本只是一平凡女子。是我,在人群之中,打捞出你,拯救了你。否则,现在的你将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你会和某个庸碌的混球结婚,生几个蠢得要死的孩子,然后变老变丑,象被榨干的药渣,被毫不留情地丢弃,再无人过问。是我,将光辉倾洒于你,将荣华赐予于你。然而,你何曾感恩,何曾报答?鸩毒再毒,又怎毒得过你的绝情,又怎毒得过你的反噬?
  
  吕不韦继续饮酒,狠狠地呛了一口。毒酒的烈焰,在他的头脑中熊熊燃烧。壮士猛虎吟白头,载妓随波任去留。是的,要上路了。窗外梅花盛开,月色晶莹剔透,天空明亮,投下比白昼更强烈的光。青春作伴好还乡,怎不恣狂荡?断片,碎裂,撕扯,……
  
  啊,你曾是多么的美,而且知道害羞!然而,所有的荡妇,无不是由处女变成。很高兴你也会老,而你如今的景况也未必美妙。你残败了,你已不再拥有我不惜为之而死的容貌。难道,这就是你伤害我所得到的好处?你满意了吗?你快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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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五)
  
  我早径忘了你,比你忘记我更早更快。庄子云,以火救火,以水救水。西贤云,以钉出钉,以情欲克情欲。这正是我忘记你的方法。我在所有女人的身上寻找你,遗忘你。佳人不同体,美人不同貌,这世界真好。卫氏就比你更美,我的许多宠姬都比你更美。然而,她不是你,她们都不是你。你根本就不在乎这些,我也不在乎。
  
  赵姬,你我都只能活这一生,为什么要作践她,糟蹋她?我知道,有太多的障碍横亘在我们中间,但这些我都可以克服,惟独不能挽回你冰凉的心。一了百了,等我化成灰之后,大抵是认不得你,也记不得你的了。且慢,Houston, we’ve got a problem。万一人死而有灵,那么在地下,你将归谁所有?是我,还是嬴异人,还是嫪毐?
  
  这真是一个恼人的问题,不过也不必多想,到时自然便能知道。而现在,赵姬,我诅咒你。我愿你最快地衰老,最慢地死去,百病缠身,一脸鸡皮,你的镜子在尖叫,你的丑陋在示众。再没有人爱你,你的子孙都嫌弃你,厌恶你,躲避你。我也要诅咒你的子孙,那本该是我的血脉。愿最坏的祸殃、最惨酷的命运都加到他们身上,让他们互相憎恨,互相残杀,直至灭绝干净,直至这世上再无你的血,再无你的基因。
  
  吕不韦,你这又是何苦呢?为什么你就不能看开?毕竟她曾是你最爱的人。可是就不。鲁迅先生临死前也写道,“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诚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为什么要宽恕?这个世界离不开爱,同样也离不开恨。爱恨的合力,转动着命运之轮。
  
  如果真有上天在听,如果真有祈祷灵验,我也不必愧疚,你也不必紧张。当年,齐景公有疾,梁丘据请诛祝史。晏子曰:“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姑、尤以西,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 是以,一如我此刻诅咒你,那些受过你恩惠的人(如果有的话)也正在祝福你。你的命运,依然取决于你自己的行为。
  
  所以,我将如我所愿地诅咒你,并且绝不原谅。这才是我,一个真实的吕不韦。况且,就如同安东尼•伯吉斯在《发条橙》中所言,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而已。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
  
  是的,我选择诅咒你。
  
  吕不韦已到了弥留之际。他的意识在渐渐逃逸,身体在片片脱落。恍惚中,他似乎已走入庭院,迎风起舞。梅花血也似的红,开得好生灿烂。
  
  漫天月光是谁的暗器,三分销魂,七分失意?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更何况,眼泪也不具备排毒功能。然而,吕不韦还是不禁潸然泪下。你多美啊,请为我停留……
  
  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天。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眼。
  
  他忽然微笑起来,可怕阴冷,歇斯底里。这一抹微笑,勾销了他最后的气力。青铜坚硬,肉体脆弱。他轰然倒地,耳畔依稀回荡着一首歌曲: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注三。)
  
  不是吗?似乎死亡也没想象的可怕。可是,这真就是最后的结局了吗?
  
  有光……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注:)
  
  
  请大家放心,吕不韦这回是真的薨了。
  
  注1 :
  
