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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流血的仕途——古时作官何其难(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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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九部分
  (上)
  
  秦都咸阳城。
  
  相比韩国后宫的雨露充沛,秦国后宫却是持续干旱。不过也难怪,嬴政近来饱受国事困扰,自是无心房事。嬴政最早听闻四国合纵,还是缘于李斯从韩国发回的急报。随后,关于四国合纵的一系列谍报,不断由埋伏在四国的情报人员传回咸阳,重逾千钧,高高地堆在嬴政的案头。
  
  面对这场危机,嬴政既倍感忧虑,却又难掩兴奋。这些年来,他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秦国内部,用来巩固自己的权力和王位,很少在国际事务上展露锋芒。此次四国合纵,是他亲政以来,头一遭面对如此紧张复杂的国际形势。同时,他也看到,这正是一个大好机会,让天下人领略他作为当今第一王的风采。
  
  这几日廷议,群臣们积极倒是积极,七嘴八舌地主意一大堆,但听来听去,却终归都不得要领。嬴政因此格外地想念起李斯来。有些人,当他离开你的时候,你才会突然意识到他的重要。所谓小别胜新婚,就是这个道理。而有些人,当他离开你的时候,他才会突然意识到你的重要,所以才会浪子回头。然而,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伊人却已含笑作他看。什么“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基本上,是在扯蛋。
  
  话说回来,嬴政独处深宫,正苦思对策,偶一抬头,眼睛顿时明亮起来,哈,李斯来了,寡人的廷尉来了。
  
  李斯接到诏书,便立即启程,以最快的速度返回秦国,才入边境,早有郎中令王绾接住。王绾乃是奉了嬴政之命,前来迎接李斯,对他的死里逃生表示慰问,顺便也是要在路上给李斯作局势简报,为他见嬴政提前做准备,以免他刚回来,还搞不清楚状况。嬴政虽不是气象专家,但是哪朵云彩能下雨,他心里清楚得很。
  
  关于这次合纵的情报资料,满满当当地装了一车。王绾也不嫌麻烦,开始逐一向李斯汇报。李斯和王绾的关系,称得上死铁,当年两人一起在蔡泽手下厮混,一起受气,如今又一起爬到了秦国政坛的最高层。把堂堂的郎中令当秘书使唤,李斯也非常不好意思,于是笑道,王兄不必如此辛苦。只挑最重要的说来即可。
  
  王绾苦笑道,已经精简过了,否则何止一车!
  
  李斯道,关于姚贾其人,如今知道多少?
  
  王绾道,姚贾,大梁人氏。
  
  李斯一扬眉毛,诧异道,大梁人氏?
  
  王绾道,怎么了?
  
  李斯面色平静下来,道,没什么。王兄还请继续。
  
  王绾又道,姚贾之父,在大梁作看管城门的监门卒。姚贾年轻时,曾在大梁作过盗贼,如今在赵国为臣。目前知道的就这么多。
  
  李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王绾准备继续汇报,李斯却把手一挥,道,不敢再劳烦王兄。知道了姚贾,其他不听也罢。
  
  王绾看着李斯,见他眼神中光芒闪动,嘴角挂着奇异的浅笑。王绾一见李斯这副表情,就知道他一定又是想出了什么妙计,可李斯这人骚包得很,问他也是白问,不到最后关头,他是绝不会透露半个字的。王绾火辣辣地紧盯着李斯,李斯也被王绾看得很不自在,强笑道,王兄看什么?
  
  王绾叹道,你这家伙,脑袋也不比我大啊。
  
  李斯和王绾说起话来,倒也并无顾忌,大笑道,有地方肯定比你大,哈哈。
  
  王绾嚷道,不信,要不咱俩比比。
  
  于是乎,两人不谈公事,只是胡乱嚼奢,兼以遍地春 色,莺歌燕舞,一路上倒也颇是惬意。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九部分
  (下)
  
  李斯刚到咸阳,也顾不上回家,先奔咸阳宫而来,一见到嬴政,便拜倒在地,为自己出使失败请罪。嬴政连忙扶起,道,廷尉何罪之有。四国合纵,变出非常。廷议之时,群臣皆无以为对。寡人紧急召回廷尉,正是为此。不知廷尉可有良策?
  
  李斯道,关于四国合纵,国尉可曾说了什么?
  
  嬴政摇摇头。尉缭自从担任国尉以来,行事低调,一心著书,从不对时政发表意见。嬴政也听之任之,不加强求。让尉缭担任国尉,本来就是把他当菩萨供着,让他在军队建设方面发挥些余热,倒从没指望他在外交上也有所建树。因此,四国合纵之事,嬴政并未曾知会尉缭。
  
  李斯道,可召国尉来。
  
  嬴政道,满朝文武,廷尉为何独召国尉?
  
  李斯笑道,大王到时便知。
  
  嬴政于是使人召尉缭,又道,请廷尉为寡人计谋。
  
  李斯道,诸侯之不合纵久矣。此次突然合纵,固然是由于韩国为了自救,对四国加以蛊惑煽动。但是,合纵能成,最关键还在一人。姚贾是也。如无姚贾之游说,合纵必不能成。臣以为,要破坏合纵,着眼点当放在姚贾身上。
  
  嬴政道,廷尉的意思是?
  
  李斯揣摩嬴政的口气,知道他以为自己在暗示对姚贾进行暗杀,于是道,如今姚贾主持合纵,周围必定防范森严,暗杀恐不可行。
  
  嬴政叹道,当年,六国有苏秦合纵,而我秦国则有张仪连横,终使苏秦徒劳无功。姚贾,今之苏秦也,而我大秦今之张仪何在?
  
  李斯道,大王何不召姚贾,使其为秦所用?
  
  嬴政有些不悦,敢情你李斯也只能出这样的馊主意,便冷冷说道,姚贾正得志于六国,岂是能够召来的。
  
  李斯也不着急,先给嬴政讲了个故事。当年,韩国国库空虚,急需用钱。怎么办呢?于是想了个贩卖人口的主意。韩国有美人,天下绝色,诸王皆垂涎三尺,渴望据为己有。韩国向天下明码标价,三千金。如此高的价格,使得六国国君望而却步,只有秦昭王出得起价,最终买下了美人。值得三千金,则其人之美,可想而知。今人习惯将女儿家称为千金,也正是由此而来。
  
  李斯接着说,苏秦,张仪,姚贾,皆纵横之徒,有才无德,见利忘义。别人看姚贾,以为威震诸侯,一时显贵也。李斯看姚贾,却是头插草标,待价而贾。好比那韩国美人,价高者得之,固其理也。试问,当今天下,还有谁能比秦国更出得起价?况且,姚贾曾在大梁作过盗贼,其利欲熏心可知也。但凡稍有气节之人,是宁死也绝不忍为盗贼的。因此,只要大王能够出足本钱,何患姚贾不来?
  
  嬴政来了精神,道,说下去。
  
  李斯再道,容臣先将韩国美人的故事讲完。那韩国卖了美人,确实是得了三千金。后来,昭王扬言要攻打韩国,于是,韩国只得又乖乖地把三千金原封奉上,以讨好秦国。等于是,秦分文未花,白赚了一个绝世佳人。今大王召姚贾来秦,其利远不止一时也。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使姚贾为秦出使四国,则合纵可破,再令其为秦连横,则又可为秦削弱六国,割地并城,所得必远胜于大王在姚贾身上的花费。
  
  嬴政道,廷尉所言固佳,寡人还是担心姚贾不来。
  
  李斯道,请国尉前来,正是为此。说完,李斯一拍手,道,说国尉,国尉就到。果不其然,尉缭拄杖而入。李斯大笑,道,又一个大梁人来了。问尉缭道,国尉可识姚贾?
  