  参见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第四幕第一场。
  
   泰门: 城啊,你包藏着如许的豺狼,快快陆沉吧,不要再替雅典做藩篱!已婚的妇人们,淫荡起来吧!子女们不要听父母的话!奴才们和傻瓜们,把那些年高德劭的元老们拉下来,你们自己坐上他们的位置吧!娇嫩的处女变成人尽可夫的娼妓,当着你们父母的眼前跟别人通奸吧!破产的人,不要偿还你们的欠款,用刀子割破你们债主的咽喉吧!仆人们,放手偷窃吧!你们庄严的主人都是借着法律的名义杀人越货的大盗。婢女们,睡到你们主人的床上去吧;你们的主妇已经做卖淫妇去了!十六岁的儿子,夺下你步履龙钟的老父手里的拐杖,把他的脑浆敲出来吧!孝亲敬神的美德、和平公义的正道、齐家睦邻的要义、教育、礼仪、百工的技巧、尊卑的品秩、风俗、习惯,一起陷于混乱吧!加害于人身的各种瘟疫,向雅典伸展你们的毒手,播散你们猖獗传染的热病!让风湿钻进我们那些元老的骨髓,使他们手脚瘫痪!让淫欲放荡占领我们那些少年人的心,使他们反抗道德,沉溺在狂乱之中!每一个雅典人身上播下了疥癣疮毒的种子,让他们一个个害起癞病!让他们的呼吸中都含着毒素,谁和他们来往做朋友都会中毒而死!……天上一切神明,听着我,把那城墙内外的雅典人一起毁灭了吧!……
  
  注2:
  
  参见《圣经•约伯记》第三章:
  
  此后,约伯开口咒诅自己的生日,说,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愿那日变为黑暗。愿神不从上面寻找他。愿亮光不照于其上。愿黑暗和死荫索取那日。愿密云停在其上。愿日蚀恐吓它。愿那夜被幽暗夺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乐,也不入月中的数目。愿那夜没有生育,其间也没有欢乐的声音。愿那咒诅日子且能惹动鳄鱼的,咒诅那夜。愿那夜黎明的星宿变为黑暗,盼亮却不亮,也不见早晨的光线。因没有把怀我胎的门关闭,也没有将患难对我的眼隐藏。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为何不出母腹绝气。为何有膝接收我。为何有奶哺养我。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和地上为自己重造荒邱的君王,谋士。或与有金子,将银子装满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
  
  注3:
  该歌曲完整歌词如下:
  
  Suicide Is Painless
  
  Through early morning fog I see
  The visions of the things to be
  Their pains are all withheld from me
  I realize, and I can see that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The game of life is hard to play
  I’m gonna lose it anyway
  The losing cards are ill some day lay
  So this is all I have to say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The sword of time will pierce our skin
  It doesn’t matter where it begins
  But as it works its way on in
  The pain grows stronger, watch it brim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A brave man once requested me
  To answer questions that are key
  Is it to be, or not to be?
  And I replied,oh why ask me?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And you can do the same thing
  If you please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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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部分
  (上)
  
  人间再无吕不韦。
  
  世代如落叶,一代出生一代凋谢。吕不韦这一撒手人寰,自己固然得到了解脱,却给他的家属和舍人们留下道难题。
  
  如我们所知,吕不韦虽然已经远离秦国的权力中心,也不再担任相国一职。但他毕竟还是秦国的文信侯,食着河南雒阳十万户,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在实质上,他都仍然是秦国的臣子。按照惯例,他这种级别的人物一旦过世,必须停尸宅内,先向咸阳报告,等待秦王对其治丧事宜作出具体批示,而不能私自做主,说埋就给埋了。
  
  关于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吕不韦的家属和舍人们起了分歧。家属们主张先向咸阳报告,再作理会。而舍人们则哀主人之冤死,怒嬴政之无情,他们担心,说不定嬴政会以平民之礼,将吕不韦胡乱葬之。嬴政已经欺凌主人于生前,绝不能再让他侮辱主人于地下。主张先以诸侯之礼将吕不韦下葬,等木已成舟,再奏请咸阳批准。舍人们人多势众,家属们哪里争执得过,只得依从。
  
  于是,舍人宾客数千人窃共葬吕不韦于河南洛阳北芒山,与其妻合冢。因为吕不韦的妻子下葬在先,故其冢在民间仍被称为吕母冢。
  
  葬完吕不韦之后,数千舍人宾客一时都迷茫起来。比群龙无首更糟糕的是群首无龙。吕不韦之死,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是天塌了,地崩了。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他们的精神领袖去了。他们的主心骨去了。今后何去何从,他们全无主意。
  
  遥想当年,孔子下葬之后,其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丧毕,相诀而去,则哭,各复尽哀;或复留。更有子赣者,庐于冢侧,凡六年,然后去。于是有人提议,效仿孔门弟子故事,为主人尽忠守灵。一言既出,响应纷纷。在这个时候,他们的确需要团结起来,彼此取暖,互相安慰,一起度过这段伤痛时期,使自己有勇气继续生存下去。
  
  吕不韦的死讯很快传到咸阳。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对嬴政也是一个考验。吕不韦宁愿以死相抗,也不肯入蜀,这份激烈倒是颇出乎嬴政的预料。他命令吕不韦全家迁入蜀地,只不过是要割断他和诸侯以及其舍人宾客之间的联系,以防止他谋反作难,并无杀他的念头。毕竟,吕不韦对他们父子都立有大功,没有吕不韦,他父亲作不了秦王,他嬴政也不会有今天。
  
  吕不韦既然选择了自杀,他作为秦王,便必须作一个公开的声明或表态,对吕不韦盖棺定论,以安抚群臣,稳定民心。待嬴政再听到吕不韦的舍人宾客们,打算在吕不韦冢边服丧三年,不由大怒。吕不韦以死抗命,已经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而舍人宾客们的此举,则更像是一种明目张胆的示威,他们要传达给世人这样的信息:吕不韦是无辜的,是被嬴政给逼死的。吕不韦之死,已经使得这些舍人宾客们更为团结,如果再加上六国的怂恿煽动,难保不会闹出什么乱子。
  
  嬴政的处理措施,迅速干脆,雷厉风行。首先,对数千舍人,凡哭临者,若是三晋之人,逐出令归。若是秦人,六百石以上者,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五百石以下者,即使未曾哭临,也迁移于房陵,其官爵可以保留。其次,对于吕不韦的家属,藉没为徒隶,其子孙,禁不得仕宦。最后,下诏曰: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毐、不韦者籍其门,视此!这道诏书,给吕不韦最终定了性,同时也在向大臣们辩解,我这可不是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吕不韦落到这样的田地,只能怪他自己操国事不道。
  
  反观赵姬,当她听到吕不韦的死讯,只是轻叹了一声,再无其它情绪。她老了,青春已经消逝,热情已经耗尽。她单是尊贵着,寂寞着。她习惯于这样的寂寞,她将死于这样的寂寞。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部分
  (下)
  
  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吕不韦的后裔。据《史记•集说》记载,汉时南越国之国相吕嘉,乃是吕不韦之后。吕嘉在南越国历相三世,吕氏宗族官仕为长吏者七十余人,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兄弟宗室。权势之盛,与其祖当年相仿佛。不同的是,吕不韦终生没有谋反,而吕嘉却过了一把谋反的瘾,与其弟将卒攻杀王、太后及汉使者。后来,吕嘉为汉诛杀,吕氏宗族就此覆灭。
  
  吕嘉为吕不韦后裔之说,不见于他书,其真伪可以存疑。而另一个以吕不韦后裔自居的例子,则绝对属于不靠谱。
  
  汉高祖刘邦死后,其妻吕后专政,诸吕皆封王。吕姓遂有取刘姓而代之的想法。于是开始为夺位作舆论准备,将自己和吕不韦扯上关系,宣称秦王嬴政其实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秦的天下,实际上是吕家的天下。刘邦从吕家手中抢了天下,现在该是时候还给吕氏了。而事实上,吕后之父吕公,为汝南新蔡人,与籍贯阳翟的吕不韦,八杆子也打不着。(注:诸吕认吕不韦为祖之事,我曾在某本书中见过,一时却又想不起来究竟是哪本书。此处乃凭大概印象写出。如有知道确切出处的朋友,还望不吝指出。谢谢。)
  
  嬴政十二年,另有两事,并述如下。
  
  一、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此举想来,或许是嬴政对于重惩吕不韦舍人后所作出的一种平衡、一种怀柔吧。
  
  二、发四郡兵助魏伐楚。不问可知,这又是姚贾在外交上的杰作。去年魏楚赵燕四国合纵,将以攻秦。在李斯和姚贾的谋划下,合纵不仅被破,而且还使得赵燕两国互殴。今年,在姚贾的游说之下,魏决定和秦联合伐楚,欲夺回当年被楚所占有的宋国旧地。战未久,秦国退兵。这一战,秦国虽无战果,但让魏楚结仇的目的已然达到。从此,魏楚赵燕四国之关系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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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一部分
  (上)
  
  嬴政十三年,秦国再次向赵国大举进攻。秦国大军,由将军桓齮率领,先攻赵国平阳,拔,大军继续突进,兵锋直临武城城下。一旦武城也被攻克,则意味着赵国的南长城被全线突破,都城邯郸也将失去一道最可靠的人工屏障。
  
  赵国这边,新即位的赵王迁,素以无行闻于国。如前所述,赵王迁之母,最早为邯郸的一名娼妓。赵迁虽然贵为赵王,是赵国的最高统治者,但由于生母身份低贱,因此内心不免自卑,也总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而在赵迁头上,还始终笼罩着一块巨大的阴霾。这块阴霾,就来自于他的兄长赵嘉。
  
  赵嘉,原本被先王赵偃立为太子,后来因赵偃宠爱赵迁之母,硬生生地夺了赵嘉的太子之位,反给了赵迁。赵偃此举,当时就在国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诸大臣纷纷为赵嘉鸣冤抱不平。
  
  赵嘉,仪表非凡,礼贤下士,又是王后嫡出,深得大臣和百姓拥护,国中声望,远在赵迁之上。赵王迁如今即位,对赵嘉这个兄长更是忌惮,生怕被他夺了王位。然而,他也缺少干脆杀掉赵嘉的魄力,只能默默地忍耐,默默地变态。
  
  赵迁生性轻浮,不喜朝政,只知女色淫乐。他父亲下葬不久,他就开始声色狗马,花天酒地。对于赵迁的非礼行为,大臣们都不以为然,时常相互感叹,要是赵嘉公子作王,就绝不会这样。
  
  大臣们的轻视,反而更助长了赵王迁的逆反心理。好在他身为赵王,永远不愁没人阿其所好,纵其所欲。大臣郭开,向以溜须拍马、阿谀奉承著称,很快就博得赵王迁的信任。赵迁也只有在郭开面前,才能感到作王的威风和尊严。
  