  尉缭不解其意,但还是答道,老夫与姚贾同乡,算是旧识。
  
  李斯简单介绍了当前局势,又道,既是旧识,便请国尉修书,召姚贾来秦,为秦王用。
  
  尉缭迟疑道,姚贾素以苏秦自许,如今正得志于四国,意气飞扬,纵然老夫以书相召,亦必不肯来秦也。
  
  李斯笑道,国尉尽管修书。只需如此如此,即使姚贾不肯来秦,怕也是不得不来了。
  
  嬴政闻言大喜,击节称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 15:33: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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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部分
  (上)
  
  赵都邯郸城。
  
  此时,赵国在位的是赵悼襄王。赵悼襄王,名偃,比嬴政晚即位一年,但他不像嬴政,曾作了八年的傀儡国王。赵悼襄王在登上王位的同时,就已经掌握了赵国的最高权力。
  
  所谓赵悼襄王,其中的“悼襄”二字是谥号。谥号制度,最早是为周公旦、姜子牙二人而制定,后世见这制度是好的,于是事就这样延续下来了。谥,行之迹也,即在其人死后,将他的生平提炼成一到两个字,用以概括他的一生,譬如齐桓公、楚庄王等等。
  
  谥法制度,堪称中国之独创。死亡面前,人人平等,谥法面前,惟实惟真。孔子作《春秋》,寓褒贬于记事之中,微言大义,而乱臣贼子惧。谥法之功用,近似于此。善有善谥,恶有恶谥,人君也不能例外。在《史记正义•谥法解》里,卑职数了一下,用来谥号的字,计有一百零三个。每个字都和易经的卦相一样,有着对应的解释,以供对号入座。因此,一个人在他死前,就可以大致猜出自己的谥号。
  
  谥法对“悼”字有三解:恐惧从处曰悼,年中早夭曰悼,肆行劳祀曰悼。对“襄”字有两解: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具体到赵悼襄王身上,其“悼”当指年中早夭,即年不称志之意。其“襄”当指甲胄有劳,即征伐不厌之意。也就是说,赵悼襄王的一辈子可以这样描述:不爱和平爱战争,壮志未酬身先死。
  
  当然,此时赵悼襄王依然健在,而且情绪亢奋,准备要大展宏图,他绝不会想到,他在人世的光阴,仅仅只剩下一年。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曾经说过,在好消息来临之前,事情总是越变越糟。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反过来说,在悲剧来临之前,事情总是越变越好?也许,这么说未必成立,但至少在此时赵悼襄王的身上,这种说法却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这是赵悼襄王执政的第十个年头,国事进展顺利得一塌糊涂。在赵悼襄王的主持下,姚贾的运作下,赵、燕、齐、楚四国团结一心,成功形成了对秦国进行群殴的国际局面。在经历过长平惨败之后,赵国终于迎来了大国复兴的最佳契机。
  
  然而,就在形势如此完美之时,悲剧悄然降临。而这悲剧,正源自赵悼襄王接连犯下的两个错误。我们先来看看他的第一个错误。
  
  骄溢之君寡忠。郭开本是赵悼襄王最宠幸的大臣,也是赵悼襄王眼中最忠心不二的大臣,然而,在秦国金钱炮弹的攻击之下,郭开第一个作了俘虏。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郭开于是向赵悼襄王进谗言,要为秦国除去姚贾。
  
  打小报告其实也讲究包装,郭开的策略就是:将姚贾包装成一个人渣。好在,姚贾的人品是众所周知的差,在他身上挑毛病容易,往他身上泼脏水更容易。
  
  郭开道:大王,姚贾侵吞公款。
  赵悼襄王愣了片刻,叹道:无官不贪,且由得他。毕竟人才难得。
  
  郭开再道:姚贾暗中调戏妃子。
  赵悼襄王面色大变,狠声道,放浪之徒,无廉耻乎?
  
  郭开又道:姚贾还背地里说大王坏话。说大王是亡国之君,志大才疏、骄横肆行、鼠目寸光,赵国数百年基业,必将毁在大王手里。
  赵悼襄王大怒,拍案而起,骂道,娘希匹。
  
  于是下令驱逐姚贾,从此不许再踏入赵国土地半步。诏书即下,有赵臣举茅劝谏道,“姚贾,大王之忠臣也,韩、魏皆欲得之,故友之,将使王逐之,而己因受之。今王逐之,是韩、魏欲得,而王之忠臣有罪也。” 赵悼襄王盛怒之下,哪里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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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部分
  (下)
  
  姚贾时年四十不到,就已经主持四国合纵,一举成为国际风云人物,士女纷纷示爱,诸侯争相交结。春风得意之下,姚贾也不由自矜道,姚贾,我早知道你不会像你阿父那样,看一辈子城门。你是注定要大富大贵的。
  
  姚贾和李斯一样,都出身于社会底层。而姚贾比李斯更惨的是,他还曾经是一个失足青年——他当过小偷,而且还因此被吊起来打。这件糗事,在相当长时间内,也成了他人生中难以洗刷的污点。后来便常有人拿这事来讥笑他,姚贾不免要争辩道,是窃,不是偷。好伐?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人就笑道,那为什么被吊起来打?
  
  姚贾道,“很稀罕吗?张仪也被人吊起来打过。”
  
  张仪是魏国人的骄傲,他的发事史,在首都大梁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人便冷笑道,“张仪是受冤枉的。你怎配和张仪比?(注:张仪未显时,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释之。)”
  
  姚贾犹自强辩道,“那又如何?反正都是被吊起来打。”
  
  话说回来,这一通狠揍,还真把姚贾给打醒了。姚贾开始认真思考起自己的未来。他自问,偷盗求的是什么?财嘛。既然要求财,又何必一定要偷盗呢。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依市门。那么,作一个商人如何?虽然受士大夫歧视,但毕竟真金白银,实惠啊。想到这里,姚贾坚定地摇了摇头。商人,积货逐利,倒买倒卖,锱铢必较,终究类婆娘家,非大丈夫所为。要做生意,那就做最牛的生意。最牛的生意是什么?莫过于贩卖战争!一旦真能作到贩卖战争,那就不再是商人,而是纵横家了,一个更响亮更尊贵的名号。是的,我要像苏秦和张仪那样,大丈夫生不能为将,得为使,折冲口舌之间,足矣。
  
  目标确定,姚贾从此勤学苦读,学问大进。后来再有人拿偷东西这事来取笑他,他便不屑地说,你懂什么,我那不是在偷,是在作实验。
  
  那人一脸坏笑地道,是吗,那你有什么成果没有?
  
  姚贾板着面孔,极其严肃地说道,“非其道而行之,虽劳不至。非其有而求之,虽强不得。”
  
  姚贾庄重的神态,让取笑者也不得不收起笑脸,肃然起敬起来,知道这小子从此当刮目相看。
  
  数年之间,姚贾的名声渐传渐远,魏王慕名召见,席间,魏王经不住群臣的怂恿,打趣姚贾道,“孔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先生穷困之时,曾为盗贼,莫非小人乎?”
  
  姚贾大笑,道,“大王难道忘了,孔子还曾说过另外一句话。当年,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兽穷则齿,鸟穷则啄,人穷则诈。此天地生物之本性也。微臣在魏为盗,非微臣之过,实大王之过也。大王有过,不自反省,却来笑我,不亦殆乎?”
  