  秦国大军压境,事关赵国存亡,赵迁也不得不从后宫忙中偷闲,召群臣商议对策。赵迁虽然无行,却也不算无知。他身上毕竟流着赵氏的血。他也想趁此机会,向臣民们证明,他有能力作他们的王,有能力驾驭这个国家,他比赵嘉更有资格坐在王位之上。因此,赵迁根本就没有考虑用外交或割地来解决危机的可能。他的选择是:以暴制暴,以战止战。
  
  十万大军集结完毕,谁人堪为大将?大臣们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召回身在魏国的老将廉颇,一派主张重新起用被废黜的庞煖。廉颇和庞煖,皆是身经百战的名将,又在军中具有崇高威望,的确都是合适人选。
  
  赵王迁却不欲用老臣。老臣总欺负他,轻视他。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要培养自己的嫡系,因此推举从小的玩伴——扈辄为大将。
  
  任命即出,满朝哗然,却也无可奈何。
  
  扈辄领十万大军,急赴武城解围,正中秦军埋伏。赵军疲惫之师,哪能抵挡!扈辄被斩首,十万赵军全军覆没。
  
  消息传回邯郸。满城悲泣,哭声终夜不息。赵王迁大叫,扈辄误我,吐血数升,昏厥在地。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一部分
  (下)
  
  赵王迁不曾料到,失败竟会如此惨烈,这对他的威信是一次沉重打击,也让臣下们对赵嘉越发期待。而这十万大军,是他父亲留给他的宝贵家当,就这么被他轻易地挥霍殆尽。十万将士,再不可能归乡。十万家庭,从此破碎孤寡。国中壮年,几乎穷尽。他将如何向大臣们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些为国捐躯的好男儿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一个个默默承受的家庭交代?
  
  赵王迁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却又不得不考虑另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秦军刚刚获胜,士气正高昂,倘若长驱直入下邯郸,又该何以应对?
  
  时至今日,赵国只剩下最后一个筹码——李牧和他的边兵。
  
  赵王迁急遣使者,持大将军印,往召李牧。
  
  李牧,天下名将,常驻雁门,防备匈奴。当年一战,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奔走。十余年间,匈奴畏之如神,不敢近赵边城。
  
  李牧得到了大将军印,不喜反忧。他统帅的边兵,是赵国的常备部队,不到山穷水尽,绝不会轻易调动。国之存亡,寄托在他一人之身,这是为将者的光荣,却也是治国者的悲哀。
  
  王命急迫,李牧不敢拖延,于是选车千五百乘,选骑万三千匹,精兵五万余人,随自己启程。只留车三百乘,骑三千,兵万人留守雁门。
  
  边地百姓闻听李牧回师,哀声一片,拦马痛哭,李将军勿弃我等。将军何忍,置我等于匈奴虎狼之口而不顾。
  
  李牧流涕长叹,道,国事如此,非牧所愿。牧为将,但遵王命而已。退却秦师,必重来与诸君相见。
  
  桓齮听闻李牧舍雁门而归邯郸,大喜道,李牧一出,赵国无能为也。
  
  桓齮久仰李牧威名,恨不能立即一战。李牧都被逼出来了,看来赵国是赌上了他的救命钱。只要击溃李牧边兵,赵国将再无抵抗能力。
  
  前线大捷,嬴政心情上佳。在等待下个捷报之前,他决定去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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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二部分
  
  河南洛阳,在长达五百十四年的时间里,一直为东周王朝的国都,可谓是一座王者之城。然而近两个月来,这座古老宁静之城,却一直充斥着喧哗与骚动。先是老相爷吕不韦之薨,接着是吕不韦门下的数千舍人宾客作鸟兽散,驱逐的驱逐,迁徙的迁徙。经此两番巨变,洛阳好不容易平静数日,忽然之间,城中却又开始了大索戒严。
  
  洛阳虽然已是没落的都城,但百姓们依然保有着往昔的政治敏感。他们知道,一定是有什么大人物要来洛阳了。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回居然是秦王嬴政御驾亲临!
  
  这次洛阳之行,嬴政兴致颇高。一来,自打他十三岁登基为秦王,除了定期到雍城朝拜宗庙、祭祀天地,这还是他第一次离开咸阳。二来,吕不韦之死,让他如释重负。此次巡视吕不韦的封地,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胜利者该有的享受。
  
  嬴政驾临洛阳,另有深远用意。首先,借此举彻底消除吕不韦的残存影响。毕竟,大部分朝中大臣都经历过吕不韦时代。其次,洛阳在政治上有着独特的象征意义。他将以王者的姿态驾临,宣告天命的交接,王权的转移。
  
  嬴政欣赏完毕吕不韦的宫殿,又轻车简从,只带着李斯和几个近臣,探访吕不韦的墓园。时为黄昏,天边金霞万道,但见北芒山下,土丘隆起,新坟荒草,景物萧索。四野肃穆一片,只偶尔有鸟的飞鸣,或暮归老牛的吼声。
  