  魏王被反驳得哑口无言,然而终究口服心不服,虽然欣赏姚贾之才,但鉴于其不清白的过去,终究没有重用。姚贾至韩,韩国也深服其才,却也因为同样的原因,不肯重用。
  
  姚贾游说诸侯,最终碰到了赵悼襄王这个知己。赵悼襄王在当时的诸侯王中,算是个异数,对名节什么的并不在乎。男人嘛,有才就行,所以可以重用姚贾。女人嘛,有貌就好,所以,他能把一名邯郸娼妓纳入后宫,极尽爱宠,并将原来的嫡子赵嘉废黜,将娼妓为他生的儿子赵迁立为嫡子,作王位的法定继承人。
  
  姚贾四国合纵成功,雄心勃勃,以为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和苏秦那样,佩六国相印,俨然是联合国秘书长。赵王驱逐令下,无异晴天霹雳,将他的梦想击得粉碎。赵国是不能呆了,接下来去哪里呢?韩王、魏王的确重我,无奈两国实在太弱,去了也无前途可言。一握之木,难有合拱之枝。汀泞之水,不容吞舟之鱼。最好的选择,只能是西去秦国。作不了苏秦,那便作张仪。
  
  人生最美好之事,莫过于to love someone and be loved in return。正当姚贾想去咸阳游说嬴政之时,恰好也接到尉缭热情洋溢的邀请信。姚贾览信大喜,心知必是嬴政相召之意。于是,失败的阴霾一扫而空,姚贾单人匹马,毫不眷念地出邯郸而去。
  
  邯郸城外,姚贾勒马,回望赵王宫,冷冷说道,I’ll be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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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一部分
  
  重视人才,历来是秦国的优良传统。姚贾成功地主持了四国合纵,其才能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证明。对这样的人才,嬴政和李斯自然是志在必得,是以不惜贿赂郭开,将姚贾逼上咸阳。关于姚贾来到咸阳之后的接待工作,嬴政和李斯已做了周密而细致的安排。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姚贾,不仅仅是因为姚贾人才难得,他们的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他们要通过姚贾来秦这个契机,对秦国多年来的外交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便更好地为秦国的终极战略——统一天下服务。
  
  姚贾日夜兼程,到了咸阳,立即得到嬴政的亲自接见。嬴政开口第一句话就是: “先生啊先生,你可把寡人给害苦了。”
  
  所谓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嬴政这句半玩笑半认真的话,一下子让气氛活跃起来。姚贾风尘仆仆地笑道,“姚贾当日为赵臣,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让大王不痛快,正是姚贾的职责所在。大王如此说,是对我姚贾的赞美了。”
  
  到今天为止,天下七王,姚贾算是见全了,而且都是零距离观察。天下七王,秦王最美,看来诚非虚言。另一方面,姚贾虽然早就知道嬴政是一个年轻的王,但真当嬴政那青春的面庞闪耀在眼前时,还是忍不住暗暗吃惊。很难想象,地球上最强大的秦帝国,就掌控在这个才二十四岁的小伙子手里。文未必如其人,君却必然似其国。嬴政的气质,就是秦国的气质,同样的锐利、强悍、不可战胜,在他举手投足间,都让人强烈地感受到,天下没有他不能掌控的事物。姚贾曾经是他的敌人,给秦国带来了一场巨大的危机,而且这场危机目前还在持续,也不知道能不能安然化解过去,可嬴政对待姚贾,非但不予责备,反而还有心戏谑。这份气定神闲的威严,仿佛在告诉姚贾:是的,你不能伤害到我,你只能被我伤害。
  
  寒喧过后,姚贾试图切入正题,开始谈论国际大势,彰显自己的核心价值,嬴政却岔开话,道,来日方长,不忙不忙。先生远道而来,定然身心皆疲,寡人也不便久留。先生且于国尉府中好生歇息,他日寡人再听先生教诲不迟。
  
  姚贾无奈告退,心中不免嘀咕,这是唱的哪一出?嬴政的热情,固然是无可挑剔,但终究是王顾左右而言它,让他心里没底。尉缭在邀请信里,可是将他描绘成嬴政心中的天使、秦国热盼的救星来着。四国合纵,说急不急,说缓却也缓不得。而要拆散四国的合纵,难道还能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吗?莫非,嬴政变卦了不成?在嬴政的眼中,难道只要把他召到咸阳,让他从此不再为四国谋划,就算顺利地达到了目的?
  
  姚贾患得患失,心神无主地来到尉缭府中。他和尉缭虽是故人,但终究是差着年纪和辈分,见面也没有多少话好聊。姚贾试着想打探一下嬴政对自己的确切态度,尉缭却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道,“年轻人,镇静!”谈话于是就此结束。
  
  尉缭为人简朴,清心寡欲,也没有什么夜生活,每天比小朋友还乖,不用人催,很早就乖乖地上床睡觉了。姚贾一个人呆着,也甚觉无趣,只得怏怏睡去。
  
  姚贾囫囵过了一夜。第二天,没有等到嬴政的召见,却接到了李斯的请柬,邀他赴家宴。对咸阳的政局,姚贾大致有些了解,对于李斯这个名字,也可以算是久仰了。别看李斯在秦国政坛的排名只在五到六位的样子,但却是嬴政面前的第一红人,最得势最用事。名为廷尉,却朝政事务一把抓,什么都管。作为秦国最显赫的大臣,李斯主动邀他赴家宴,这背后又藏着什么玄机?
  
  要知道,家宴是私人性质的会面,非极度亲密之关系,一般不会把人往家里引。倘若丈母娘邀请一男子赴家宴,基本上就是承认他的女婿地位了。(当然,急着嫁女儿的除外。)李斯此举,很难说不是出于嬴政的授意,至少也是经过嬴政的默许。姚贾如此一想,于是应允。他听过尉缭对李斯的评价,尉缭道,辅佐秦王得天下者,必李斯也。对于尉缭的这个评价,姚贾颇有些不服气,他倒要去会会李斯,看看传说中那个和他一样白手起家的牛人,亲手验验他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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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二部分
  (上)
  
  李斯的家庭,如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李家只有可怜巴巴的四口人——李斯、妻子、李由、李瞻。连只苍蝇飞进家来,也能知道是来找谁的。现在的李家,已成了显赫的廷尉府,人丁急剧膨胀,算上舍人、仆从、奴婢这些外围人等,足有千余口之多。而李斯的家属,也就是他的女人和孩子们,人数也得到了迅速的壮大。
  
  今日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对男人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那时候可不是这样。对李斯来说,想要纳新,也用不着吐故,抛弃糟糠之妻,从而背上一个始乱终弃的骂名。更何况,李斯的妻子,乃是李斯在这个世上最信任也最愧疚的人,抛弃她的念头,他是从来也没有动过。王宝钏十八年寒窑,苦等薛平贵,传为千古佳话。李斯的妻子,为了李斯,也在上蔡独守了十一年的空房,虽在时间上不能和王宝钏媲美,但其深情和痴心却别无二致。
  
  妻子对他的不离不弃,让李斯由衷的感激和骄傲。尤其是每当他想到,在未来的二十一世纪,爱情已沦为一种易消耗品,人们有耐心等待地铁到站、等待比赛开球、等待股票上涨、等待房价下跌,却再也无人愿意为了一份虚无的坚贞,甘心守候离去的爱人,李斯对妻子便越发充满敬意,越发倍感珍惜。
  
  妻子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但纳妾乃是那个时代的惯例,李斯也不能免俗。李斯的小妾,数目可观,面容更是可观,个个皆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在李斯身上,正应了那句老话: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对于李斯纳妾,妻子倒也想得开,男人嘛,好比是茶壶,总不能只给它配一个茶杯吧。再说了,人一多,家里也兴旺热闹,否则,堂堂的廷尉府,却冷冷清清,既配不上老爷的身份,也没的坏了老爷的心情。就这样,李斯妻妾成群,枝繁则叶茂,子女自然也渐渐多了起来。
  
  对姚贾的造访,李斯显然极其看重,特意让家人都出来拜见叙礼。看着李斯这温馨和睦的一大家子,娇艳如花的妻妾,天真烂漫的孩子,姚贾忽然百感交集,几欲垂泪。
  
  多年以来,姚贾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形近盲流。家,本应是世上最温暖的地方,就连贩夫走卒都能拥有一个,而他却偏偏没有。他何尝不想安定下来,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看孩子吐口水,为妻妾画柳眉?然而,他怎么能安定得下来?他的前半生,终日来去奔波,游说诸侯,无奈穷神附体,始终没能治下半份产业。他可不想和那些贩夫走卒一样,“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心高气傲的他,连独善其身都还来不及,又哪里敢构建家庭,既束缚自己,又拖累妻子?
  