  嬴政伫立墓前,心绪复杂。当他还是个孩子,他便活在吕不韦的阴影之下。如今,这个曾经无比强势的老家伙,终于被他击倒。老家伙就躺在黄土之下,再也不能倚着仲父的身份,对他指手画脚,向他吹胡子瞪眼睛了。
  
  嬴政觉出复仇的快意,又不免弑父的恐慌。
  
  太阳西下,寒意陡起。李斯和近臣们见嬴政面色凝重,知他心中纷乱,也不敢打扰。
  
  嬴政迈步而上,站在墓丘最高处。他那高大而年轻的身躯,竟微微有些颤抖。他恍惚地望着昏暗的荒野和远处的火光,心头涌起一股强烈的悲伤。
  
  他熟悉脚下的那个人,他甚至还曾爱过脚下的那个人。那个强大的吕不韦,那个不可一世的吕不韦,就这么躺在地下,再无声息了吗?难道,正如托马斯•格雷在其名诗《墓园挽歌》中慨叹的那样:
  
  炫炫之豪族,煌煌之王侯,
  美貌所招徕,财货所添购,
  最终皆难免,灰飞烟灭时。
  荣华何足道,百年归丘垄。(注1。)
  
  一念及此,嬴政悲从中来,黯然有泪。 他站在坟上,嘴里喃喃着,悲伤地撒下一小块泥土。他忽然指着脚下,激动地朝着李斯等人大声发问:“这人,他留下了什么?”
  李斯和近臣们都远远候着,他们可不敢也站到吕不韦的坟上去。而嬴政此问,饱含忧伤,可见此刻他的心中,正对生存价值产生着动摇和怀疑。近臣们相顾失色,不知该如何劝慰嬴政。
  
  只有李斯还保持着冷静,道,“微臣以为,大王应该问,这人,他带走了什么?”
  
  李斯一言即出,嬴政仿佛被突然点醒,立时释然。诚如李斯所言,他应该考虑的是,这人带走了什么。
  
  事实上,吕不韦什么也没带走。现在,毫无疑问的,整个秦国都是他嬴政的了,秦国的土地、秦国的人民、秦国的军队,都为他一人所有,也只听命于他一人。
  
  嬴政用力地跺了两下脚,放声大笑道,廷尉所言大是。感彼柏下人,安得不为欢。传令下去,大开筵席,全城百姓,大酺三日。(注2)
  
  注1:此名句原文为:
   The boast of heraldry, the pomp of power,
  And all that beauty, all that wealth e'er gave,
  Awaits alike the inevitable hour:
  The paths of glory lead but to the grave.
  文中引用的为王佐良先生的译文。个人以为,最后一句译得有些违背诗人原意。最后一句的直译应为:荣耀之路,走到最后,还是以坟墓结束。
  
  注2:嬴政的此一行程,史记中只有寥寥四字的记载:“王之河南。”文中虽有铺陈,然而或许也能切合当时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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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三部分
  
  洛阳之行,嬴政以其王者的神采,迅速征服当地百姓。而嬴政出巡的车驾排场,更是奢华浩大,饶是见多识广的洛阳市民,也不由为之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在此时嬴政的身上,业已显现出了他对压迫性的伟大、击溃式的崇高的特殊嗜好。
  
  这趟旅程,带给嬴政众多在咸阳无法寻到的乐趣,也为他日后疯狂热衷于巡幸天下,提前启露了端倪。
  
  嬴政回到咸阳,重归平素熟悉的生活。而在他平素的生活中,读书为一重要内容。对于常人来说,读书之苦远大于乐,非有毅力,不能坚持。而对于嬴政来说,能让自己沉静下来,潜入书中,不理外物,则无疑更为难得。毕竟,他身为秦王,又正值躁动的青春年华,天下所有的诱惑,只要他想要,就能即时满足。
  
  这一日,嬴政在书房偶见一册竹简,其题为《五蠹》,初不经意,漫翻之。才看不几字,不觉立起,边看边行,步出宫殿,来到花园之中。当他读到“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之时,吟咏再三,感叹再三,只觉仿佛出于自己肺腑之间。再往下读,快意兴发,无措手处,乃以如意击打金罍。及读到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之句时,不禁失魂落魄,神酥骨软。心慕而手追,用力过猛,如意一时尽碎。
  
  自古雄文,开篇不务奇怪,而能渐入佳境,待至深入,乃知广有洞天,山包海容,直至目眩神迷,浑不知来路归处。《五蠹》如是,《滕王阁序》也复如是。(注)
  
  话再说回来。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时无。赏鉴之难,难在有赏鉴之才,更难在有赏鉴之量。譬如,萨利埃雷自诩为莫扎特的知音,可谓有赏鉴之才,却又因妒嫉莫扎特的音乐才华,对其排挤打击,直置其于死地,是为无赏鉴之量。
  
  幸好,嬴政并非萨利埃雷。嬴政读书,自与常人不同。他之读书,不为名望利禄,不为章句科举。是以,他虽性好读书,却并不憎人学问。见人学问越高,心中反而越喜,为自己又多一可用之人也。
  
  嬴政览毕《五蠹》,急传内侍,问书从何来。内侍答曰,廷尉所进。
  
  嬴政乃召李斯,问道,此书尚有否?李斯又进《孤愤》一篇。嬴政读罢,喟然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正色说道:“以吾王之尊,不当作此类言语。”嬴政闻言一愣。李斯再道,“夫圣人以天地存怀,王者以苍生为念。吾王身系大秦社稷,焉可轻易言死。此书固佳,吾王爱之即可。爱之而不得,则召其著者前来相从即可。王者号令万姓,为我所用。以人主之尊,岂有从人而游之理!吾王轻言死,又将置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于何地?”
  
  嬴政自知失言,对于李斯的较真,也不生气,反觉欣慰。李斯之言,让他从文字的魔力中清醒过来,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不再迷失。要怪的话,也只怪这《五蠹》的作者太过神奇,不然,以他嬴政的智慧之高,眼界之远,断不会因一篇文章,便罔顾自我,恨不能以死相许。嬴政解嘲地笑道,“廷尉责备的是。寡人自思,此人已在地下,虽召之亦不能来,是以方才一时口不择言。”
  
  李斯笑道,“好叫吾王得知,此人尚在人间。”嬴政大惊,继而大喜,急问其人为谁。李斯道:“此韩非之所著书也。”
  
  “莫非便是上书存韩的韩国公子韩非?”
  
  “正是。”
  
  嬴政叹道,“当日见其存韩书,以为其才不过尔尔。廷尉虽为之辨,寡人终不能信也。今观此两篇,乃知廷尉知人不虚。”
  
  李斯再道,“韩非之书,当远不止两篇之数,惜乎向来秘不示人,不能为我王得之。”
  
  嬴政大笑道,“何惜之有。其人既在,宣之来即可。”
  
  李斯道,“韩非乃韩国公子,恐终不忍离故土。韩王素信韩非,也不能任其来也。”
  
  嬴政冷冷说道,“寡人欲得韩非,孰敢不从。”于是传诏桓齮,令其分兵急攻韩,必使韩非来秦,然后止战。


注:《唐摭言•卷五》载,“王勃著《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是亦老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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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四部分
  
  秦国兴师伐韩,不为攻城,不为略地,而只是想要韩国交出一个人——韩非。如果说,以前的韩非还只是在小范围内拥有知名度的话,随着这场战争的发生,韩非之名即刻传遍天下,无人不知。
  
  众人在惊奇的同时,也不免纳闷,这韩非究竟是怎样的神圣,值得秦国如此劳师动众?嬴政也真是的,为了一个四十有七的男人,至于吗?如果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发动战争,对他们来说反而更容易理解些。譬如,为了海伦,希腊和特洛伊可以血战十年。对此,马洛曾在他的诗剧《浮士德博士》中如是感叹道:“就是这张脸使千帆齐发,把伊利安的巍巍城楼烧成灰的吗?(注)”而从这一诗句中,也演化出了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比喻:动用千艘战舰的美貌。
  
  当听到秦国为了得到他,宁肯发动战争,韩非的感受无疑是复杂的。他在韩国蹉跎了十余年,一直得不到重用,好不容易新王上任,对他言听计从、委以重任。他满以为从此可以大展抱负,却又莫名其妙地被秦国相中,竟然打上门来,指名要他。得到秦国如此看重,他心中自然也不无得意,但另一方面,因他一人之故,将韩国卷入战火,却又让他惶恐不安,隐隐以祸水自居。
  
  尽管韩王安一再向韩非保证,为了他,韩国不惜和秦国开战。韩非依然难解心结,况且,他深知,这是一场韩国无法取胜的战争,而失败的代价,可能就是亡国。于是坚持孤身入秦,以罢秦国之兵,还韩国暂时安宁。
  
  不得已,韩王安只能送别韩非。出城外三十里,韩王安犹不肯回车。韩非也深为感伤,泣道:“蒙王不弃,委我重用。无奈强秦以兵见逼,不容不去。吾以不祥之身,陷国于战,本当伏剑自尽,以解罪孽。然自思一死虽易,报王为难,故苟全此身。西去入秦,或能得秦王信用,吾当居间为韩而谋,终不背家国。”
  
  韩王安大哭道:“愿为叔父而战。”
  
  韩非道,“万万不可。因一人而误社稷,吾罪大也。”又顾谓诸臣曰:“吾人此去,恐不能复归。国之内外,有赖诸公。善事王上,勤修朝政,吾虽去,亦可慰怀也。”诸臣也是伤感洒泪。韩非再道,就此告别,王上幸勿远送。
  
  韩王安哭道,叔父西去隔千里,国有疑难可问谁?
  