  姚贾压抑着对家的向往,孑然一身地与世界对抗,而这也让他一直处于麻木的亚快乐状态。当他出入六国宫殿,他不快乐。当他揖让人主之前,他不快乐。当他挥金如土,他不快乐。当他颐指气使,他不快乐。他也曾大惑不解,难道,他已经丧失了快乐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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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一十二部分
  (下)
  
  直到今天,姚贾看到了李斯和他的家庭,看到了李斯那微微发胖的身躯,也看到了李斯的平和淡定,他这才明白过来。他想要有个家,他需要有个家。他感受到了一种饥渴,一种召唤。可是,他的家在哪里?奥德修斯在他的神奇之旅中,战胜了各种艰辛危难。而当奥德修斯漂泊绝望之时,是什么支撑他不曾倒下?是对家的信念,是对家的热爱。而他姚贾呢,他的家在哪里?他旅程的方向在哪里?这么多年,他就像是伟大的beatles在歌曲《nowhere man》里唱道的那样:
  
  He's a real nowhere Man,
  Sitting in his Nowhere Land,
  Making all his nowhere plans
  for nobody.
  Doesn't have a point of view,
  Knows not where he's going to……
  
  姚贾羡慕甚至妒忌李斯。李斯只比他大四岁而已,然而,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少在“齐家”上,李斯已经大大地领先于他,甚至是远远地将他甩在身后。即便天崩地裂,李斯也还有家这个港湾,可他姚贾呢?从不曾有人在清晨为他束发,从不曾有人在深夜为他留门,也从不曾有人在他沮丧时安慰他,从不曾有人在他得意时分享他。他永在黑暗的旷野之中,两条腿,一个人。
  
  是的,他过着残缺的人生,而这究竟该怪罪于谁?他是一直坚信自己必将大富大贵的,在他的意识里,也只有到那时,他才应该安定下来,许妻子以幸福,给孩子以未来。而他四处游说,谋求利禄,正是在为那个将来的家添砖加瓦。他也知道,别人对他这样的游说之士的评价,说他不忠不义,唯利是图,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可是,那些高贵的批评家们,有哪一个体会过家徒四壁的凄凉,又有哪一个品尝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滋味?孟子有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他作为一个典型的无产者,凭什么要求他有恒心?况且,他并非视忠义为无物,他其实也不愿意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他没品位没格局,可是六国国君,从来都将他当临时工对待,给着微薄的(当然是相对姚贾认为自己理应得到的而言)俸禄。他凭什么忠?他凭什么义?又要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岂有这样的道理!
  
  而这次,他被赵国驱逐出境,他好不容易积攒的财富,都被赵王无情地全部藉没。他破产了,他是一个穷光蛋,again!当他从赵国进入函谷关,秦国的官吏要他申报随身财物,以便征税之时,他只能像王尔德那样,指了指自己的头,解嘲地说道,除了我的天才,再无他物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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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三部分
  (上)
  
  且说李斯大开筵席,款待姚贾,蒙恬作陪。姚贾由于方才的刺激,不免情绪低落,神情游离。李斯见姚贾心不在焉,也不急着步入正题,只是殷勤劝酒。
  
  酒过三巡,姚贾这才慢慢兴奋起来,开始进入状态。即便如此,姚贾的话却也不多,大部分时间还是李斯一个人在不着边际地闲谈。作为一个职业说客,姚贾始终认为,好钢用在刀刃上,平时的他,总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把口才用来闲聊,不仅浪费时间,更损伤元气。
  
  再尽一觞,李斯大笑道,“美酒虽好,也须美声美色相伴。李斯为先生请乐舞。” 李斯拍掌,一时间,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仙之人兮列如麻。数十位绝色舞姬,充斥堂内,艳光生发,香风习习,浑不似人间凡尘。
  
  舞姬含羞浅笑,向姚贾盈盈拜倒,再起身时,忽然都凝固不动,宛如一尊尊曼妙的雕塑,呈现出千姿百态。
  
  目睹这样的情形,有那么一刹那,姚贾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自己其实是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能用目光把人变成石头。不过,他很快意识到那只是神话罢了,于是保持着礼貌的克制,期待起戏剧的后续。
  
  一童子抱筝而入,置于阶前。蒙恬长身而起,于筝前肃然端坐,凝神片刻,然后以修长的手指,轻轻拨下第一根弦。
  
  宛如雨滴伤感了离别,音符淹没了静寂,原本定格的娇艳舞姬,在音乐中骤然复活,翩跹而舞。
  
  空旷高远的大堂,演奏效果极其出色。此时的蒙恬,已不再是秦国最著名的少年公子,尊贵的将军之孙,他只是一个物我两忘的乐师,用魔力的手指,次第释放出被囚禁在筝弦中的精灵。
  
  而在蒙恬和舞姬之间,仿佛存有一份神秘的契约。筝声时而温柔,如同爱人的抚摩,舞姬颤动着迎合。时而绝情,如同鞭子抽打,让舞姬痛苦地闪避。时而如狂风,吹拂着舞姬的腰肢,似柳条恣意飘荡。时而如夜色,宁静地经过那些青春而饱满的身体,让她们慵懒而忧伤。
  
  筝声的穿行渐慢渐歇,音符以消失的姿态上升,漫过屋顶,穿越云层,直至永不可再闻。而舞姬也停住了她们的身躯,一个个面泛红霞,轻汗薄衣,呼吸潮湿,目光迷离。
  
  一曲就此终了。姚贾恍惚失魂,久久不能动弹。他知道,自己被感动了,被征服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上来。也许是美吧,他想,音乐,舞蹈,美人,美酒,今夜的一切,都只和美有关。这让他想立即大醉一场,然后赶紧将这一切遗忘。
  
  无疑,对姚贾来说,这些感受,只是脆弱而廉价的瞬间情绪,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其中沉溺。李斯和他素不相识,无端邀他赴宴,必定有所企图。他必须清醒过来,让自己回到现实。
  
  说起来,他也是见多识广之人,出入六国宫殿之时,国宴,国乐,国色,他都没少领略过。那里的美女,比这里的更美;那里的舞蹈,比这里的更华丽,那里的音乐,更是这里的所不能比,仅说乐器,就有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瑟等等,数十乃至上百人合奏,绝不会仅仅只用一把简单的筝而已。可那时候,他是多么的冷静沉稳,永远分得清轻重缓急,从不会象今天这样迷失自己。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三部分
  (下)
  
  也许,是他变弱了。在赵国的惨痛失败,是对他的沉重打击。来到咸阳之后,嬴政的态度不明,又让他失落不安。他的意志不再坚定,他的信心开始动摇。未来是吉是凶,他一无所知。更可怕的是,他甚至懒得去想,懒得去关心,他已经丧失了对未来的饥饿感。在这廷尉府里,他整个人处在放松状态,甚至是放弃状态。
  
  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姚贾用力地甩甩头,他必须让自己重新坚强起来,他不能让李斯看出自己内心的虚弱。是的,美色舞蹈,障眼而已,音乐,障耳而已,美酒,障口而已,芬香,障鼻而已。诸般种种,皆是虚幻无稽。就连缸中之脑,也可以轻易地制造出这一切。正如同时代的印度经卷《吠陀》和《普兰纳》所宣扬的那样,他目前所感知的一切,都只是摩耶之幕。“这是摩耶(注),是欺骗之神的纱缦,蒙蔽着凡人的眼睛而使他们看见这样一个世界,既不能说它存在,也不能说它不存在;因为它像梦一样,像沙粒上闪烁着的阳光一样,行人从远处看来还以为是水,像随便抛在地上的绳子一样,人们却将它看作一条蛇。”而他姚贾,正在为这幕布遮掩,不辩真实。
  
  姚贾内心交战,李斯却已笑着对他说道,先生解舞蹈乎?
  
  姚贾摇摇头,道,不解。
  
  李斯又道,先生解音律乎?
  