  韩非道,吾虽去韩,吾书犹在,王上善习之,治国之道可知也。修明法制,执势御下,富国彊兵,求人任贤,则我韩之幸,宗庙之幸。切不可重蹈先王覆辙,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
  
  时在深秋,水寒风冷。落叶枯黄,缤纷飘舞。琴羽箫鼓作悲歌,车马迟疑不肯发。四野寂寥,雁阵南飞,日没远山,白雾横起。王臣执手相看,叔侄泪滋魂动。始信江淹《别赋》所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韩非单车而去,离开了他的故土,离开了他的家国。沿途父老,目送流连,似在相问: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及韩非去远,张让进言道,“韩非久在韩,尽知韩虚实。今使秦而去,若以灭韩而邀宠于秦王,则韩危矣。”
  
  韩王安斥道,“叔父当年为先王所黜,犹不愿舍韩而事诸侯。今甘愿孤身入秦,正为韩社稷计。寡人知叔父必不负我,卿勿复言。”
  
  张让羞愧而退。
  
  注:原文为:
  Was this the face that launched a thousand ships
    And burnt the topless towers of Ilium?
  在第71届(1998年)奥斯卡最佳影片《莎翁情史》里,这句著名的台词被重复了N次,让视马洛为劲敌的年轻的莎士比亚郁闷不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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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五部分
  
  秦韩边境,韩国宜阳城。杨端和所率秦军,集结城下。已经过两轮攻击,城墙早已残破,守军士气低落。下一次攻击,宜阳城必破无疑。
  
  杨端和拔剑,正欲下令再次进攻,城中忽然一箭射出,在空中飞翔出一道美妙弧线,斜斜插在杨端和的车前。
  
  箭上附书云:公子韩非将出见。
  
  杨端和大喜,下令后撤十里,以为迎接。
  
  城门缓缓打开,单车驶出。车上立有一人,身高八尺,面色沉静,高冠长剑,衣袂飞扬,正是这场战争的标的——公子韩非。
  
  喧嚣的战场,顿时安静下来。十里之外的秦军,城墙之上的韩军,这数刻前尚在激战的双方,此时的注意力,同聚在韩非一人身上。
  
  达利曾吹嘘道,年纪越大,我长得越帅。韩非也属于这类越老越有魅力的男人。此时的韩非,时年四十有七,相比当年在兰陵和李斯同学之时,越发出落得成熟冷峻,气势逼人。
  
  韩国守军默默目送着韩非,直至韩非没入秦军阵中,不复得见。而韩非一入秦军,秦军也果然信守承诺,爽快撤退,不再进攻。
  
  强大的秦军,说去便去,留给城下一片开阔,仿佛从来也未曾在此地出现过。韩国守军侥幸逃过一劫,回首方才的攻城血战,恍惚得如同一场臆造的梦。然而谁又知道,这些虎狼一般的秦军,什么时候又会重新回来?
  
  韩非到得咸阳,嬴政亲自迎接,设筵款待。
  
  韩非的气质形象,果然和嬴政想像的一样。而韩非的口吃,也并没有赢政想像中的严重。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口吃,反而使得韩非的谈吐别有一种奇妙的韵味。韩非并不刻意地掩饰自己的口吃,他只是放慢说话的节奏,即使偶尔卡壳,也并不着急慌乱,而这,也让他的话语透出一股舒缓顿挫的优雅。
  
  赢政笑道,寡人欲见公子久矣。公子的大驾,可实在不好请啊。
  
  韩非道:臣鲁钝愚昧,何堪大王错爱!自思百无一用于大王,还乞大王放归。
  
  赢政道,公子刚来秦国,怎么就说要走的话?寡人前见公子之书,心摇神动,惊为天人,不由日夜思慕。今日终于得见公子,实慰平生。公子且留秦,容寡人求学问教。
  
  说着说着,嬴政竟大段背诵起《孤愤》、《五蠹》来,一字不差。这不免让韩非大为惊奇。他万万没有想到,秦王嬴政,他最大的假想敌,居然会是他的一个痴迷读者。
  
  韩非对嬴政的敌意,大大地缓和下来。
  
  在春秋战国诸子中,韩非子和其他的子有一最大区别。韩非子是唯一站在君王的角度来书写的,也是唯一只写给君王看的。(这种区别,自然和韩非独特的宗室身份密切相关。当他作《韩非子》之时,在他的潜意识里,很有可能已经将自己视为君王。)也就是说,韩非的书,属于绝对的小众读物。他理想中的读者人数,只有七个,即:当今天下的七个君王。
  
  当韩非面对着赢政,听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对他的思想有如此深刻的理解,不由顿生知音之感。因此,凡嬴政有问,韩非皆悉心作答。因为口吃,韩非难以长篇大论。不过和嬴政说话,他也用不着长篇大论。端木赐闻一以知二,嬴政则和颜回一样,闻一足以知十。
  
  既得陇,复望蜀。嬴政又道,公子之书,当不止此两篇。寡人欲悉得之。
  
  韩非面露为难之色。他想起自己那个不争气的侄子——韩王安来。韩安是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个无用人。而眼前的嬴政,其睿智雄视,远非韩王安所能比拟。如果抛开家国情感等因素,非要把他的学说托付给谁的话,赢政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可是,最值得托付其学说的赢政,又正是韩非最不愿意托付的那个人。韩非于是推塞道,辱蒙大王垂问,臣虽曾著书,然自知鄙陋,每随手丢弃,不加珍惜,迄今已少有存者。
  
  嬴政猜到韩非心事,也不强求。反正韩非已经身在咸阳,得到了活人,还用在乎那些死书!
  
  两人一番畅谈,不觉天色已晚。嬴政道,公子一路劳顿,寡人不敢久留,还请入驿馆早早歇息。临别,又问韩非道,寡人欲取六国,以公子之见,当以何国为先?
  
  韩非一愣,道,秦取天下,必以赵为先。两年之前,臣已上书大王言此。
  
  嬴政大笑道,公子之见,正与寡人同。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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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二十六部分
  
  廷尉府的仆人们近日来格外忙碌,这是一个信号,表示府中又将迎来一位尊贵的客人。
  
  廷尉府是经常需要接待客人的。以往,待客的准备工作都由李斯夫人着力操办。而这次,李斯居然亲自过问,从草木园林,到器具布置、酒水菜单,任何一个细节都不马虎。这样的情形,在廷尉府中是头遭出现。仆人们不由猜测道,一定是秦王嬴政即将驾临。否则,这世上还有谁的到来,能让李斯如此事必躬亲、务求完美?
  
  这天一大清早,李斯便将孩子们从床上叫醒,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庄重语调说道,孩子们,记住今天吧。因为就在今天,你们将见到你们的韩非伯父,一个拥有世上最伟大头脑的圣贤。
  
  在李斯的熏陶下,孩子们多少都有些目中无人。然而,当他们听到即将见到传说中的韩非时,忽然全兴奋起来。他们知道,韩非是阿父的恩人,也是他们全家的恩人。同时,他们心中也满怀好奇,这韩非究竟是何等模样,能让生平未尝服人的阿父,唯独对他赞不绝口、推崇有加?
  
  孩子们激动着,李斯又何尝不是!一别十三年,终于能再次见到韩非了。十三年来,他和韩非都变了许多。他已经贵为秦国廷尉,而韩非则被迫出使秦国,形同阶下之囚。在地位和权势上,他已经完全压倒了韩非。然而,一想到即将面对韩非同学,李斯仍不免感到紧张和压力。毕竟,不管怎样落魄,韩非始终还是韩非,独一无二的韩非,注定不朽的韩非。
  
  当年同窗之时,李斯没少受过韩非的接济。如今终于有机会作个东道,还当年的人情,李斯自然丝毫不敢怠慢,他要给韩非最周到最奢侈的招待。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李斯存有小小的虚荣心,他也希望能通过今日的筵席,将自己在这十三年里取得的巨大成功,在韩非面前好好展示一番。
  
  时光如逝水,不舍昼夜,侵蚀一切,毁灭一切。随着地位的改变,境况的改变,人开始变得与时俱进,弃旧迎新。于是乎,青梅竹马的小儿女,终不能举案齐眉。总角之交的小兄弟,不得不各奔东西。于是乎,多年后的同学聚会,往往话不投机:成功者处在现在时态,夸耀吹嘘;失败者则处在过去时态,追念往昔。
  
  今月犹是古时月,而今日之朋友,已不是古时之朋友。古人云,人生结交在终始,莫以升沉中路分。朋友之义,在于始终相与,不因死生贵贱而易其心。而今天下俗薄,朋友二字,已远不如昔日那般足堪珍贵,轻易不许。
  
  曾经,“朋友信之”,孔子之志也;“车马衣裘,与朋友共”,子路之志也;“与朋友交而信”,曾子之志也。如今,恋人分手,说,让我们还是作朋友吧。酒席上,说,是朋友的话,一口闷。
  
  不过也难怪。在古人看来,交际以礼为重,交友以情为主。如今交友,多半以利为先,有贪其财而交,有慕其势而交,有爱其色而交。是以初隆而后薄,始密而终疏,焉能长久。
  
  再回到李斯和韩非。纵观两人的交往,从始至终,彼此竞争,互相压迫。这种朋友的关系,更类似于敌人的关系,反而能够持久。西人云:朋友得势位,则我失一朋友。李斯如今正当权,但他却无比确信,韩非不会失去他这个朋友,正如他不会失去韩非这个朋友。
  
  韩非在见过赢政之后的次日,就接到了李斯的请帖。两年前,李斯奉命出使韩国,曾登门拜访他,他选择了避而不见。此番入秦,李斯再度盛情相邀,如果继续拒而不见,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韩非来到廷尉府,李斯全家早已在门前恭候多时。李斯为韩非一一引见家人。孩子们见韩非,皆恭谨地执父执礼。
  
  韩非尽管生性冷酷,今日重逢李斯,还是不免大为感慨。看着现在志得意满、权势显赫的李斯,谁又能想到,十三年前,他还只不过是一个在兰陵求学的穷小子,衣衫寒酸、三餐难继。不过,对于李斯的成就,韩非却并不惊奇。从认识李斯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李斯早晚会有这么一天。
  
  有些人就是头上长角,虽有一时之困顿,但终究会显露峥嵘。
  
  人得有好美如李斯者而长贫贱乎?
  
  李斯如今的高官显爵,并不能让韩非羡慕。让韩非羡慕的,是李斯拥有他不曾拥有的自由。李斯生为布衣,他想去哪个国家都行,为哪个国王尽忠都可以。而他韩非,生来就是公子,他姓韩,他身上流着韩国王室的血,从他一出生,就别无选择,只能将他的一生献给韩国的利益。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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