  姚贾道,不解。
  
  李斯笑道,方才李斯观先生,甚为所动,必然心中有所感慨。今日之舞蹈和筝艺如何,还请先生品鉴。
  
  姚贾的艺术修养,基本等于零。他单知道好看好听而已,其中的子丑寅卯,他是半点也说不上来。
  
  看着姚贾发窘,李斯的表情多少有些享受。享受过后,李斯再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于舞蹈音律也知晓一二,愿为先生言之。”
  
  看起来,李斯是想给姚贾上艺术理论课了。这样的话题,对姚贾来说,实在有些无聊。姚贾痛恨理论,他只关注实际的存在。就像歌德笔下的梅非斯托曾感叹过的那样,“我亲爱的朋友,生活的宝树青葱, 而一切理论都显得朦胧。”
  
  然而,尽管姚贾兴致不高,最终还是决定客随主便,听李斯教授开讲。否则又能如何?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还能找出别的事情可做吗?
  
  (注:“摩耶”梵文原文为MaJa,意为虚假,骗局,转意为表象世界的创造者。“摩耶之幕”,既遮蔽真实世界的帷幕。网络世界,某方面是摩耶之幕的一种变种,或许这便是马甲一词(作为MaJa的中文音译)的真正由来,当然,也可能只是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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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四部分
  (上)
  
  李斯于是道,精神错乱者也能够手舞足蹈,然而观者不乐。猿猴也可以弹琴弄音,然而听者不乐。何故也?”
  
  姚贾不吭声。他知道,如果自己接话,李斯就变成是在授课了。而他不接话,则李斯就显得是在卖弄。他就是要让李斯感觉到自己在卖弄。
  
  卖弄就卖弄吧,李斯也不客气,自己回答自己道,“欲晓其理,尚须正本清源。先生可知,乐和舞的由来?”
  
  姚贾继续沉默。卖弄,接着卖弄!
  
  李斯耐性十足,道,“远古之时,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因此士达制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音乐于是诞生。
  
  后来,等到陶唐氏治天下之时,阴气过盛,滞伏沉积,水道壅塞,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因此,陶唐氏创建舞蹈,以宣导之。这就是舞蹈的由来。
  
  可以看到,最初的舞蹈,是为了对抗阴气,散发阳气。说句题外话,先生可能知道,燕国名将秦开有个孙子,年十二杀人,号为勇士,其名为秦舞阳,大概就是从此而来。”
  
  姚贾闻言,不由莞尔。李斯也跟着笑,又道,“由此可知,先有乐,后有舞。乐之不足,乃舞之。就拿舞姬刚才的舞蹈来说,相信先生已经注意到了,虽风骚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通,其首之所向,手之所挥,肩之所倚,腰之所转,足之所履,膝之所屈,莫不中音,与蒙恬之筝声相合而动。换而言之,舞蹈之美,必合于音乐之律也。”
  
  李斯饮酒再道,“说到音乐,我只能算是好之者。知之者,蒙恬是也。音律之道,自当由蒙恬为先生解之。”
  
  牛人和非牛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牛人知道自己之牛,非牛人不知道自己之不牛。以蒙恬对于音乐的造诣,也实在用不着再谦虚。尽管以他的境界,要向姚贾讲解基本乐理,有如牛鼎烹鸡,蒙恬却也不嫌委屈,道,“乐谚曰:黄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黄钟之宫?当年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其音名为舍少,定为黄钟之宫。再以三分损益之法,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音乐纵然千变万化,终不能出此十二律之外。”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四部分
  (下)
  
  李斯接话道,“吾虽不善音,解音莫如我。同样都是十二律,甚至乐器也一般无二,如何鉴赏音乐之优劣?以吾之见,只在两条——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夫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节奏和句投,音乐之规矩也。一旦逾越,必为恶乐无疑。”
  
  听到此处,姚贾已感觉到李斯话中藏话。他明明是在谈音乐,却又好象是在借题发挥,隐有所指。
  
  李斯起了谈兴,煞不住车,又道,“音乐之道,只在于节奏和句投。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却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既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精神,与古希腊人可谓是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 rhythm in music and dancing , is not flow , but pause ,the steady limitation of movement 。或可译为,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有爱利亚学派和其运动观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暴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它可言,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交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 “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专精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钱锺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作狐狸,韩非却偏想作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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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五部分
  (中)
  
  李斯又道,说到端木赐,就不得不说到他的另一身份。端木赐,巨商是也。鬻财於曹、鲁之间,孔门三千弟子,以端木赐的身家最为饶益,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端木赐全盛之时,可谓名震天下、功业显赫。然而,孔子对端木赐的评价,却并不能算特别高。譬如,孔子拿他和颜回作过比较,说道,“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意为:颜回无论学问道德,都已经够好的了,却时常穷困得没有办法。端木赐不守本分,跑去囤积投机,可却总能猜对行情,富有得不行。)” 端木赐又曾当面问过孔子,“赐何人也?”孔子曰:“汝器也。” 孔子,圣人也,见识诚非常人可及,一眼便已将端木赐看穿,将其定为器用之人。
  
  由此可见,纵横之术,由商贾之人首创,商贾者,渔利乃天性也。自端木赐之后,纵横之徒,如苏秦张仪之辈,也不脱此路,乱人国,谋私利,而诸侯竟不能察,任由摆布,岂不哀哉!(注2)
  
  李斯眼睛盯着姚贾,一字一顿再道,然而,秦国不比诸侯六国。如今的秦国,不需要端木赐,不需要苏秦、张仪,不需要纵横家!
  
  姚贾大怒。妈的,逗我玩呢?你们秦国不需要纵横家,那还找我来干什么?害老子干坐这里,听你半天白话!姚贾拂袖而起,便欲离去。
  
  李斯大笑道,先生欲去乎?苏秦、张仪,何足道哉!超越二人,名垂后世,只在先生一念之间。
  
  姚贾顿住脚步。李斯道,先生请宽坐,容李斯徐徐道来。
  
  姚贾复又坐下。李斯道,“先生之才,岂纵横二字可以囿限!先生是聪明人,李斯也不用多说。秦王,雄主也,志在统一天下。欲统一天下,则纵横之术,可以休也。李斯请言,秦国需要什么样的使节。
  
  舞蹈之美,必合音乐之律。音乐之道,必在节奏句投。书法之理,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秦国欲灭六国,一天下,则其使节,不仅应能通辩辞,会机变,全智勇,长谋略,更重要的是,必能知大局,善揣摩。虽出使千里之外,不能与咸阳时通消息,然其所言所行,无不与大王之意暗合,与秦国之利相契,不越轨,不逾矩。”
  
  姚贾一点就通。李斯对使节的要求,归根结底一句话,一切行动听指挥。也就是说,时刻和咸阳的意志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擅自作主。姚贾是搞外交的,他自然清楚,如果使节和国君在外交政策上有分歧意见,不仅会削弱本国在与别国谈判时的地位,更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事实上,不仅是国家之间的谈判,就连外国黑社会之间的谈判,统一意见,一致对外,也是必须遵守的一大法则。在电影《教父》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黑手党科里昂家族,虽然常干违法的勾当,但老大维托•科里昂(也就是教父本人)却坚持一个原则——决不贩毒害人。当毒枭素洛佐来和他谈判,要求他加入一起贩毒之时,教父拒绝了,而他大儿子桑尼却表现出了兴趣。教父事后狠狠训斥桑尼道,Never tell anybody outside the family what you're thinking again!(永远不要再让你的那些和我的意志相违背的心声,在家族之外的任何人面前响起。)可是,训斥已经晚了。素洛佐敏锐地察觉到科里昂家族内部的不和谐,于是派人暗杀教父,以便由对毒品买卖持温和态度的桑尼接管科里昂家族的生意,从而可以和自己合作,一道贩毒。
  
  话说回来,在知大局方面,的确一直是姚贾的软肋。罔顾大局,则一直是姚贾的强项。姚贾为什么要选择纵横游说作为职业?就是不甘贫穷,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他穷怕了,他也没有颜回那样的境界,“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他承认,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为了谈判成功,他的确时常自作主张,甚至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并以“使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作为推搪。而现在,他的软肋就暴露在秦国的面前。秦王嬴政没有立即任用他,眼下李斯又重言警醒他,正是对他在这方面的操行不太放心。
  
  李斯又道,秦国虽然独强,但外交仍是必要的,不可或缺。一味以武力逞强,显非智者所为。在外交上,我们的原则性必须是坚定的,我们也要有为了实现原则性的一切许可的和必须的灵活性。(注3)原则性出于大王,灵活性决于使节。对使节来说,自由度是有的,但必须在大王允许的范围之内。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五部分
  (下)
  
  李斯音调铿锵,侃侃而谈。只有一个权力在握者,才能有这样充沛的信心,让自己说的每一个字,听上去都显得不容抗拒。
  
  姚贾看着李斯,一时迷惘起来。在他眼中,李斯和嬴政这两人的形象,影影绰绰地重叠于一处,不能明晰分辨。姚贾向来自命不凡,以为自己是人类的精英,在面对六国国君时,他也能应对自如,甚至有空藐视之。但在李斯面前,他竟然不能抵抗。通过李斯,他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局限性。他明白,在看问题上,他和李斯不在同一高度。两人的区别,就是大智慧和小聪明的区别,大谋略和小权术的区别。他也意识到,只要有李斯在,嬴政身边NO.2的位置,就不会被别人抢走。
  
  古往今来,出过无数二号人物。而在其中,为后人传诵的并不多。而这些被后人传诵的二号人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国型,一类是治国型。姜子牙,张良等等,属于开国型,即所谓的kingmaker。王安石、张居正等等,属于治国型。而李斯的仕途经历表明,只有他,曾兼两类之长于一人之身。
  
  李斯继续道,对秦国来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外交是战争的延续。这便是目前秦国外交的最高原则。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位使节,他相当于是秦国驻扎在六国的代表,全权打理外交事宜。当秦国的统一之战来临之时,他必须确保,除了被攻打之国外,其余诸侯皆作壁上观,并不发兵相救。这边秦国在攻打,他则要告诉那些未被攻打之国,秦国打得好,打得有理,打也是为了你们好,消弱其志,安定其心。当然,可想而知,这活不好干,即便苏秦、张仪复生,也未必能够胜任。我们一直在找这样一个人。能担当此重任者,必先生也。
  
  李斯再道,秦王属意先生久矣,又恐先生未必首肯,愿担此任。李斯受秦王重托,故而先行求同于先生。从今往后,秦国一切外事,先生其听之。日后天下混一,四海清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纵横之术,不攻自亡也。史书也将如是记载,纵横之术,端木赐首创之,苏秦张仪光大之,而先生结束之。
  
  先生如能不负使命,助秦得天下,则先生之功绩,较诸攻城灭国之将帅,不遑多让,天下不会忘记,秦王更不会忘记。试想,一个空前的帝国,一件不朽的功勋,而先生,便是其中最明亮夺目的一部分!
  
  听完李斯所言,姚贾那颗曾经贫贱的心,一刹那间也充满了高尚的激情。
  
  李斯再敬酒,道,明日大王廷议,为四国合纵之事。希望能见到先生出席。
  
  姚贾道,姚贾有一难处,不得不先行表白。如君所知,姚贾乃赵国逐臣,不能进入赵国国境。不能入人之国,安能说人之君?
  
  李斯大笑,于是将赵国驱逐姚贾的实情相告。姚贾惊愕不已。李斯道,先生虽然受了委屈,然而这一番曲折,也正可见大王之爱重先生也。至于赵国之事,先生大可放心。李斯可以保证,先生一旦使赵,赵王必除道郊迎,身御至舍而问。而且,容李斯先卖个关子,从明天开始,李斯可要羡慕先生了。
  
  赵王为什么会自己打自己嘴巴,要亲自迎接他姚贾的造访?李斯又为什么要羡慕他姚贾?这两个悬念,看来李斯暂时也不想为姚贾解开。姚贾心想,目前看来,似乎有美好的命运正在召唤着他,只要他点头同意。尉缭在给他的邀请信中,已经代表嬴政,给他开出了不菲的条件。但是,那信中的条件虽然不错,但也不至于到了能让李斯艳羡的地步呀。本来,他已经是走投无路之人,只要能保住信上的条件,不被坐地杀价,将原定待遇打折,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难道,嬴政即将开给他的条件,还要比信中许诺的高上许多?
  
  另一方面,他真的要将个人的命运和秦国的战车绑在一起吗?四国合纵,本是他心血的结晶,现在,他舍得去亲手摧毁他一手缔造的事业吗?明天的廷议,他应该出席吗?即使出席,他应该点头吗?
  
  姚贾心思百转,昏昏沉沉地回到尉缭那里,夜深仿佛三更,尉缭早径睡下,鼻息已如雷鸣,敲门都不应。只余姚贾一人,在陌生的咸阳街头,倚杖听取风声。
  
  (注1:端木赐事迹,可参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此处不再赘述。)
  
  (注2:文中对端木赐的评价,不尽全面,乃至有失公允。然而,不妨可以看作是,李斯为了维护自己的论点,是以故作此偏激之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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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六部分
  (上)
  
  翌日,嬴政召集廷议,讨论应对四国合纵之策。有资格参与廷议者,无不是秦国的高官显爵。然而,让这些入会的大臣们意外的是,赫然有一个陌生面孔夹杂在他们中间,于是互相打听,却也都说不出那人的来历。
  
  是的,姚贾还是决定来了。他虽不在秦国的官员编制之内,但作为嬴政的特邀嘉宾,自然有资格出席廷议。姚贾乃是第一次参与廷议,他环顾左右,好家伙,规模可真不小,算上他自己,实到代表共计六十人,殿内所见,人头黑压压一片。
  
  嬴政俯视群臣,问道, “四国为一,将以图秦,寡人屈于内,而百姓靡于外,为之奈何?”
  
  嬴政话落,群臣不能应答。水落而石出,谁在朝中最具人气和感召力,此时最能凸显分明。每个大臣都在用眼睛投票,投给那个份量最重、最可倚仗的人,准备唯他马首是瞻。
  
  群臣所望者谁?李斯是也。
  
  李斯面色似水,不动如山,浑不理会这众多期待的目光。
  
  嬴政不悦,沉声再问,“四国为一,为之奈何?衮衮诸公,竟无一人可堪为寡人分忧?”
  
  见嬴政动怒,群臣均面露惧色,看向李斯的目光更为急切。
  
  姚贾见众人只望着李斯,根本没人在乎他,心中冷笑,霍地起身,朗声道,“贾愿出使四国,必绝其谋,而安其兵。”
  
  连林人不觉,独树众乃奇。姚贾这一站起,的确卓然独立,赚尽眼球。于是群臣惊诧,李斯微笑,尉缭睡觉。
  
  嬴政下殿,亲执姚贾之手,道,“正待先生此言。”
  
  姚贾终于明白李斯为什么要说羡慕他了。因为嬴政回报给他的慷慨,为他作梦也不敢想到。嬴政不仅赐他车百乘,金千斤,更当着群臣的面,亲自为他披王者之衣,加王者之冠,佩王者之剑。姚贾立于嬴政之前,穿着国王才配拥有的全套行头,浑身颤抖发烧。无法承受的荣耀,让他幸福得快要死掉。
  
  对于一个使节,给予这般的宠遇,自古未曾有,后世也不复见。群臣无不色变,以为嬴政一定是判断力出了问题。殊不知,嬴政演这场戏,自有他深远的考虑。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六部分
  (下)
  
  首先,嬴政要演给姚贾看。想姚贾当年,只是大梁城中的一位不良少年,后来入赵国为臣,也是倍受猜忌,不甚如意,如今竟然能站在当世最强王国的宫殿之上,衣王者之衣,冠王者之冠,佩王者之剑,对人臣来说,其宠遇已是到了无可复加的极致。这样的宠遇,不但李斯,就连当年的嫪毐和吕不韦,也未曾享受过。秦国立国六百余年来,他姚贾是独一份。嬴政又在众人之前行了这事,在满朝文武的见证之下,将姚贾推上了荣誉的巅峰。姚贾热泪盈眶,为了这一刻,即便以后为此而死,那也是可以无怨无悔的了。
  
  其次,嬴政还要演给其他人看。其他人是谁?一是国内大臣,二是六国君臣。
  
  虽说姚贾已在赵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历,但到了秦国,姚贾仍只能算是菜鸟rookie,容易遭到同僚的排斥和轻视。而要树立起姚贾的威望,使众人心服,最速成的方法,莫过于给他超乎规格的礼遇。后来,当刘邦要把韩信从一个无名小卒提拔为军中大将时,为了使其服众,也效仿此法,特别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而拜韩信,于是一军皆惊,莫敢抗之。再后来,汉文帝时,王生老人在朝廷之上,当着皇帝和众大臣的面,命张释之为其跪而结袜,从而让张释之的名望迅速暴涨。
  
  嬴政这场戏,也演给六国看,尤其是给赵国看。今世之外交,如A国向B国派遣大使,需要事先征得B国的认可,倘B国不喜欢该大使,完全可以拒绝这一任命。战国之时,概也类此。你赵国不是驱逐了姚贾,不许他再踏入国境的吗?如今,姚贾穿上这身王者制服,再出使你赵国,那几乎就等于我嬴政亲临。试问,你赵国敢把我嬴某人拒之门外呢?
  
  再说,姚贾这趟出使,身担重任,不容有失。那时不比今世,使节能够享有外交豁免权,即便犯了事,大不了驱逐出境,不至于命丧他邦。那时的使节,被囚禁乃至被杀害,并不鲜见。姚贾有了这一身装备,就等于握着一面免死金牌,就算他在六国做了和其使节身份不相称的行为,六国也不能取了他的性命。
  
  嬴政的这番苦心,姚贾感且身受。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第一次体验到了集体的温暖和关怀,绿叶对根的情意,在他心中浓浓地泛起。
  
  姚贾来向李斯辞行。李斯亲于府前相迎,连连道贺。寒暄已毕,姚贾问道,“姚贾将去,廷尉可有言相赠?”
  
  李斯笑而不语。
  
  姚贾道,“姚贾破四国合纵之法,未必与廷尉同。愿先闻廷尉之意。择肉后发,先中命处,这可是廷尉当日亲口所教。”
  
  李斯大笑,心道,姚贾果然是聪明人,识大体的。
  
  择肉后发,先中命处,乃是当时狩猎的术语。意思大致为:狩猎时,先指明禽兽身上的某处,然后发箭,射中才能算数作准。姚贾借用之,也算是委婉地表达了向李斯请示工作之意。这也不免让人想起,现在许多浪荡子,喜欢借用棒球术语来描述追求女生的进展,并分为上了一垒、上了二垒、上了三垒,打出全垒打等等。或许会问,打出全垒打之后,又该如何呢?呵呵,那就该开始新的比赛了。
  
  李斯笑完,又正色道,“赵王好大喜功,去年来咸阳置酒之时,大王与其会,已早为今日预为绸缪。先生使赵,只需如此如此,则赵不足为忧也。赵不为忧,合纵自破。”
  
  姚贾大喜,道,“廷尉此谋,更在姚贾之上。”
  
  李斯再交给姚贾一份名单,郑重说道,“此乃秦之最高机密,知者惟大王与李斯也。名单之上,皆是六国中已被收买之大臣,可为内助。先生此去,非经年不能归,秦之外事,悉在君手。先生跋涉自爱,尚其勉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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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七部分
  (上)
  
  “邯郸城,我姚贾又杀回来了!”姚贾高坐于赵国王宫之中,心中得意地狂吼。
  
  反观赵王偃,前不久才把姚贾扫地出门,尘埃未及落定,今日却又不得不将姚贾迎回,奉为座上贵宾,其屈辱感可想而知,是以筵席之间,愠怒形于颜色。
  
  姚贾看着赵王偃一张苦瓜脸,两只喷火眼,不觉快意非常,笑道,大王何故不乐?臣姚贾可是给大王带好消息来了。
  
  赵王偃冷哼不答。你小子从秦国来,能带什么好消息?
  
  姚贾道,去年大王于咸阳置酒,秦王曾与大王许诺,“燕无道,秦使赵有之。”今秦王命臣前来,重申前言。赵如伐燕,秦愿遣大将桓齮及杨端和,率军出东郡,与赵并力,为赵驱使。
  
  赵王偃一听攻打燕国,顿时来了精神。
  
  赵国和秦国,多年干戈不休,争战频频。如果说“打是亲,骂是爱”的话,那么赵和秦这一对冤家,其亲密程度,足以让热恋中的情侣看上去生分得象是在作皮肉交易。不过,自赵王偃即位以来,赵国兴趣有所转移,开始对燕国情根深种。赵王偃即位第二年,便命李牧为将,攻燕,拔武遂、方城。第三年,又以庞煖为将,再次攻燕,俘虏两万军队,杀燕将剧辛。前后两战皆胜,取得不菲之战果。
  
  如今,六年没打燕国了,赵王偃不免有些技痒。更何况,燕国弱小,只要攻打,必有斩获。而秦国强大,虽然四国合纵出击,却也难言必胜,弄不好,还要损兵折将,最终割地求和。
  
  这么一权衡,赵王偃于是决定伐燕。诸大臣均力言不可,好不容易四国合纵,尚未西向攻秦,却先自己窝里斗起来,合纵失效不说,也让齐、楚两国从此对赵国失去信任。再说了,秦国向来阴险狡诈,尽管许诺与赵国联合攻燕,其心终不可测,未可轻信!
  
  大臣群情汹汹,赵王偃也不能独断。无奈之下,只能占卦,请老天爷来作裁判。
  
  那时占卦分两种。一为凿龟,二为数筴。凿龟,即钻烧龟甲,根据龟甲所出现的裂纹来推断吉凶;数筴,即用五十根蓍草茎作工具,根据《周易》规定的占筮方法组成卦象,再以卦象去推断吉凶。
  
  先用凿龟之法,兆曰,伐燕大吉。不放心,又用数筴之法验算了一遍,结果还是大吉之兆。
  
  赵王偃以手抚胸,感谢上帝。姚贾以手抚胸,me too。
  
  见天意如此,大臣们也无话可说。而老天爷的承诺,比秦国的承诺更能壮胆。赵王偃于是以庞煖为大将,尽举全国精锐之师,攻打燕国。其目标也是雄心万丈,不是夺取几座城池而已,他竟是要吞并燕国!
  
  弃合纵而伐燕,这便是赵王偃继驱逐姚贾之后,犯下的第二个致命错误。
  
  燕王得到赵国即将来犯的情报,也无可奈何,只得派使者前往游说秦王。使者途径赵国,遭到赵王偃扣留。使者道:“秦、赵为一,而天下服矣。今臣使秦,而赵系之,是秦、赵有郄。秦、赵有郄,天下必不服,而燕不受命矣。且臣之使秦,无妨赵之伐燕也。”
  
  使者的话,简直是在没话找话,毫无说服力。幸好赵王偃壮志满满,提前表现出了胜利者的风度,心想,刚被抓获的犯人也有权力打一通电话呢,于是释放使者。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七部分
  (下)
  
  使者至咸阳,见秦王嬴政,道:“燕王窃闻秦并赵,燕王使使者贺千金。”
  
  嬴政假意惊诧道:“夫燕无道,吾使赵有之,子何贺?”
  
  使者答道:“臣闻全赵之时,南邻为秦,北下曲阳为燕,赵广三百里,而与秦相距五十余年矣,所以不能反胜秦者,国小而地无所取。今王使赵北并燕,燕、赵同力,必不复受于秦矣。臣窃为王患之。”
  
  嬴政神色凝重地点点头,心中却乐开了花。不出预料,燕国使者果然求救来了。燕国寡人是要救的,至于怎么救,那可由不得你燕国了。
  
  嬴政和李斯的谋划便是:当年,孙膑围魏救赵。如今,秦则攻赵而救燕。
  
  使者听闻此计,长叹道,秦欺燕也。秦因救燕之名,行攻赵之实。赵既灭,燕何能存?吾辱使命,无颜归也。乃拔剑自杀,竟不返燕。
  
  秦军得了理由,于是大举攻赵。桓齮与杨端和军,从东郡出。王翦军,从上党出。两面夹击,军情危急,赵王偃急召庞煖回师。
  
  当年,赵王偃即位之初,使乐乘代廉颇为将,廉颇竟视王命为无物,公然攻打乐乘,乐乘败走,廉颇也逃亡入魏。如今,庞煖自恃名将,骄纵一如廉颇,又兼大军深入燕境,燕军羸弱,不能抵抗,燕国似乎旦夕可下。灭国之功,对任何一个将领而言,都是一种终极诱惑。于是,庞煖违抗王命,拒不回师,攻燕更急。他也知道,身后的赵国正在经受秦军的攻击,不过,他愿意赌上一把,看谁的攻击速度更快。
  
  庞煖这边,的确是一路势如破竹,然而,秦军那边的进展,却也一点都不慢。
  
  当庞煖攻下燕国勺梁时,王翦军攻下了赵国的阏与、轑阳。
  
  当庞煖攻克燕国的釐时,桓齮与杨端和军攻取了赵国河间六城。
  
  当庞煖攻克燕国的阳城时,桓齮军又攻取了赵的鄴和安阳两城。
  
  如此一来,庞煖不敢再赌下去了,急忙回师南援,然而为时已晚。在秦军的顽强抵抗下,庞煖收复失地的悲壮努力,只能以失败告终。
  
  光从抽象的文字叙述上,我们可能无法具体感受到秦国的战果。只有翻开地图,我们才会意识到秦国的战果究竟有多辉煌。秦国得到了阏与、轑阳,便完全控制了邯郸西边的漳水流域。得到了河间六城,则河间各城也全部归秦所有。得到了鄴和安阳,则秦之兵锋,距邯郸已仅百余里。经此一战,赵国的西面、南面、东面出路都已被秦封锁,可以说,赵国从此丧失了主动进攻的能力,只能处于被动防守的境地。(注。)
  
  赵国之败,庞煖难逃其咎。一代名将,从此被废而不用。处置完庞煖,赵王偃仍义愤难平。他是有大志气的,他本打算利用秦国的力量,吞并燕国,从而强盛赵国,积蓄力量,以便日后和秦国争霸天下。不成想,便宜没占到,反而地削兵辱,蚀了老本。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必须惩罚自己。自宫还是自刎,这是一个问题。
  
  秦赵之战,也给当时的国际形势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赵国本是合纵的首倡者,却率先背叛合纵,攻打同盟的燕国。且不说燕国恨之入骨,即便是齐、楚两国,也不敢再相信赵国。赵国之形象一落千丈,从此为国际孤立。相比较而言,秦国的行为虽然也不地道,但比起赵国的背信弃义,反而更容易被原谅一些。
  
  在深深的懊悔和自责中,不多久,赵王偃便郁郁而死,其子迁即位为赵王。
  
  嬴政十一年,天下大事,大体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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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八部分
  
  嬴政十二年,有一个人重又走入我们的视线。
  
  这个人,就是久违了的吕不韦。
  
  犹记得,仅仅两年之前,吕不韦还在作着大秦的相国,权势显赫,雄视天下。只因牵连嫪毐谋反,险些丢了性命。好在嬴政念他奉立先王之功,加上为他说情者众多,这才格外开恩,只是免去其相国职务,逐回封国河南。
  
  曾经不可一世、令行禁止的吕不韦,就这样被强制性退休。回到封国河南之后,吕不韦的生活品质仍保持着过去的奢华水准,金钱、美色、衣食、车马,依然是应有尽有,从未短缺。然而,所有这些,都并不足以慰藉吕不韦心中巨大的失落和苦闷。
  
  吕不韦很清楚,是什么让他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又是什么使他的八尺之躯,变得高山仰止、莫敢仰视?
  
  答案只有一个——权力!
  
  有权,则为帝王师、国之相;无权,则穷谷一迂叟而已。
  
  十年咸阳,吕不韦过惯了发号施令、定夺国事的日子。他已患上了权力依赖症。如今骤然告别这种高节奏高强度的政治生活,一望无际地空闲下来,再也没有人向他汇报工作,再也没有人等待他的决定。他顿时失了目标,没了寄托,于是心境蛮荒,日夜漫长。
  
  佳人绝色时,五陵子弟争缠头。人老珠黄去,门前冷落鞍马稀。吕不韦虽然同样年老色衰,不过好在他是男人,而且是一个充满利用价值的老男人。像他这样经验丰富的老政治家,深知秦国底细,威望既高,影响又大,一旦退休,六国自然不肯放过,无不希望延揽他到本国来发挥余热。
  
  两年来,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争相开出优厚的条件,力邀吕不韦出山。然而,对于诸侯们的盛情,吕不韦却一概婉拒。
  
  到六国去发挥余热,吕不韦并无兴趣。他作过秦国的相国,在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是秦国实际上的一把手。在他看来,六国的庙太小,容不下他这尊大和尚。况且,六国的灭亡指日可待,他也没有必要拿自己的晚节,为六国的覆灭陪葬。
  
  吕不韦独独期待着咸阳的使者。
  
  秦国,那个他倾注过所有热情和智慧的国度,那里有他的心血、他的丰碑。那里有一个他一手扶植上去的秦王,有一个让他爱恨交织的太后。这两年来,他不曾放弃过重返咸阳的希望,也不曾放弃过重返咸阳的努力。他相信,赵姬和嬴政这对母子,终会想起他的功勋,感念他的恩情。
  
  然而,咸阳的道路寂寥着,咸阳的天空沉默着。
  
  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偏偏扎堆。尽管遭到吕不韦的拒绝,诸侯的车马,还是一拨接一拨地光临河南,想挡也挡不住。
  
  北宋王安石罢相,退居金陵,曾作诗曰:“穰侯老擅关中事,长恐诸侯客子来(注1。)。我亦暮年专一壑(注2。),每逢车马便惊猜。” 细究荆公此诗,名为存心丘壑之意,实则留恋庙堂之情,欲再报效朝廷,重续政治生命。
  
  同为下野的权臣,荆公作惊猜车马之语,聊以自嘲。吕不韦却是真正地害怕诸侯派来的车马。六国的殷勤好意,让吕不韦有苦难言。拜托,别再来请我了,你们是在害我啊!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你们如此频繁地光顾,叫我想不招嬴政的猜忌也难。
  
  另一方面,每次拒绝诸侯,吕不韦都顶着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于他门下的三千宾客。这些宾客跟随他多年,不离不弃,图的是什么?他不得不考虑宾客们的利益。他虽然不愿出仕六国,可也不能耽误人家的前程呀。
  
  春暖花开,咸阳的使者终于降临,为吕不韦带来一封嬴政的书信。信中如是写道:“君何功于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
  
  短短二十八字,看得吕不韦脸白如纸,虚汗淋漓。他冷笑着,这就是我为之苦等的消息?原来,没有消息,才是最好的消息。
  
  吕不韦久久地读着这封信。透过字里行间,他看见了嬴政那双冷酷的眼,那颗铁铸的心。
  
  是的,嬴政全然抹杀了他的功绩,彻底划清了和他的界限。嬴政抛弃了他,像蝴蝶抛弃了蚕蛹。嬴政要将他放逐到蜀地。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一入蜀地,必将永不能回归。
  
  王命当前,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这首诗,还是简单注一下。注1:穰侯,即魏冉,秦昭王母弟,四度拜相,以功封穰侯。晚年擅权专位,唯恐诸侯贤士入秦,抢夺他的权势。
  注2:《庄子•秋水》云:埳井之蛙谓东海之鳖曰:'吾乐与!出跳梁乎井干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没足灭跗。还虷蟹与科斗,莫吾能若也。且夫擅一壑之水,而跨跐埳井之乐,此亦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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